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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川物联: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需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行使职权,确保股东权利依法行使 [2]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则根据《公司法》规定情形召开 [2] - 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事务所对会议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结果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2] 股东会的召集 - 董事会需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意见 [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回应,否则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 [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公司需承担会议费用,董事会应配合提供股东名册 [5]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前提出临时提案,提案需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 [6]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提案内容及表决方式 [6] - 股东会通知需充分披露董事候选人资料,包括教育背景、持股情况等 [7] 股东会的召开 - 股东会需在公司住所地或章程规定地点召开,可采用现场会议或网络方式 [8] - 股东需持有效证件或授权委托书出席,法人股东需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席 [9]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 [9] 股东会的职权 - 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 [10] -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中,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 [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总资产50%或成交金额超市值5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 [12] 关联交易与表决规则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总资产1%且超3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可免审计 [13][14]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需单独计票并披露 [15] - 董事选举可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持股30%以上时强制采用累积投票制 [16]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列明表决结果及决议内容,未通过的提案需特别提示 [19]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包含会议议程、表决结果、股东质询等内容 [19]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或表决方式违法可被股东在60日内请求撤销 [20] 附则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21][22] - 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未尽事宜按《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执行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