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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美股,传出重大变革!
券商中国· 2025-07-22 02:40
美国拟放宽散户日内交易限制 - 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计划修改"模式日内交易(PDT)规则",将保证金账户最低门槛从2.5万美元降至2000美元,并取消"五个交易日内四次交易"的限制 [2] - 现行规则制定于2001年,旨在防止杠杆过度使用,但行业认为当前市场环境已变化,券商风险控制能力显著提升 [2][4] - 修改后由经纪商自行决定客户日内交易最低保证金要求,预计吸引更多散户参与美股及期权市场 [2][4] 行业反馈与市场影响 - 50多家券商和客户已向Finra提交意见,Robinhood、Fidelity等机构认为当前实时监控技术可有效管理客户风险 [4] - 零佣金普及降低了交易成本,券商通过自动控制系统拒绝购买力不足的交易,减少保证金追缴风险 [4] - 散户抱怨原规则导致资金过度集中,部分客户通过多账户规避限制,券商认为规则实际效果有限 [5] 潜在争议与相关改革 - 斯坦福商学院研究显示市场准入放宽可能削弱散户投资表现,印度监管数据显示91%散户在衍生品交易中亏损 [6] - 美国交易所同步推动其他监管放松,包括减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降低上市成本,以吸引高估值初创企业 [6] - 分析人士警告监管放松可能牺牲投资者保护,增加潜在损失风险 [7] 美股市场动态 - 近期美股三大指数尾盘跳水,标普500成分股中高于20/50日移动平均线的比例下降,显示上涨动力减弱 [7] - 市场认为当前高位源于对关税政策下经济韧性的乐观预期,但通胀温和背景下涨势持续性存疑 [7]
华升股份: 华升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8 09:16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制度旨在规范行为、加强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相关规定[1] - 信息披露责任主体为公司,要求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易懂,禁止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1] - 信息需公平披露,不得提前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披露前不得公开或利用信息交易[1][2] 信息披露管理架构 - 董事会为信息披露管理核心,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协调[4][9] - 证券事务部门执行信息披露操作,财务负责人需配合董事会秘书完成财务信息披露[5][12] - 适用对象包括董监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关联方等13类人员与机构[5][7][15] 信息披露内容与形式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及季度报告(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30日内披露)[12][13] - 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如经营方针变化、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股权结构变动等16类情形[16][17] - 披露渠道为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监会指定媒体,禁止以新闻发布替代公告[3][8]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包括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9类主体[10][11] - 知情人不得在披露前交易股票或泄露信息,公司需将信息知情范围控制在最小[10][28][29] - 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申请暂缓/豁免披露,但需符合监管规定[11][32] 信息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编制流程:高管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财务审核→披露[22] - 重大事件处理程序:董事/高管通报董事会秘书→董事长报告董事会→组织临时披露[22] - 披露申请需经交易所审核,补充完善后通过指定渠道发布[22][23] 法律责任与监督 - 违规披露导致投资者损失时,公司及负有责任董监高需承担连带责任,涉嫌犯罪将移送司法[23] - 内幕交易将按《证券法》处罚,审计委员会对信息披露行为履行监督职责[9][2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及时告知重大事件进展并配合披露义务[18][20] 其他规定 - 公司需对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开展年度自评,结果纳入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22] - 股东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时,需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15]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所有[23][24]
嵘泰股份: 嵘泰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6 16:27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信息"定义为可能对公司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事项及监管要求披露的内容[1] - "披露"指通过上交所网站及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布信息的行为[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体及相关方[2]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披露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使用客观事实性语言,禁止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4][5] - 预测性信息应合理谨慎披露,董事及高管需保证披露及时性与内容真实性[6][7] - 重大信息不得选择性披露,文件格式需符合监管要求[9] - 自愿披露信息不得与法定披露冲突,需保持一致性且禁止市场操纵[11] 定期报告管理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和中期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7][18] - 年度报告财务数据需经审计,半年度报告在分红等特定情形下需审计[20][21]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董事异议需投反对票并说明理由[22][27] - 年度报告需包含十大股东持股、高管报酬等23项法定内容[23] 临时报告管理 - 重大事件如资产重组、股权质押等需立即披露起因及影响[31] - 披露时点为董事会决议形成、协议签署或高管知悉事件发生时[33] - 信息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时需及时澄清并披露进展[36][38] 信息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41] - 临时报告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后披露[42] - 向监管部门报送文件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43] 信息保密与豁免 - 涉国家秘密信息可豁免披露,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44][47] - 商业秘密在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等情形下可暂缓披露[4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控制信息传播范围[61][63]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证券部为常设管理机构[48][50] - 董事需持续关注公司重大事件,审计委员会监督披露合规性[55][57] - 对外披露文件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9] 违规责任 - 信息披露违规将追究责任人行政及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68][69] - 中介机构擅自披露信息需承担赔偿责任[70]
山高环能: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6 13:19
公司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1] - 公司因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董事长担任计票人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被四川证监局责令整改 [1][2] - 公司针对2022年股东大会问题整改措施包括组织董监高学习规则、完成培训课程、加强独立董事汇报工作、提升信息披露专业水平 [2][3] - 公司因2014年、2015年向民间个人借款合计2363万元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导致财务数据不准确被四川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3][4] - 公司针对民间借款问题整改措施包括组织学习信息披露规则、提升信息披露准确性 [4] - 公司因时任董事长胡先林组织实施民间借款导致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 [4][5] - 公司针对深交所监管函整改措施包括通报事项、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及内控审计 [5] 公司治理及合规措施 - 公司现任5名董监高已完成《上市公司董监高初任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2]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员均已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3] -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在2023年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结业证书》 [3] - 公司独立董事已完成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及规则相关培训 [2] - 公司后续将不定期开展内部专题学习以提升规则理解与执行能力 [2]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收警示函,和仁科技信披工作三年已两次违规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14 13:30
违规事件概述 - 和仁科技因违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且未及时披露,公司及董事长赵晨晖等3名高管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 公司2023年曾因未及时预告年度亏损被深交所通报批评,此次事件并非孤例 [1] 违规行为细节 - 2024年5月2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达40,091.44万元,超出董事会审议的25,000万元限额 [2] - 公司未就超限操作履行内部审议程序,也未进行信息披露,直到2025年4月22日才补充审议并披露,违规操作发生近11个月后 [2] - 违规行为包括资金使用违规、审议程序违规和信息披露违规 [3][4] 监管处罚及影响 - 浙江证监局对和仁科技及相关三位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4] - 警示函虽非行政处罚,但将影响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高管职业声誉亦受冲击 [5] - 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4] 公司历史违规记录 - 2023年因未及时预告2022年度净利润亏损8,330.64万元,公司及3名责任人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5][6] - 三年内两次收到涉及信息披露的监管措施,反映出公司治理层对市场规则缺乏足够敬畏 [6] 公司经营状况 - 主营业务为医疗机构临床医疗信息系统及数字化场景应用系统的研发销售、实施集成、服务支持与提供解决方案 [6] - 2025年一季度财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约7,840万元,同比下滑13.99%,归母净利润为-384.41万元,亏损较上年同期扩大332.81万元 [6]
年报财务数据误打多一个“万”字,健盛集团发布更正公告
南方都市报· 2025-07-14 09:12
核心事件 - 健盛集团在披露2024年年报三个多月后发现部分财务数据单位错误 实际单位"元"被误写为"万元" 公司于7月12日发布更正公告及修订版年报[1] - 该错误出现在"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部分 更正不影响财务报表及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4] 财务业绩表现 - 2024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5.74亿元 同比增长12.81%[4] - 净利润达3.25亿元 同比增长20.15%[4] - 贴牌业务营业收入2,508,245,012.56元 同比增长13.31% 毛利率27.83% 同比提升3.16个百分点[2] - 自有品牌JSC营业收入34,866,551.37元 同比下降1.29% 毛利率65.71% 同比提升2.27个百分点[2] 公司业务概况 - 公司创立于1994年 主营针织运动服饰生产制造[4] - 核心产品为棉袜和无缝服饰[4] - 主要经营模式为ODM和OEM方式为世界知名品牌商和零售商自有品牌提供专业服务[4] 行业信息披露状况 - A股市场2024年内已出现308份更正公告 涉及年报、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通知等多种公告类型[4][5] - 信披错误多与上市公司或中介机构风控体系薄弱有关 信息披露部门常面临人手不足、流程不规范等问题[7] - 非核心章节的笔误在审核过程中容易被遗漏 特别是中报等数百页的文件[7]
晶华微: 晶华微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11 16:25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则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并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 [1]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有权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职责范围内事务 [1] - 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1]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必要工作经验 [4]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近3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近3年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等 [2][4] 董事会秘书核心职责 - 信息披露管理:负责未公开信息保密、内幕知情人登记、督促披露或澄清媒体报道 [4][5] - 公司治理建设:组织筹备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协助制定内控制度、推动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 [6] - 投资者关系与股权管理:完善投资者沟通机制,保管股东资料、办理限售股事项及督促股份买卖合规 [7] - 资本市场战略:协助制定再融资或并购重组计划,组织董事及高管合规培训 [7] 董事会秘书履职保障与任免程序 - 董事及其他高管需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其有权查阅公司财务资料并参加重大会议 [8][17]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同时需聘任证券事务代表作为候补 [8] - 解聘需充分理由,离任需完成审查及工作交接,空缺期间由董事/高管或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 [9][1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需签订保密协议,离职后持续保密至信息披露 [9]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 [11]
锦富技术: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专项培训情况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08:17
培训基本情况 - 保荐机构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培训时间为2025年7月9日 [1] - 培训采用现场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 [1] - 培训地点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1] - 培训人员包括保荐代表人邓伟和金翔 [1] - 培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1] 培训主要内容 - 培训内容涵盖信息披露及常见问题解答、典型案例分析 [2] - 通过演示培训讲义、解读法规条文及案例分析、解答问题等形式进行 [2] - 培训加深了培训对象对资本市场监管政策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理解 [2] 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 公司积极配合保荐人的持续督导培训工作 [2] - 培训工作有序进行并达到良好效果 [2] 培训结论 - 保荐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锦富技术进行了专项持续督导培训 [2] - 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2] - 培训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2] - 本次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2]
中辰股份: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0 16:21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禁止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 公司需主动披露可能对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确保信息发布渠道的合规性 [5][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内容承担连带责任,若无法保证真实性需声明理由 [7] 信息披露范围与标准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临时报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资产交易公告等)、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等 [13][16] - 定期报告需涵盖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数据、股东结构、管理层讨论等核心内容,年度报告财务会计部分需经审计 [24][26][27] - 临时报告触发条件包括重大诉讼、资产重组、股权变动等34类情形,需在事件发生或协议签署时点及时披露 [34][35] 信息披露程序与责任 - 定期报告编制流程包括财务部门草案起草、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等环节,确保程序合规 [42][44]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后披露 [43]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总负责人,协调内外部沟通并监督保密工作,证券部负责具体执行 [48][54] 保密与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书面承诺保密,信息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时需立即启动披露程序 [8][9][94] - 公司通过签署承诺书、限制调研活动范围等措施防止未公开信息向特定对象泄露 [101][102] - 董事及高管买卖公司股票需提前报备,禁止在定期报告披露窗口期及重大事件决策期间交易 [108][111] 投资者关系与监管合规 - 投资者关系活动由董事会秘书统一管理,需保存记录并确保信息公平披露 [98][99] - 公司需对媒体错误报道主动澄清,违规信息披露将追究相关人员行政及经济责任 [84][103] - 财务信息需经内审监督,确保真实性并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96][97] 制度实施与修订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 [117][1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需参照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6]
中旗新材: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专门培训情况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10 16:09
培训背景 - 民生证券作为中旗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以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针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近期变更的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进行了专门培训 [1] - 培训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 [1] 培训内容 - 培训涵盖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合规性要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信息披露等专题 [1] - 培训内容基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 [1] 培训效果 - 参训人员积极配合培训工作并主动交流沟通,确保培训顺利开展 [1] - 通过培训,公司治理层及实际控制人加强了对募集资金管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法规的理解,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1] 文件签署 - 培训报告由保荐代表人王蕾蕾、杜冬波签字确认 [2] - 报告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出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