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权益变动
icon
搜索文档
震有科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致远资本)
证券之星· 2025-08-04 16:36
核心观点 - 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宁波震有持有的震有科技5%股份,总计9,630,000股,交易金额为2.13亿元,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1][6][7] - 本次权益变动基于对上市公司发展规划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受让方承诺自股份过户登记之日起18个月内不减持所获股份 [5][6][9] - 交易尚需经上交所合规性确认及中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最终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8][13] 权益变动主体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致远资本价值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实际控制人为王怀前 [1][4] - 转让方为宁波震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震有科技原始股东 [3][6][7] - 受让方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成立于2015年4月20日,经营范围涵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4] 交易细节 - 股份转让数量9,63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00%,转让总价款为213,111,900元,折合每股价格约22.13元 [6][7] - 支付方式分两期:首期50%价款106,555,950元于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于股份过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7][8] - 标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权属清晰且无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7][9][13] 股东持股变动 - 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震有科技股份,变动后持股数量9,630,000股,持股比例达5.00% [6][14] - 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6个月内无买卖震有科技股份记录,且无一致行动人 [13][14][15] 协议条款与承诺 - 受让方承诺股份锁定18个月,严格遵守证监会及交易所减持规定 [6][9][10] - 协议约定违约赔偿条款:逾期付款按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超10日可解除协议并赔偿总价款1%违约金 [11][12] - 适用中国法律,争议由目标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不可抗力包括政策变动及审批机构要求 [12][13] 交易进展与条件 - 交割条件包括标的股份权属清晰、无法律纠纷及权利限制,且需获得监管部门合规确认 [7][8][13] - 股份所有权及附属权利自交割日起转移,双方需配合完成主管部门审批及文件签署 [8][9][13]
三超新材: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邹余耀)
证券之星· 2025-08-04 16:35
权益变动核心交易 - 信息披露义务人邹余耀通过协议转让、表决权放弃及被动稀释方式减少所持三超新材股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1][7] - 交易包括两期股份转让:第一期转让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25%),第二期转让873.53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65%),总转让量达1,473.5384万股 [7][9][10] - 收购方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受让股份,第一期交易单价为24.52元/股,总对价2.513亿元,其中邹余耀获1.4712亿元 [7][14] 控制权变更安排 - 第一期交割完成后,邹余耀放弃剩余全部股份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博达合一,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柳敬麒 [7][8] - 表决权放弃期限为60个月,或直至博达合一持股比例超过邹余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 [7][2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邹余耀可恢复50%股份的表决权,剩余50%表决权继续放弃至期限届满 [8][20] 股份认购协议 - 博达合一以现金认购三超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1,247.5049万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0.04元/股,认购金额不超过2.5亿元 [37][39][40] - 发行价格基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25.05元/股的80%确定,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将相应调整 [37][38] - 认购股份限售期为18个月,限售期满后转让需符合法律法规及深交所规则 [40] 交易支付与时间安排 - 第一期股份转让对价分三期支付:尽职调查完成后支付30%,通过合规性审查后支付至80%,股份过户后支付剩余20% [14][15][16] - 第二期股份转让定金6,000万元在提交过户资料前支付,股份质押作为履约担保,交易单价不低于大宗交易价格下限且不低于第一期单价 [14][16][17] - 第一期交割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二期交割需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 [13][17] 公司治理调整 - 博达合一有权委派财务人员及管理人员,并在控制权变动后更换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23][24][25] - 新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博达合一提名5名非独立董事及2名独立董事,董事长由博达合一提名 [23]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博达合一提名2名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24] 股份变动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前,邹余耀持有4,094.1536万股,占总股本35.85%,变动后持股降至2,620.6152万股,比例降至20.69% [7][10][48] - 若第二期交割早于发行完成,博达合一持股比例将升至16.62%,发行完成后进一步升至24.83% [9][10] - 邹余耀所持股份包括无条件限售股600.0001万股及有条件限售股3,494.1535万股,其中部分股份已质押 [45] 交易前提条件 - 本次权益变动需经三超新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取得深交所合规性确认、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及获得证监会注册批复 [2][4] - 交易各方需严格履行协议义务,包括配合尽职调查、信息披露及股份过户手续 [11][18][28] - 若因可归责于乙方原因导致发行失败或付款逾期,邹余耀可恢复部分表决权 [22][35]
大恒科技: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蓉蓉)
证券之星· 2025-08-04 16:35
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蓉蓉通过司法拍卖取得大恒科技27,4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6.29% [1][2][6] - 本次权益变动后 李蓉蓉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但非实际控制人 [17] - 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增加 执行法院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1][6] 交易细节与资金来源 - 本次交易涉及资金总额为361,684,931.67元 已于2025年7月28日完成支付 [8] - 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不存在来自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资金 [8] - 股份原为公司原控股股东郑素贞持有 处于冻结状态 经司法裁定解除冻结 [6][7] 持股结构与权利限制 - 权益变动前 李蓉蓉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 [6] - 本次取得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 过户完成后不存在权利受限情况 [7][8] - 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7] 未来计划与承诺 - 在未来12个月内 暂无增加或减少持股的计划 [4] - 暂无改变公司主营业务、资产重组、董事会调整或修改公司章程的计划 [9][10][11] - 承诺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允原则 [12][13] 信息披露义务人背景 - 李蓉蓉为中国国籍 居住于浙江省宁波市 [5] - 最近五年未受证券市场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无重大经济纠纷 [4] - 无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核心企业 无其他上市公司持股超5%的情况 [4] 对上市公司影响 - 公司保持独立运营 人员、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独立 [12] - 目前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及关联交易 [12][13] - 前24个月内无重大资产交易 前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13][14]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帝欧家居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 - 实际控制人朱江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帝欧转债"转股累计增持5,427,645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3] - 一致行动人张芝焕将1,049,870张可转债转股,转股后持股20,585,686股 [3] - 实际控制人阵营合计权益比例由26.61%提升至29.60%,变动触及1%整数倍 [3] 股东持股被动稀释 - 因"帝欧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纾困发展基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 [7] - 该股东持股数量未变化,稀释系可转债转股所致 [7] 帝欧转债转股进展 - 截至2025年7月31日累计转股90,559,166股,占转股前总股本23.41% [11][18] - 未转股债券剩余10,379,207张,占发行总量69.19% [11][18] - 转股价格经历三次调整:从初始13.53元/股经分红调整为13.33元/股,再因股权激励回购调整为13.34元/股,最终下修至5.1元/股 [13][14][15][17] 股份回购计划更新 - 回购价格上限从5元/股上调至8.4元/股,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月10日 [23] - 截至2025年7月31日已回购3,034,800股(占总股本0.6385%),耗资1,382.54万元 [24] - 回购资金来源新增自筹资金,按上限测算总金额可达1.4亿元 [22][23]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证券报· 2025-08-01 19:45
权益变动核心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芜湖远澈毕方投资中心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股份,同时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4] - 2025年7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90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45%),持股比例从10.45%降至10.00% [5] - 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继续减持不超过6,000,000股(不超过总股本3%),该计划自2025年7月9日公告后15个交易日启动 [4] 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截至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2,422,009股(占其持股比例11.59%,占总股本1.21%)被冻结,冻结期限为2025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 [5] - 除上述冻结股份外,其余股份无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5] 信息披露义务人背景 -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宁波繁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 [1] - 未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持有≥5%的股份 [3] 其他披露事项 - 前六个月内无通过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6][7] - 备查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及报告书原件,存放于上市公司办公地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9][11]
海创药业: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8-01 16:36
海创药业股东权益变动 核心观点 - 成都盈创动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海创药业5 67%股份 持股比例从10 67%降至5 00% 减持价格区间为24 82-63 17元/股 共减持5 617 669股 [6] - 减持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 未来12个月内可能继续减持不超过1 980 310股 [4][6]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亦不影响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 [7] 权益变动细节 - **变动前后持股对比**: - 变动前:持有10 568 449股(10 67%)[6] - 变动后:持有4 950 780股(5 00%)[6] - **减持方式与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2025年7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完成 [6] 信息披露义务人背景 - 成都盈创动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创业投资机构 注册资本3 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维 无其他上市公司持股超5%的情况 [3][5] - 经营范围包括创业投资及管理服务(不含金融业务) 注册于成都高新区 [5] 其他关键信息 - 所持股份无质押或冻结等权利限制 [6] - 除本次披露外 前6个月内无其他股份买卖记录 [7]
华塑控股: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天津信盛(更新后)
证券之星· 2025-08-01 16:35
权益变动概述 -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信盛通过承债式收购信通万华100%股权,间接持有华塑控股11.47%股份(12,309万股)[5][7] - 本次交易以信通万华实缴资本5万元作为股权收购价款,标的公司资产与债务估值均为4.5亿元[7] -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5][8] 交易结构 - 收购方天津信盛成立于2025年6月23日,注册资本1.01亿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信睿通科技(委派代表吴君英)[4] - 转让方为信通万华原股东黄国洲、巫向红,双方于2025年6月签署股权收购协议[7] - 交易方式为买断式收购,无回购或兜底安排[7] 股份变动细节 - 权益变动前天津信盛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华塑控股股份[5] - 信通万华将持有的9,848万股华塑控股股份质押给天津信盛作为流动性支持[8] - 本次变动不涉及二级市场交易,且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6个月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10] 后续计划 - 天津信盛暂未计划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5] - 本次权益变动未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8]
姚记科技: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1 16:35
权益变动核心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3 86%降至49 61% 触及5%整数倍变动阈值 [1] - 权益变动包含三部分: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 其中被动稀释因股权激励和可转债转股新增股本17 690 668股 导致持股比例被动下降2 19% [3] 权益变动具体明细 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 - 姚文琛2020年9月通过大宗交易向泰润基金转让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 [2] - 姚文琛2021年6月向阿巴马基金转让6 929 419股 姚晓丽同期向泰润基金和玄元基金分别转让220万股和6 627 900股 [2] - 内部转让不影响实际控制人权益比例 因受让方均为一致行动人 [2] 主动减持情况 - 泰润基金2023年6月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720万股(占总股本1 58%+0 21%) [3] - 阿巴马基金同期减持100万股(占总股本0 30%) 合计减持820万股 [3] 持股结构变化 - 姚朔斌持股比例由17 63%降至16 88% 其中高管锁定股占比由13 22%降至12 66% [3] - 姚晓丽持股比例由15 52%降至12 74% 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3] - 新增一致行动人玄元基金和阿巴马基金分别持股1 59%和1 42% [3] 未来权益处置计划 -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计划未来3个月内减持不超过12 524 155股(占总股本3%) 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 大宗交易不超过2% [4] - 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进一步权益变动的可能性 将依法履行披露义务 [4] 承诺履行情况 - 实际控制人已履行IPO时36个月锁定期承诺 本次变动未违反限售规定 [4]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的承诺持续有效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既有承诺条款 [5]
法尔胜: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1 16:35
权益变动核心内容 - 本次权益变动源于原实际控制人之一缪勤女士将其持有的泓昇集团5.03%股权转让给配偶刘礼华先生,交易对价为0元,导致实际控制人由周江、邓峰、缪勤、黄翔变更为周江、邓峰、刘礼华、黄翔[4][19] - 变动后新一致行动人合计通过泓昇集团控制上市公司26.82%股份,控股股东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19] - 泓昇集团当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中75.11%处于质押状态,0.54%被冻结[19]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江、邓峰、刘礼华、黄翔均为中国籍自然人,核心控制企业包括法尔胜泓昇集团(持股53.44%)及多家金属制品、光通信、供应链管理企业[9][13][15] - 邓峰存在因关联企业江苏泓新昇科技未履行债务导致的限制高消费记录,但个人征信无异常且非失信被执行人[17]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近五年无行政处罚或重大诉讼记录,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管理能力[16] 业务与合规核查 - 上市公司主营金属丝绳制品(镀锌钢丝、磷化钢丝等),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虽存在部分业务重叠,但在核心工艺、客户定位和发展方向上存在差异,不构成实质性竞争[15]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并履行披露义务[24][25] - 本次权益变动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无重大交易,与董监高无利益安排[26][27] 后续计划与影响 -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未计划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管理层或分红政策,未来若有变更将依法履行程序[20][21][22] - 通过出具独立性承诺,确保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五方面的独立运营[23] - 泓昇集团拟通过定增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已披露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18]
芯能科技: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1 16:23
权益变动核心信息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正达经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400万股,累计增持达1000万股,占总股本2% [2] - 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从39.3115%升至40.1115%,触及5%整数倍披露要求 [1][2]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时间为2025年4月8日至8月1日,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 [4] 股东结构变化 - 正达经编持股数量从7592万股增至7992万股,持股比例从15.1838%升至15.9838% [4] - 张利忠、张文娟、张震豪个人持股数量保持不变,分别为4928万股(9.8559%)、3020万股(6.0399%)、2856万股(5.7119%) [4] - 乾潮投资持股1260万股(2.52%)未发生变化 [4] 实际控制人信息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利忠、张文娟夫妇及其子张震豪,三人通过直接持股和控股正达经编(90%/10%股权)、乾潮投资(51.2%/12.8%股权)间接控制公司 [2] - 正达经编注册资本1200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丰收大道28号,法定代表人为张文娟 [3] - 乾潮投资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同正达经编,法定代表人同为张文娟 [3] 交易性质说明 - 本次权益变动系履行此前披露的增持计划,不涉及要约收购 [1] - 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1][5]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因触及5%整数倍需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