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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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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游戏一哥”,罚单来了
中国基金报· 2025-11-01 06:48
文章核心观点 - 三七互娱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完毕并拟处以行政处罚 总罚款金额超过3000万元 [2] - 公司涉嫌的违法事实主要包括四项 涉及股东持股虚假记载及多项关联交易披露违规 [2][4][7][11][15]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均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但公司判断该情形不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17][19] 虚假记载股东持股情况 - 2014年4月 原顺荣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发行股份中 有代持行为 吴卫东认购的356万股、吴卫红认购的816万股、吴斌认购的488万股、叶志华认购612万股股份 实为给李卫伟、曾开天二人代持 [4] - 公司2014年至2020年年报披露的股东持股情况均存在虚假记载 [4] - 代持股份自2018年起开始减持 至2021年9月全部减持完毕 减持指令由李卫伟、曾开天安排杨军下达 [4] 江苏极光关联交易重大遗漏 - 2018年2月7日 公司公告收购胡宇航持有的江苏极光20%股权 [8] - 经查 胡宇航系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 该交易属关联交易 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未予披露 存在重大遗漏 [9] - 2017年 江苏极光归母净利润占三七互娱的34% [9] 广州三七关联交易虚假记载 - 2020年12月7日 公司公告间接收购广州三七20%股权 并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12] - 经查 交易对方徐志高系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 该交易属关联交易 公司临时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13][14] - 2020年 广州三七归母净利润占三七互娱41% [13] 海南力源关联交易重大遗漏 - 海南力源等公司由李卫伟、曾开天等人设立并控制 是公司关联方 [16] - 公司在2018年至2021年年报中 未披露与海南力源等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金额分别为1.15亿元、1.08亿元、7.60亿元、1.93亿元 [16] 行政处罚结果 - 对公司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并处以900万元罚款 [18] - 对李卫伟给予警告 并处以1400万元罚款 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500万元 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900万元 [18] - 对其他责任人杨军、曾开天、叶威、胡宇航、吴卫红分别处以350万元、350万元、150万元、80万元、25万元罚款 [18] 公司现状与市场表现 - 公司公告称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8] - 截至10月31日收盘 公司股价报20.77元/股 总市值达459.48亿元 [20]
涉嫌信披违规 三七互娱及相关责任人拟合计被罚超300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01 03:23
公司处罚事件概述 -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正式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 - 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及合计超3000万元的罚款[2]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3年6月27日被立案调查[3]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具体事实 - 2014年至2020年年报披露的股东持股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涉及代持股份未如实披露[4] - 2018年年度报告未披露收购江苏极光股权事项为关联交易 存在重大遗漏[4] - 2020年间接收购广州三七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与重大遗漏[4] - 2018年至2021年年报未披露与关联方海南力源等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累计交易金额达11.76亿元[5] 具体处罚金额 - 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并处以900万元罚款[5] - 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李卫伟被给予警告 并合计处以1400万元罚款[5] - 副董事长曾开天、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杨军分别被处以350万元罚款[5] -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叶威被处以150万元罚款[5] 公司表态与影响评估 - 公司判断此次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亦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5]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上述事项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5] - 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表示将引以为戒、深刻反思并总结经验教训[5] 公司近期财务表现 - 公司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9.75亿元 同比下降3.23%[7] - 公司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9.44亿元 同比增长49.24%[7] - 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24.61亿元 同比下降6.59%[7] - 公司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5亿元 同比增长23.57%[7]
600169,将被ST!
证券时报· 2025-11-01 00:35
行政处罚与股票处理 - 公司收到山西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被处以800万元罚款并给予警告 [1][3] - 公司股票将于11月3日停牌1天,11月4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太原重工”变更为“ST太重” [1] -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1] 财务造假具体内容 - 公司通过提前确认拉弹泡项目风力发电主机设备收入、结转成本且少计相关收入和成本的方式虚增业绩 [2] - 公司多计拉弹泡项目自采塔筒收入、少计和跨期结转自采塔筒成本,虚增除自采塔筒外其他风电场工程业务收入和成本 [2] - 公司少计融资租赁财务费用,导致2014年至2018年、2020年和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 - 公司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引用了个别年度的部分财务数据,构成虚假记载 [2] 相关责任人员与处罚 - 时任董事、总经理范卫民为完成考核指标,组织协调财务造假行为,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3] - 时任董事长王创民知悉项目实际进展和问题,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3] - 时任董事、副董事长张志德知悉项目问题和收入确认不符实情,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 - 时任财务总监贺吉知悉收入提前确认情况且未有效财务管控,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 公司现状与项目情况 - 公司表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所涉拉弹泡项目已于2021年完工 [3] - 相关项目资产已于2024年全部剥离,风险已出清,不会对未来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3] - 公司将争取在满足条件后尽快申请撤销风险警示 [3]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日报· 2025-10-31 22:24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违规 - 公司因拉弹泡风电项目财务核算问题导致2014年至2018年、2020年和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9] - 2014年多计营业收入7.57亿元(占当期8.39%),多计利润总额1.55亿元(占当期763.89%) [9] - 2016年多计营业收入7.52亿元(占当期17.58%),多计营业成本7.86亿元(占当期18.68%) [10] - 2018年少计财务费用1.20亿元(占当期14.82%),多计利润总额1.21亿元(占当期189.76%) [11] -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引用了虚假财务数据 [12] 监管处罚措施 - 山西证监局拟对公司处以800万元罚款并给予警告 [17] - 对时任董事、总经理范卫民拟处以3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9] - 对时任董事长王创民、时任董事张志德拟分别处以30万元和200万元罚款,并均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8][19] - 对时任财务总监贺吉拟处以25万元罚款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9] - 其他多名时任董事及高管均受到警告及不同金额的罚款处罚 [18][19] 公司经营影响与应对 - 公司股票因触及相关规定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 - 所涉拉弹泡项目已于2021年完工,相关项目资产已于2024年全部剥离,风险已出清 [21] - 公司表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该事项不会对未来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1] - 公司将对相关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 [21]
东窗事发!600169 将被ST!
证券时报网· 2025-10-31 15:26
行政处罚与市场禁入 - 公司收到山西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被处以800万元罚款并给予警告 [2][8] - 公司时任总经理范卫民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时任董事长王创民、时任副董事长张志德均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时任财务总监贺吉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8] - 相关人员同时被处以警告和罚款等处分 [8] 财务造假具体内容 - 公司通过提前确认拉弹泡项目风力发电主机设备收入、结转成本且少计相关收入和成本等方式,导致2014年至2018年、2020年和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5] - 具体造假手段包括多计拉弹泡项目自采塔筒收入、少计和跨期结转自采塔筒成本,虚增除自采塔筒外其他风电场工程业务收入、成本,以及少计融资租赁财务费用 [5] - 公司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引用了个别年度的部分财务数据,构成虚假记载 [6] 股票交易变更 - 公司股票于2025年11月3日停牌1天,并于2025年11月4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4] - 股票简称由"太原重工"变更为"ST太重",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2] 项目背景与公司现状 - 财务造假涉及公司2012年与黑龙江瑞好科技集团合作开发的拉弹泡300MW风电工程项目 [4] - 公司表示所涉项目已于2021年完工,相关项目资产在2024年已全部剥离,风险已出清,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9] - 公司将争取在满足条件后尽快申请撤销风险警示 [9]
三七互娱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及责任人被罚逾3200万元
第一财经资讯· 2025-10-31 15:13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公司于10月31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总计约3255万元[1] - 此次处罚源于2023年6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3] 涉嫌违法事实 - 2014年至2020年年报披露的股东持股情况存在虚假记载[3] - 2018年年度报告未披露收购江苏极光股权事项为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3] - 2020年间接收购广州三七股权事项为关联交易,相关公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3] - 2018年至2021年年报未披露与海南力源等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3] 具体处罚金额 - 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罚款[3] - 对董事长李卫伟处以1400万元罚款[3] - 对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曾开天处以350万元罚款[3] - 对董事兼副总经理杨军处以350万元罚款[3] - 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胡宇航、叶威、吴卫红分别处以80万元、150万元和25万元罚款[3] 对公司影响评估 - 公司判断此次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无需申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4] - 亦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4] 近期财务表现 - 公司第三季度营收为39.8亿元,同比下降3.2%[4] - 第三季度归股净利润为9.44亿元,同比增长49.2%[4] - 前三季度实现营收124.6亿元,同比下降6.6%[4] - 前三季度归股净利润23.5亿元,同比增长23.6%[4] 市场表现 - 截至10月31日收盘,公司股价报20.77元/股[5] - 公司总市值为459.5亿元[5]
太原重工及高管因信披违法拟被罚1695万
财经网· 2025-10-31 14:29
处罚决定与金额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山西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被合计处以罚金1695万元 [1] - 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1] 财务造假细节 - 公司通过提前确认拉弹泡项目风力发电相关设备收入、结转成本且少计相关收入成本和财务费用等方式,导致2014年至2018年、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 - 2014年虚增收入7.57亿元,2016年虚增收入7.52亿元,其余年度为不同程度的少记收入 [1] 公司现状与影响 - 公司表示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信息披露违法所涉及问题为历史原因造成,相关业务资产现已剥离 [1] - 此次处罚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造成影响 [1] - 违法行为未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标准,公司股票不存在退市风险,但会被实施为期一年的“ST”警示 [1]
三七互娱: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新浪财经· 2025-10-31 13:44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三七互娱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调查完毕 [1] - 证监会拟对三七互娱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罚款 [1] - 证监会拟对董事长李卫伟给予警告,并处以总计14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5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900万元 [1] 相关责任人处罚情况 - 证监会拟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杨军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 [1] - 证监会拟对副董事长、总经理曾开天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 [1] - 证监会拟对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叶威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1] - 证监会拟对副董事长胡宇航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吴卫红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 [1] 公司回应及运营状况 - 公司公告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 - 公司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表示将引以为戒、深刻反思,强化合规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2]
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新浪财经· 2025-10-31 13:01
公司财务造假事实 - 公司于2014年9月通过发行股份收购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后者成为其全资子公司 [10] - 2014年至2018年间,赛石园林通过虚假采购劳务和苗木等方式虚增工程施工成本及完工百分比,进而虚增收入和利润 [10] - 2014年公司虚增收入2,365.78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06%,虚增利润总额2,292.64万元,占比17.91% [10] - 2015年公司虚增收入37,264.15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0.67%,虚增利润总额18,854.12万元,占比75.64% [10] - 2016年公司虚增收入72,560.51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4.60%,虚增利润总额25,957.81万元,占比49.78% [10] - 2017年公司虚增收入21,518.84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53%,虚增利润总额11,742.97万元,占比15.49% [10] - 2018年公司虚增收入10,068.3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88%,虚增利润总额6,948.95万元,占比15.58% [10] - 公司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0] 相关责任人员认定 - 郭柏峰时任赛石园林董事长,组织财务造假,直接导致公司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1] - 张磊(1977年2月出生)时任公司董事长或实际履行董事长职责,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子公司的控制和管理 [11] - 李荣华参与实施财务造假,并作为公司董事、总经理,未能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1] - 郑召伟时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子公司的控制和管理 [12] - 张磊(1981年12月出生)参与实施财务造假,并作为公司副董事长,未能保证2017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 [12] - 刘建裕参与实施财务造假,直接导致公司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3] - 孙淑芹时任公司财务总监,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子公司财务工作的控制和管理 [13] - 李炜刚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宜,未能保证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 [13] - 徐海芹、邵高贤、罗旭、成君作为公司时任分管园林板块业务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未能保证相应年度报告的真实性 [13][14] 监管处罚措施 - 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16] - 对郭柏峰、张磊(1977年2月出生)、李荣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16] - 对郑召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 [16] - 对张磊(1981年12月出生)、刘建裕、孙淑芹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16] - 对李炜刚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16] - 对徐海芹、邵高贤、罗旭、成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16] - 对郭柏峰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6]
贝斯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证券时报网· 2025-10-31 09:33
事件概述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1] - 立案原因为涉嫌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1] -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陈峰个人进行立案调查[1] 对公司影响 - 本次立案调查对象为实际控制人陈峰个人[1] - 调查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活动无关[1] - 调查不会对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