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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芝麻: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8 15:17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6月25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以753,489,5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7,674,477.50元(含税) [1]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1]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详情 - 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753,489,550股为基数 [1]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1] -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 [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1] -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红利税,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1] 权益分派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4日 [2] -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8月15日 [2] 权益分派对象 - 截止2025年8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 权益分派方法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2025年8月6日至8月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红利不足,由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
信达证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8 10:20
分配方案核心内容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7元(含税)[1] - 以总股本3,243,000,000股为基数[1]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7,561,000元[1]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4日[1][2] - 除权(息)日和最后交易日均为2025年8月15日[1][2]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公告[2] 股东分类处理方式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按税前每股0.027元发放[2][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 实际每股派发0.0243元[3][4] - 香港市场投资者统一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实际每股0.0243元[4] - 其他机构投资者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每股派发0.027元[5] 资金发放机制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2]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发放日于证券营业部领取[2]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2] 税收政策依据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2] - 持股1个月至1年按10%实际税负征收[2] - 持股1个月内按20%实际税负征收[2] - 香港投资者税收政策依据财税[2014]81号文[4] - QFII税收处理依据国税函[2009]47号文[3] 方案批准信息 - 利润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1] - 方案实施无差异化分红送转安排[1]
视觉中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8 09:20
核心利润分配方案 - 以总股本700,577,436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998,800股后的699,578,636股为基数 按每10股派发现金0.13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 共计分配利润9,094,522.27元 [1] -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4,691,151.36元(含税) 包含半年度现金分红5,596,629.09元 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33% [2] - 不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 [1][2][3] 除权除息计算规则 - 按市值不变原则 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700,577,436股为基础折算实际现金分红 每10股现金红利调整为0.129814元(9,094,522.27元÷700,577,436股×10) [2][5]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每股现金红利0.0129814元 [2][5]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998,8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1][5] 股东差异化征税安排 - 通过深股通持有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及QFII/RQFII每10股实际派发0.117000元 [3] - 境内个人投资者持有无限售流通股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3]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按10%征收 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 [3] 实施时间与对象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4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8月15日 [4]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5]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5]
龙源电力: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7 11:10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8,359,816,164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2.278元人民币(税前) 总计派发现金红利1,904,366,122.16元人民币(税前)[1] - A股股本5,041,934,164股 对应派发现金红利1,148,552,602.56元人民币(税前) 不实施送红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1] - H股股东权益分派事宜需参考公司2025年6月17日于香港联交所发布的公告[2] 股息税收安排 -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及RQFII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每10股实际派发2.0502元人民币(税后)[1] - 个人投资者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流通股实行差别化税率 持股1个月内每10股补税0.4556元 1个月至1年补税0.2278元 超过1年免征[1][2]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按10%征收 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1]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4日 除权除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8月15日[2] - 分派对象为2025年8月14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股东[2] - 现金红利将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直接划入资金账户[2]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06 18:36
核心观点 -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5元(含税),总派发金额约240.36万元,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60,241,013股为基数[2][4][6] - 差异化分红方案中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2,475,366股不参与分配[3][4][6] - 权益分派实施期间(2025年7月15日至8月12日)需保持股本总额162,716,379股及回购账户股份数量2,475,366股不变[5][6] 分配方案 - 发放年度为2024年年度,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册的全体股东(不含回购专用账户)[3]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计算为(160,241,013×0.015)÷162,716,379≈0.015元/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7]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015)÷(1+0)[7] 实施安排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指定交易股东派发,未指定交易股东的暂由该机构保管[8] - 股东孙正暘、孙正晗及两家投资中心(僧忠投资、朱栩投资)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10] - 权益分派实施咨询联系方式为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21-52908588)[15]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基金持股超1年免税,1年内按持股时长适用20%/10%税率[11]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后每股实发0.0135元[12] - 沪港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后每股实发0.0135元[13]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纳税,每股实发0.015元[14]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06 18:10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21元(含税)[2] - 利润分配方案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2]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3] 分配金额 - 以总股本28,698,864,088股为基数[4]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26,761,458元[4] 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放[5]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证券营业部领取红利[5]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5] - H股股东现金红利发放不适用本公告[6] -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9] 扣税说明 - 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10] - 持股1个月以内全额征税,1个月至1年暂减按50%征税[10] - QFII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189元[11]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189元[12] - 其他居民企业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每股0.21元[12] 咨询方式 - 联系部门为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13] - 联系电话为010-51862188[13]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05 18:52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03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385,229元,其中A股派发18,815,372.82元 [1][3] - 公司总股份749,477,334股(A股630,482,128股,H股118,995,206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3,303,034股后,实际参与利润分配股份746,174,300股 [3] - 差异化分红方案下,A股每股现金红利经摊薄调整后为0.02984元/股 [5] 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股东,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 [2][3] - A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未指定交易股东的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5] - 股东冯宇霞、周志文、顾晓磊、顾美芳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6]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按持股期限适用10%-20%税率 [7]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派发0.027元 [8]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派发0.027元 [9]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派发0.03元 [10]
水井坊: 水井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5 16:33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70元(含税),对应每股现金红利0.97元 [1][2] - 以总股本487,503,198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2,862,400股后的484,640,798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70,101,574.06元(含税) [2] -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差异化分红安排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1][3] - 差异化分红后每股现金红利经摊薄调整计算为0.9643元/股 [3]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减去0.9643元 [3] 实施时间表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1日,除权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8月12日 [1][3] 分配实施方式 - 除大股东及回购账户外,其他股东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 [3][5] - 大股东四川成都水井坊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5]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代扣个税 [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后每股派发0.873元 [6] - 沪港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不代扣所得税,每股派发0.97元 [6]
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A股)实施公告
证券时报· 2025-08-03 18:56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1,007,777,77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10,077,777.78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79% [1] - A股股份758,077,778股分配现金股利7,580,777.78元,H股股份249,700,000股分配2,497,000.00元,不送红股且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自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通过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2] 权益分派方案细则 - A股股东每10股派0.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深股通香港投资者、QFII、RQFII及首发前限售股个人/基金每10股派0.090000元 [5] - 个人股东持股期限税率差异化:持股1个月内每10股补税0.020000元,1个月至1年补0.010000元,超过1年免税 [5] - 证券投资基金香港投资者按10%征税,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 [5] 权益分派实施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8月8日 [5] -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8月8日通过托管机构划入资金账户 [7] - H股股东权益分派详见香港联交所网站2025年6月26日公告 [6] 其他相关调整 - 控股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限制将根据本次除权除息作相应调整 [8]
鹿山新材: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3 16:18
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6月11日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104,262,29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股 [1] - 本次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1,704,919.60元,转增41,704,920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145,967,219股 [1] -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未实施,所有股东享有同等权益 [1] 股权登记及实施日期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7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8月8日 [1][3] -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于2025年8月8日上市流通 [1] 分配实施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该机构保管 [2] - 红股及转增股份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权登记日持股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 特定股东(如汪加胜、韩丽娜等)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2] 税收政策及实际派发金额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1年以内按持股期限差异化征税(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 [4]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及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36元 [5][6] - 沪股通投资者统一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0.36元,符合税收协定条件的可申请退税 [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0.4元 [6] 股本结构变动 - 转增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由104,262,299股增至145,967,219股,总股本同步增加 [8]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8] 摊薄每股收益 - 按转增后总股本145,967,219股计算,2024年度摊薄每股收益为0.12元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