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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分配方案核心内容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1][3] - 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25,863万股为基数 总股本25,993万股中回购专户130万股不参与分配[3] - 现金分红总额2,069.04万元[3] 差异化分红安排 - 实际每股现金红利按总股本摊薄调整为0.0796元[5]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0.0796)元/股[5]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不涉及送股或转增股本[4] 实施时间与对象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可获分配[2]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2][7] - 控股股东邵树伟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8] 红利发放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6] - 未办理指定交易股东的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保管[6]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证券营业部领取[6] 差异化扣税安排 - 个人投资者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内按20%征税 1-12个月按10%征税 超过1年免征[9]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 税后每股0.072元[10]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0.072元[11] - 有限售条件自然人股东解禁前按10%税率代扣 税后每股0.072元[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