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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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开始啦
新浪财经· 2025-12-09 13:43
来源:北京税务 温馨提示: 2026年度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信息确认 开始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 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确认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操作如下: 一、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界面 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中的"去确认"。 为保障纳税人在2026年可以继续享受专项附 加扣除的政策红利,个人所得税APP与自然人 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开放了【确认下一年度专项 附加扣除】功能,您可以登录平台将2025年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键带入2026年。 二、确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界面,点击"一键带入",带入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弹出的对话框点击"确定"。 2.继续点击"去确认",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界面。 " 2026年度专项附 ...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开始啦,操作流程请查收!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9 08:34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戳蓝色字关注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开始啦!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的 「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 功 能,可以将2025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键带入2026年。 图解(税)收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 SDK 加盟国际 labin Japan Home Bear Press 操作流程? Caller (e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 扣除信息确认将于2025年12月31日 截止, 税务部门提醒, 符合条件的 居民个人请及时通过个人所得税APP 进行信息确认!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 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 ▽ 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 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 规定: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 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 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 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 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 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 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应当于 每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 内容进行确认。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 ...
继续教育扣除如何申报?丨个税扣除信息确认系列热点问答之二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9 01:12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操作流程 -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正在进行,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17] - 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使用“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功能,将2025年填报的扣除信息一键带入到2026年继续使用[23][24] - 一键带入操作路径为:进入APP首页点击相关确认入口,或通过“办&查”-“专项附加扣除”进入,选择“一键带入”功能[22][23] - 系统提示确认后,需先检查状态为“可确认”的信息,核对无误后可进行修改或删除,然后点击“一键确认”[25][26] - 确认过程中,若2026年度已存在已填报的信息,系统会提示操作将被完全覆盖,需再次确认[26][27] - 确认成功后,系统将显示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的所有信息,状态为“提交成功”[27][28]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首次填报步骤 - 首次填报继续教育扣除,需在个人所得税APP中选择“办&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然后选择“继续教育”及相应扣除年度[2] - 确认材料完备后进入填报,电子信箱和联系地址为选填项,可直接点击下一步[4][6] - 需选择继续教育类型并填写相关信息,例如扣除年度选择2026,类型选择“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并填写教育阶段、开始及结束时间[8] - 最后选择申报方式并提交即可完成填报[9]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热点问答 - **扣除范围与标准**: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教育期间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接受技能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并在当年取得相关证书的,按3600元定额扣除[9] - **扣除主体**:继续教育扣除主体以纳税人本人为主,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继续教育也可由父母按子女教育扣除,但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10] - **扣除期限计算**:学历继续教育的48个月扣除期限包括因病、因故休学且保留学籍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组织的寒暑假,连续计算[11] - **叠加扣除情形**:纳税人在接受学历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全年4800元)的同年又取得符合扣除条件的职业资格证书,可叠加享受扣除,当年继续教育共计可扣除8400元(4800+3600)[12] - **境外教育扣除**:在国外接受的学历继续教育或取得的国外技能证书,不符合“中国境内”规定,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13] - **本硕博连读期间扣除**:处于本硕博连读博士阶段且父母已享受子女教育扣除的纳税人,如在纳税年度内取得律师资格证书等,有综合所得的情况下可在取得证书当年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3600元/年)[14] - **自学考试扣除**: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已建立考籍管理档案的考生,可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5] - **其他教育形式扣除**:参加夜大、函授、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学习,所读学校为其建立学籍档案的,可享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16]
【12366问答】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这些问题请了解~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9 01:12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热点问答 - 夫妻双方婚前均有首套住房贷款的,婚后可选择由其中一方就其购买住房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1] - 大病医疗支出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年末住院次年年初出院的医疗费用属于出院结算的年度 [2] - 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在兄弟姐妹间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超过每月1500元 [2] - 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可通过点击“我的”-“家庭成员”来修改配偶信息 [2] - 选择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若个人信息未变化,每个扣除年度只需提供一次信息,无需按月提供 [2] 电子税务局申报表更正与作废操作 - 更正与作废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申报更正与作废】模块,查询后进行操作 [10] - 作废申报表只能在对应申报当期的申报期限内操作,且前提是未开具完税凭证或划缴税款;已缴纳的往期申报表只能更正 [10] - 申报更正或作废后,若涉及补缴税款且超出缴款期限,将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10] - 主税更正后必须同时更正附加税费,否则系统不予保存主税更正申报 [10] -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只允许更正最末一个已申报的季度报表,完成年度申报后不得再更正当年季度报表,年度申报更正上限为3次 [10] - 财务报表更正需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务报表报送】-【财务报表报送及更正】模块,选择所属期进行更正 [11] 铁路电子客票红字发票开具流程 - 购买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由铁路运输企业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经购买方确认后,依据该单开具红字电子发票 [8] - 购买方已将电子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后的《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红字电子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8]
个税扣除信息确认系列问答一:子女教育扣除怎么填?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6 01:38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正在进行,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2][23] - 信息确认操作包括首次填报、无变动确认以及信息修改或删除 [4]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南 - 首次填报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选择“办&查”中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功能 [5] - 填报流程包括选择扣除年度与子女教育项目、确认材料、添加子女信息、填写教育信息、设置扣除比例及选择申报方式等步骤 [5][6][8][10][12][13][14]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细节 - 子女范围包括婚生、非婚生、养子女、继子女以及受本人监护的未成年人 [15] - 扣除主体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及其他监护人 [16] - 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年24000元,即每月2000元定额扣除 [17] - 扣除分配方式可由父母一方100%扣除(每月2000元)或双方各50%扣除(每人每月1000元) [18] - 政策适用于子女在境内或境外、公办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的情况 [19][20] - 对于多子女家庭,父母可为不同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分配方式 [21] - 对于连续性学历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如高中毕业至大学入学前的假期)可享受扣除 [22]
山西: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开始确认啦!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4 01:16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 - 核心操作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需在此期间对次年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若未及时确认,扣缴义务人将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确认后再行办理 [2][30][35] - 确认渠道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可通过APP首页的“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入口或“重点服务推荐”中的“我要填报”进入功能页面 [3][6][7] - 操作流程主要分为四步:登录APP进入确认界面;点击“一键带入”将2025年度信息带入2026年;根据提示确认是否继续;在待确认信息界面核对并修改后,点击“一键确认”提交 [9][10][11][13]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及标准 - 确认涵盖共6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31][32][33]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月2000元,子女教育扣除标准同样为每月2000元,两项扣除均可由父母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按50%扣除,且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7][38][39] - 住房租金扣除标准根据工作城市类型确定: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为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其他城市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为每月800元 [40] -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月3000元,独生子女可全额扣除,非独生子女需与兄弟姐妹分摊,每人分摊额度不超过1500元,分摊方式年度内不可变更 [44][48] -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扣除方式可由夫妻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按50%扣除,且年度内不可变更 [54][57] - 继续教育扣除分为两类: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接受技能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 [47][49] -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需在次年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时办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56][58] 其他税务事项提醒 - 2025年12月需关注的办税事项包括:1日至15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等;1日至25日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全月可申报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2025年度车船税(自然人) [22][23] -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半年缴纳,下半年税款需在当年12月底前申报缴纳,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与申报 [23][24][25] - 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的“征纳互动”功能联系“悦悦”人工座席,进行远程咨询和业务办理 [26][27]
近期12366热点问答(互联网平台)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4 01:16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 点 蓝字 关注 "蓝色柳林财税室" IIIIIIIIIIIIIIIIIIIII "向平台企业支付的佣金、 服务费等其他费用"包括哪 些?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如 何报送? 答:向平台企业支付的佣金、服务费等 其他费用,一般包括参与互联网平台运营的 企业,为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提供基 础技术支持、广告推广、交易撮合等服务, 从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取得的与其线 上销售相关的软件服务费、信息技术服务 费、广告服务费、交易佣金等。互联网平台 的不同运营主体分别收取的佣金、服务费等 其他费用,由涉税信息的报送主体合并计算 填报。 例1:甲平台由A、B、C、D企业共同运 营,其中持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为A 企业。李某在甲平台注册店铺,店铺7月至9 月的成交总额为20万元,甲平台于9月30日 与李某结算,根据约定,由B企业按照店铺成 交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基础软件服务费,C企业 根据店铺曝光点击率收取广告、推广服务 费,D企业收取店铺参与促销活动的报名费, 甲平台按照协议约定将店铺成交总额进行分 配,向B企业支付5000元,向C企业支付 4000元,向D企业支付1000元,向李某支付 1 ...
我公司计划外购超市预付卡,用于发放员工福利,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3 13:53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 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 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 增值税发票。 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 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 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 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售卡方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 票,作为其销售单用途卡或接受单用途 卡充值取得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的凭 证,留存备查。 用必下久下止ച്ച് 目 ト 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 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 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 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 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 用发票。 播露 单用途卡,是指发卡企业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 企业、本企业所属集团或者同一 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 者服务的预付凭证。 发卡企业,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发行单用途卡的企业。售卡企 业,是指集团发卡企业或者品牌 发卡企业指定的,承担单用途卡 销售、充值、挂失、换卡、退卡 等相关业务的本集团或同一品牌 特许经营体系内的企业。 售卡方因发行或者销售 ...
事关钱袋子!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启动!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2 01:51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 -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工作于12月1日至12月31日进行,纳税人需在本月内完成 [6][10] - 若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纳税人可在2025年度基础上直接确认,如需修改或删除以往信息,可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专项附加扣除待确认扣除信息界面操作 [3]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共包括七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5][10] - 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可参考个人所得税App提供的填报步骤指南,涵盖所有七项扣除 [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规定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时,原则上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但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或年应税销售额超标的其他个人可免于强制登记 [17] - 年应税销售额指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计算时销售服务等有扣除项目的按未扣除前销售额计算,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等不计入 [19][20] - 纳税人可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需在【综合信息报告】模块操作,并可自行选择登记生效时间,选择当月1日生效需确保当月无开票记录 [22][24] - 纳税人应在年应税销售额超标的月份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税务机关将发出通知书,若仍不办理则次月起按增值税税率计税且不得抵扣进项税 [27]
事关个税!这件事,一定要本月内完成
券商中国· 2025-12-01 23:31
个人所得税App用户确认周期 - 纳税人需在每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确认下一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1][9] -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规定需每年提交一次[4][8] - 个人所得税App提供“一键带入”功能,可将本年度的扣除信息带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6][8] 个人所得税App功能与服务范围 -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共包含七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5][6][9] - 平台提供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收入纳税明细查询、纳税记录开具等常用功能[3] - 若家庭成员身份信息验证不通过或已失效,相关扣除信息将无法被带入下一年度[8] 平台用户规模与操作渠道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业务已有超1亿人参与[3] - 确认和填报操作主要通过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完成[1][9] - 平台设置申报与查询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等功能模块[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