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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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金: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28 16:27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需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1] - 董事会需确保股东会依法召开并行使职权,全体董事应勤勉尽责保障股东会正常运作[1] - 股东会职权范围受《公司法》、上市地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约束[1]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条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2] - 出现《公司法》规定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否则需向证监会及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 - 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经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回应[4] - 若董事会未履行召集职责,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可自行召集,费用由公司承担[4][5] 提案与通知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2日内补充通知[6]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公告,H股股东通知可通过网站或联交所指定方式送达[7] - 股东会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及董事候选人背景、持股情况等信息[8]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机制 - 会议可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9][10] - 股东会主持人通常为董事长,特殊情况下可由审计委员会或股东推举代表主持[12] - 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得票需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半数[14] 表决与决议执行 - 优先股发行需逐项表决包括种类、发行方式、股息率等11项内容[16] - 股东会决议需公告A股/H股股东出席比例、表决结果及特别提示未通过提案[19] - 新任董事在决议通过后立即就任,利润分配方案需在2个月内实施[20] 争议处理与规则效力 - 股东会程序或内容违规时,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决议[21] - 本规则与上位法冲突时以《公司法》《证券法》等为准,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2]
乐凯胶片: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8 16:26
股东会规则总则 - 公司制定本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运作,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依法依章程行使职权 [2] - 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均适用本规则,未载明事项以公司章程为准 [2] - 董事会需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全体董事应勤勉尽责 [3] 股东会类型与召集程序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 [5]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8]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10]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13]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17]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 [17] - 股东会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及决策所需资料,董事选举事项需披露候选人详细信息 [18]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可辅以网络投票方式 [21]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 [2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事项时相关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需单独计票 [32]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其他提案需逐项表决 [33][34] 股东会决议与执行 - 股东会决议需公告表决结果及决议详情,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 [40][41] - 会议记录需保存至少10年,包含审议经过、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等内容 [42] - 董事会负责组织执行股东会决议,执行结果需向股东会报告 [48] 信息披露与董事会授权 - 公司需在指定报刊及上交所网站披露股东会信息 [50] - 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需遵循公开、适当、具体、独立原则 [51] - 董事会获授权范围包括对外投资、高管任免、章程修改等事项 [52][21] 规则修订与解释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会批准生效,与章程冲突时需及时修订 [54] - 未规定事宜按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执行,最终解释权归董事会 [55][56]
江河集团: 江河集团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28 16:26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1] -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1] - 公司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规定情形时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 [1] 股东会的召集 -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 [7]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应当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10]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 [15] - 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临时股东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16] - 股东会通知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 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20] 股东会的召开 - 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会通知中确定的其他地点 会议以现场形式召开 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2]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5]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36] 会议议题的审议 - 股东会会议按列入议程的议题和提案顺序逐项进行审议 必要时可将相关议题一并讨论 [39] - 在年度股东会上 董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会作出报告 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40] - 股东有权在股东会上发言 发言顺序为以登记在先者先发言 临时要求发言者在登记发言者之后发言 [44] 股东会表决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45][46] - 股东与股东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7] -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 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48] 股东会决议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由2/3以上通过 [55]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 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现场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 [58]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65] 股东会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记载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出席人员、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等内容 [61] - 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并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2] 股东会决议执行 - 股东会形成的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 并按决议的内容交由公司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具体实施承办 [68]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 公司应当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70]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71]
秦川物联: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3 14:18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需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行使职权,确保股东权利依法行使 [2]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则根据《公司法》规定情形召开 [2] - 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事务所对会议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结果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2] 股东会的召集 - 董事会需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意见 [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回应,否则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 [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公司需承担会议费用,董事会应配合提供股东名册 [5]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前提出临时提案,提案需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 [6]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提案内容及表决方式 [6] - 股东会通知需充分披露董事候选人资料,包括教育背景、持股情况等 [7] 股东会的召开 - 股东会需在公司住所地或章程规定地点召开,可采用现场会议或网络方式 [8] - 股东需持有效证件或授权委托书出席,法人股东需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席 [9]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 [9] 股东会的职权 - 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 [10] -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中,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 [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总资产50%或成交金额超市值5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 [12] 关联交易与表决规则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总资产1%且超3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可免审计 [13][14]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需单独计票并披露 [15] - 董事选举可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持股30%以上时强制采用累积投票制 [16]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列明表决结果及决议内容,未通过的提案需特别提示 [19]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包含会议议程、表决结果、股东质询等内容 [19]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或表决方式违法可被股东在60日内请求撤销 [20] 附则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21][22] - 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未尽事宜按《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执行 [22]
上海电气: 上海电气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22 16:16
股东会议事规则核心内容 总则 -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职权并维护股东权益 [1] - 股东会运作需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证监会相关规定 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1] - 董事会需勤勉尽责组织股东会 保障股东权利依法行使 [1]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程序 - 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和临时会议(触发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 [2]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13] - 会议召开需聘请律师对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 [2] 股东会职权范围 - 审议董事会报告、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 [3] - 批准超过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30%的重大资产交易或净资产30%的对外投资 [4] - 对发行债券、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事项作出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 [3][4] 股东权利与参会规则 - 持股股东享有知情权、质询权和表决权 可委托代理人参会(需书面授权) [6][28] - 股东提案权门槛为持股1%以上 需在会议召开20日前提交明确议题 [18] - 关联股东表决回避 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44] 表决与决议机制 - 普通决议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3] - 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会议前一日15:00 [25] - 会议记录需包含出席情况、表决结果等核心要素 永久保存备查 [49] 类别股东特别程序 - 涉及变更类别股东权利(如股份转换、优先权调整等)需召开类别股东会单独表决 [57] - 类别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类别股份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9] - 内资股与外资股视为不同类别股东 但符合豁免条件的情形除外 [62] 信息披露与执行 - 决议公告需披露表决详情 包括股东出席比例及每项提案结果 [63] - 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的提案需特别提示 [64]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会议文件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5][66] 注:以上内容严格基于文档提取 未包含风险提示等非核心信息
乐通股份: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22 11:15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时间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规定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1] - 若无法按期召开股东会 需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原因并公告[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需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十日内书面反馈[3] - 审计委员会可书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十日内未反馈或不同意时 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十日内未反馈或不同意时 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 若审计委员会未在五日内通知 持股10%以上满90日股东可自行召集[4] - 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交易所备案 召集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5] 股东会提案规则 - 提案需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且有明确议题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7] - 召集人需在收到提案两日内发布补充通知 但不得修改已列明提案或新增提案[7] - 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 且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及董事候选人资料[8] 会议召开与出席要求 - 会议需在住所地或章程规定地点召开 可采用现场及网络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9] - 股权登记日登记股东均有权出席 需持有效证件 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10][11] - 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担任 特殊情况可由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推举代表主持[11] 表决机制与计票规则 - 股东需回避关联交易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违规买入股份36个月内无表决权[12]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持股30%以上股东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采用[13] - 表决需逐项进行 同一表决权仅能选择一种方式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为准[13] - 表决需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监票 关联股东不得参与 结果由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负责[15] 决议公告与记录保存 - 决议需及时公告 包含出席人数、持股比例、表决结果及决议详情[16] - 未通过提案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 会议记录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等签名并保存十年[16][17] - 派现、送股等方案需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7] 规则效力与争议处理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决议无效 程序违规或内容违反章程的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8] - 对召集程序或决议效力存在争议时 需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前应执行决议[18]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 自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及章程执行[19]
昇兴股份: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21 10:25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制定本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运作并确保依法行使职权 依据包括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1] - 公司需严格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 董事会需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2] - 股东会行使职权范围受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约束[3]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要求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则在出现公司法规定情形时召开[4] - 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对会议召集程序 出席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及结果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4] - 若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召开股东会 需向当地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交所报告原因并公告[4]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需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6]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或不同意 同意时需在5日内发出通知 不同意时需公告理由[7] - 审计委员会可书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若不同意或未反馈 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和主持[8]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若不同意或未反馈 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请求 审计委员会同意时需在5日内发出通知[9] - 若审计委员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通知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 且召集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 董事会需配合自行召集的股东会 提供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 否则召集人可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获取[11]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费用由公司承担[12]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提案内容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 有明确议题和决议事项 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1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前提出临时提案 召集人需在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并公告提案内容[14] - 临时提案不得存在股东不符合持股比例 超时限 超出职权范围 无明确议题 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等情形[14] - 召集人不得拒绝符合规定的临时提案 若认定提案无效需在2日内公告并说明理由 同时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14] - 股东会通知需在年度股东会前20日或临时股东会前15日公告 内容包括时间地点 审议事项 股权登记日 联系人及表决方式等[15] - 通知需充分披露所有提案内容及所需资料 若涉及董事选举需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 与公司关联关系 持股数量及处罚记录等信息[17] - 股东会现场会议日期和股权登记日需为交易日 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 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8] - 无正当理由股东会不得延期或取消 若延期需在原定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 股权登记日不得变更且延期后现场会议日期仍需满足与股权登记日间隔要求[19]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需在公司住所地或章程规定地点召开 设置会场并以现场会议形式进行 同时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便利股东参与[20] - 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授权委托书需载明委托人信息 代理人信息 表决指示 签发日期及有效期等[20] - 网络或其他方式表决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或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 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当日下午3:00[21] - 董事会需保证会议正常秩序 制止干扰行为并报告有关部门[22]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 公司和召集人不得拒绝[23] - 股东需持有效证件出席 代理人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件[24] - 召集人和律师需验证股东资格并登记股东信息 会议主持人宣布前登记终止[2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列席会议并接受股东质询[26]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7]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时由召集人主持 不能时由过半数委员推举一名委员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时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7] - 若主持人使会议无法继续 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27]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需作工作报告 每名独立董事需作述职报告[2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就股东质询作出解释和说明[29] - 会议主持人需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30]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所持股份不计入表决权总数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需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31] -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 违反证券法超比例买入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1] - 董事会 独立董事 持股1%以上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投票权 不得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 且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31] - 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 每一普通股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表决权 股东可集中使用[32] - 累积投票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需分别进行 股东投票不得超表决权总数 否则无效 候选人需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票方可当选[32] - 若得票数相等且最少时全部当选将导致超人数 则视为未能当选 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 后续股东会需补选[32] - 不采取累积投票时每位董事候选人需以单项提案提出[32] - 除累积投票制外 股东会需对所有提案逐项表决 按提案时间顺序进行 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33] - 审议提案时不得修改 否则视为新提案且本次会议不得表决[34]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 重复表决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5] - 表决采取记名方式 股东需对每项提案明确发表同意 反对或弃权意见 未填 错填或未投票视为弃权[36] - 表决前需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 关联股东不得参与[37] - 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当场公布结果 网络投票股东有权查验投票结果[37] - 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 主持人需宣布每项提案表决结果及是否通过[38] - 若对结果有怀疑 主持人可组织点票 股东或代理人有异议可在宣布后要求点票 主持人需立即组织[38] - 表决结果正式公布前 所有相关方需保密[38] - 决议需及时公告 内容包括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所持股份总数及比例 表决方式 每项提案结果和决议详情[39]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时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40]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内容包括时间地点 主持人及列席人员 出席股东信息 提案审议经过 股东质询及答复 律师及计票监票人姓名等[41] - 董事 董事会秘书 召集人或代表 主持人需在记录上签名并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记录需与股东签名册 委托书及表决资料一并保存10年[41] - 召集人需保证会议连续举行直至形成决议 因不可抗力中止时需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及时公告 同时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交所报告[42] - 通过董事选举提案后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就任 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后公司需在2个月内实施[43] - 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 或以发行优先股为支付手段回购普通股时 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并在次日公告[44]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时无效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或损害其权益[45] - 若会议召集程序 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 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但轻微瑕疵且未产生实质影响除外[45] - 对召集人资格 程序 提案合法性或决议效力存在争议时需及时向法院起诉 判决前需执行决议 公司需确保正常运作[45] - 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后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说明影响并配合执行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时需及时处理并披露[45] 附则 - 本规则所称"以上"和"以内"含本数 "超过" "过" "低于"和"多于"不含本数[46] - 公告 通知或补充通知指在公司指定媒体和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46]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48] - 若本规则与上述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抵触 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8]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7]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改时亦同[49]
中航重机: 中航重机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0 10:13
股东会议事规则核心内容 - 规范公司股东会行为,确保依法行使职权,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1][2]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2][5] - 股东会职权范围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或净资产5%)、股权激励等17项核心事项 [3][4][5][6]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或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8][9]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未响应,股东可自行召集并承担会议费用 [9][10][13][15] - 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公告通知,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11][18][21] 股东会表决机制 - 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需覆盖现场会议全程,同一表决权仅能选择一种方式 [12][23][24][38] - 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可集中或分散投票权,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开进行 [15][35]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违规买入的股份36个月内无表决权 [14][34][35] 决议执行与争议处理 - 股东会决议需公告详细表决结果,派现/送股等方案需在2个月内实施 [17][42][47]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违规可被股东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争议方需及时诉讼但决议执行不中止 [19][20]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策,普通决议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1]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包含出席股东、提案审议、表决结果等要素,董事及高管需签字确认 [19][44] - 规则未明确事项按《公司法》《证券法》执行,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22][23][56]
东利机械: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16 16:12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1] - 董事会负有召集股东会的诚信责任,需确保会议按时召开并依法行使职权[1] - 股东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需遵守法规及议事规则维护会议秩序[2]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条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3] -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包括:董事不足法定人数2/3、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需在事实发生2个月内召开[3][4] - 若无法按期召开会议,需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及深交所报告并公告原因[4] 会议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时,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意见,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6][7]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未响应,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或自行召集[7][8]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需确保召集期间持股比例不低于10%,公司需配合提供股东名册并承担会议费用[9][17] 提案与通知要求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10][11]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内容需包含时间、地点、议程及股权登记日等[11][12] - 涉及董事选举的提案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包括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及关联关系等[12][25] 会议召开与表决机制 - 会议以现场结合网络形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13][14] - 股东可通过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需载明委托人信息、表决指示及有效期[15][16] - 普通决议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如修改章程、重大资产重组)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19][20] 关联交易与累积投票制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相关决议需经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22][23] - 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可集中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24][25] 会议记录与决议执行 - 会议记录需记载出席情况、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1][32] - 决议违反法律则无效,程序瑕疵可被股东起诉撤销,但轻微瑕疵不影响决议效力[33]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及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间分别为选举通过之日及决议后两个月内[28][29]
概伦电子: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15 12:16
股东会议事规则核心框架 - 规范股东会议事程序与决策机制,确保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 [1]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全体股东、董事、高管及列席人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1][2] - 董事会承担股东会召集主体责任,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可发起临时股东会 [16][17][19] 股东会职权范围 - **重大事项决策权**:包括董事任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改等需特别决议(2/3表决权通过)[5][47] - **交易审批标准**:资产/成交金额超总资产50%或市值50%、关联交易超总资产1%且3000万元需提交审议 [6][7] - **特殊事项**:股权激励、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连续12个月内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等需专项决议 [5][47] 会议召集与提案机制 - **召集程序**: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触发情形包括董事不足法定人数、亏损达股本1/3等 [10][11] - **提案权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3%以上股东可提正式提案,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临时提案(需会议前10日提交)[21][22] - **通知要求**:年度会议提前20日公告,临时会议提前15日,网络投票时间需覆盖现场会议全程 [23][25] 表决与决议执行 - **表决规则**:普通决议需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5][50] - **计票监督**:推选股东代表与律师共同监票,现场表决结果即时公布 [57][58] - **决议执行**:董事选举决议通过后立即生效,利润分配方案需在2个月内实施 [64] 会议记录与合规保障 - **记录内容**:需包含出席人员、表决结果、质询答复等,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41][42] - **争议处理**:程序违规或内容违法的决议,股东可于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65] - **规则解释权**: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6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