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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会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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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股份: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9-02 12:13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在出现公司章程规定情形时2个月内召开 [1] - 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 董事会需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1] - 股东会需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1]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 [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 若未反馈或不同意 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 [5]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 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 董事会应提供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并予以配合 [7]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召集人需在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 [8]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 临时股东会于会议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 计算期限时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但包括通知发出当日 [8][9] - 股东会通知需充分披露所有提案内容及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 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关联关系、持股数量及处罚情况等 [9]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 但提名人数需符合章程规定且不得多于拟选人数 [9][10] 股东会召开程序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需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便利股东参与 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 [11]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类别股股东除外 [12] - 召集人和律师需依据股东名册验证股东资格 会议主持人需宣布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13] 股东会表决与决议机制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7]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公司增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修改公司章程、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30%等 [18]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 需采用累积投票制 [21][22]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股东会决议公告需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 [15][16] 股东会记录与决议执行 - 股东会会议记录需记载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出席人员、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持股比例、提案审议经过、表决结果、质询意见及律师等信息 [26] - 会议记录需由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代表、会议主持人签名 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27]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 总经理组织具体实施 执行情况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并由董事会向下次股东会报告 [28] - 公司董事长对股东会决议执行进行督促检查 必要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听取执行情况汇报 [28]
佰仁医疗: 佰仁医疗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7 14:02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规范股东会及股东行为 提高议事效率 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确保依法行使职权和决议 [1] - 依据包括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2]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于公司章程规定情形出现后二个月内召开 [2] - 可聘请律师对会议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及结果等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2] 股东会的召集 - 董事会需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 [3]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若不同意或未反馈 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 [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决定并书面答复 [4] - 若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 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 审计委员会同意需在5日内发出通知 [5]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交易所备案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5] - 董事会需配合提供股东名册 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6]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 有明确议题和决议事项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6] - 提案主体包括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 [6] - 召集人需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 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 [7] - 通知需充分披露提案内容及所需资料 涉及董事选举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 [7] - 通知需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 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 [8] - 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股东会 若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 [8] 股东会的召开 - 会议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地点 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可提供网络等方式便利 [8] - 董事会需保证会议正常秩序 制止干扰行为 [8]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 不得拒绝 [8] - 股东需持有效证件出席 代理人需出示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9] - 召集人和律师需验证股东资格并登记 会议主持人宣布前登记终止 [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列席会议并接受质询 [9]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9] - 审计委员会召集的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或推举代表主持 [10]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需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需述职 [10] - 会议主持人需在表决前宣布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10]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所持股份不计入表决总数 公司自有股份无表决权 [10] -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需单独计票 结果及时披露 [11]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每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 [11] - 除累积投票制外 所有提案需逐项表决 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 [12]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一种方式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 [12] - 表决意见分为同意 反对或弃权 未填 错填或未投视为弃权 [12] - 表决前需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监票 关联股东不得参与 律师与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 [12] - 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 主持人需宣布表决结果及提案是否通过 [12] - 表决结果公布前 相关各方需保密 [12] 股东会决议 - 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13] - 普通决议事项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 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任免及报酬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 [13]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 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清算 修改章程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30% 连续12个月累计担保超过总资产30% 股权激励计划等 [13][14] - 决议需及时公告 列明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 所持股份总数及比例 表决方式 每项提案表决结果和决议详细内容 [14]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决议中特别提示 [1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需记载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召集人 主持人及出席列席人员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股份比例 提案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股东质询及答复 律师及计票监票人姓名等 [14] - 出席列席会议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代表主持人需签名 保证记录真实准确完整 与股东签名册委托书及表决资料一并保存不少于10年 [15] - 召集人需保证会议连续举行直至形成决议 因不可抗力中止需尽快恢复或终止 并及时公告和报告监管机构 [15] - 董事选举提案通过后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就任 [15] - 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通过后需在2个月内实施 [15] - 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 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15] - 对召集人资格召集程序提案合法性决议效力等存在争议需及时向法院起诉 判决前需执行决议 [16]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 公告前与会人员需保密 [16] 附则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 "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16]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等执行 [17] - 规则与公司章程抵触时以公司章程为准 [17] - 规则由董事会拟定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同理 由董事会解释 [17]
众辰科技: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25 16:52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要求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且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且需在特定情形下举行[5] - 公司若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召开股东会需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原因[5] - 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6]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需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若不同意或未反馈 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10][11]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1][13] 提案与通知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召集人需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并公告[7]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 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 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及所需资料[7] - 股东会通知需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8] 会议召开与表决机制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并可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便利股东参与 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8] - 会议主持人需宣布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前需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10][15]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 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1] 决议事项与投票规则 - 普通决议事项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任免及报酬等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重大资产交易等[11] -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自身股份无表决权[12][13] - 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单一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需采用累积投票制[13] 会议记录与决议执行 - 股东会会议记录需记载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审议经过、表决结果等内容 并由董事、董事会秘书等签名确认[18] - 会议记录需与股东签名册、委托书等资料一并保存不少于10年 股东会需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18][1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后 公司需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决议内容若违反法律法规则无效[19][20] 规则适用与解释 - 本规则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改时亦同 与上市公司相关的规定于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适用[21] - 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若存在抵触则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1]
华康股份: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21 10:22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条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需在特定情形发生后两个月内召开 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 董事会认为必要 审计委员会提议 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 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中 持股10%以上股东的持股数按提出要求日计算 若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召开股东会 需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原因 [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需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 [7] - 审计委员会有权以书面形式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十日内书面反馈 若不同意或未反馈 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十日内书面反馈 若不同意或未反馈 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 审计委员会同意后需在五日内发出通知 若未发出通知 连续九十日以上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 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 且需提交证明材料 [5][10] - 对于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 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需配合 并提供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 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11][12]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提案内容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 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13] -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召集人需在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并公告提案内容 但提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 [14] - 召集人不得在发出通知后修改或增加提案 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规定的提案不得表决 [6]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二十日公告通知 临时股东会需提前十五日公告通知 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 审议事项 股东出席权利 股权登记日 联系人信息 以及网络表决时间和程序 [15][16] - 股东会通知需充分披露所有提案内容 涉及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的 最迟在发出通知时披露 讨论董事选举时 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 包括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 与公司关联关系 持股数量 处罚记录等 且每位候选人需以单项提案提出 [7][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得多于七个工作日 且不得变更 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股东会 若延期或取消 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18][19]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在公司住所地或指定地点召开 以现场会议形式为主 并提供网络等其他方式 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 [20] - 网络或其他方式表决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 不得迟于现场会议当日上午9:30 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结束当日下午3:00 [21] - 董事会和召集人需保证会议正常秩序 制止干扰行为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 公司不得拒绝 [22][23] - 股东需持有效证件出席 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件 委托书需载明委托人信息 代理人信息 投票指示 签发日期和有效期 以及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 授权文件需公证 [24][9] - 若参会人员凭证无效 如身份证伪造 资料无法辨认 委托书签字不一致 或无委托人签字 则出席资格无效 由委托人或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 [25][26] - 召集人和律师需验证股东资格 登记股东信息 会议主持人宣布前终止登记 [2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列席会议并接受质询 但可拒绝与议题无关 待调查 泄露商业秘密 或损害股东利益的质询 [28][31]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 若不能履行职务 由副董事长或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会议 由召集人主持或推举代表主持 若主持人违反规则 经现场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 [29] - 年度股东会上 董事会需作工作报告 每名独立董事需述职 [30] - 审议提案时 只有股东或代理人有发言权 需经主持人许可 主持人规定发言时间和次数 股东需介绍身份和持股情况后发言 [31] - 会议主持人需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以会议登记为准 [32]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需回避表决 所持股份不计入表决权总数 公司持有自身股份无表决权 违反《证券法》买入的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 [13][33]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时 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告 董事会 独立董事 持股1%以上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投票权 但禁止有偿方式 且不得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33] - 选举董事时 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实行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需单独计票并披露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可集中使用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 [13][34] - 除累积投票制外 所有提案需逐项表决 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时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 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 不得修改提案 否则视为新提案 [35][36]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 股东需对提案投同意 反对或弃权 未填 错填或未投票视为弃权 [37][38] - 表决前需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 关联股东不得参与 律师与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网络投票股东可查验投票结果 [39] - 会议主持人可点票验证表决结果 若股东有异议可要求点票 主持人需即时点票 [40] - 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 主持人需宣布每项提案表决结果和是否通过 所有相关方需对表决情况保密 [41]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 内容包括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比例 表决方式 每项提案表决结果和决议详细内容 若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 需特别提示 [42][43] 会议记录与后续实施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召集人 主持人及出席人员 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股份比例 每项提案审议经过和表决结果 股东质询和答复 律师及计票监票人姓名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内容 出席人员需签名保证记录真实准确完整 记录需与股东签名册 委托书和表决资料一并保存十年 [44] - 召集人需保证股东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决议 若因不可抗力中止或不能决议 需尽快恢复或终止会议 并及时公告 同时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45]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后 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就任 通过派现 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后 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46][47] 规则实施与解释 - 本议事规则所称公告 通知或补充通知 指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信息 [48]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若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不一致 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 [49]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修改时相同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50][52] - 本规则中"以上"和"内"含本数 "过" "低于"和"多于"不含本数 [51]
九芝堂: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草案)
证券之星· 2025-08-21 05:40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为规范公司行为并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引第1号》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2] - 股东会召集 提案 通知 召开等事项均适用本规则 [2]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 [2] -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包括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三分之二 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 董事会认为必要 审计委员会提议等 [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 [5]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时 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 [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6] - 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或未反馈 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出请求 审计委员会同意后需在5日内发出通知 [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 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8]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要求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9]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 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 [9] - 股东会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 审议事项 股权登记日 联系方式及网络表决程序 [10] - 讨论董事选举时需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 关联关系 持股数量及处罚记录 [1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且不得变更 [10]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机制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11] -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 不得迟于会议当日9:30 结束时间不早于会议当日15:00 [12] - 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公司持有自身股份无表决权 [12]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16] - 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若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采用累积投票制 [17] 决议类型与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 - 普通决议事项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 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任免及报酬等 [21]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 公司分立合并解散 修改章程 一年内超总资产30%的重大交易 股权激励计划等 [22][23] - 派现 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需在股东会后两个月内实施 [23] 规则效力与附则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定 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修改程序相同 [25]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原规则同时废止 [25] - 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25]
济高发展: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8 16:20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行为并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1][2]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2] - 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不足6人)、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需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经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3][7] - 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书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未及时反馈或拒绝,提议方可自行召集[8][9][10]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需保持持股比例不低于10%直至决议公告,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6][12] 提案与通知机制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提案需明确议题且符合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7][13]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公告,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及决策所需资料[15][16] - 董事选举提案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包括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关联关系及处罚记录等[17]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电子通信结合形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20][21] - 表决权按股份数计算,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单独计票并披露[23][36][37]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董事选举,特别决议需获非关联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39][40] 决议执行与信息披露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内容包括出席股东持股比例、表决结果及决议详情,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49][50] - 决议执行由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具体实施,执行情况需向下次股东会报告[65][66] - 信息披露需符合监管规定,公告全文需在指定网站发布,摘要可刊登于指定报刊[31] 规则修改与解释 - 规则修改需经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负责拟订修改草案,解释权归属董事会[74][75] - 规则与上位法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修改触发条件包括法律修订或股东会决议[70]
光华科技: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12 16:23
股东会规则总则 -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以规范股东会组织和行为 确保股东依法行使职权 [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应在触发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 [1] - 公司若无法按期召开股东会 需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交所报告并公告原因 [2] 股东会职权范围 - 股东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行使重要职权 包括选举董事 审批利润分配方案 增减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 公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 [5] - 特别规定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必须经股东会审议 [5] - 股东会职权不得授权给董事会或其他机构个人行使 [6]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负责按期召集股东会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回应 若未反馈 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 [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 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交易所备案 且召集方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8] 股东会提案机制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召集人需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 [9] - 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 且应完整披露所有提案内容及背景资料 [10] - 董事选举提案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 包括教育背景 持股情况 关联关系及处罚记录 [10] 会议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日下午3:00 [1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且登记日后不得变更 [10] -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 同一表决权仅能选择一种方式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16] 表决规则与决议效力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8]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未回避时其他股东可申请其回避 需经与会股东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15] - 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程序违规时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20] 会议记录与信息披露 - 会议记录需记载会议基本情况 审议经过 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等内容 保存期限为10年 [21][24]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 列明出席股东持股比例 表决方式及每项提案结果 [22]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时 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 [23] 费用承担规则 - 公司承担会议场地费 文件准备费 会务人员报酬及律师见证费等合理费用 [23] - 股东自行承担参会的交通 住宿 餐费及其他个人支出 [23]
凯众股份: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12 13:14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 旨在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则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情形时2个月内召开[1] - 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对会议召集程序 出席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及结果等出具法律意见[1]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股东会由董事会确定召开地点 可采用现场会议与电子通信相结合方式 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 股东通过任何方式参与均视为出席[2] - 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时 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若同意则5日内发出通知 若不同意需说明理由[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若未反馈或不同意 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 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董事会需提供股东名册等配合[5]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召集人需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并公告提案内容[6] - 涉及投资 财产处置等提案需详细说明金额 价格 资产账面值等细节 必要时需提前公布评估或审计报告[6] - 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发出 内容需包括会议时间地点 审议事项 股权登记日 表决方式等[7] - 董事选举提案需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 持股情况 关联关系及受处罚记录等详细信息[7]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 若董事长无法履职则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主持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召集的会议则由相应主体主持[11] -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自身股份无表决权[12] - 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 股东可集中使用表决权 非独立董事需由董事或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 独立董事需由董事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12] - 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 需推举股东代表参与计票监票 表决结果当场公布 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13] 会议记录与决议执行 - 股东会需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 出席人员 表决股份比例 提案审议过程 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等内容[14] - 会议记录需由董事 董事会秘书 召集人代表 主持人及记录人签名 与股东签名册及委托书一并保存十年[15] - 股东会需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 会议主持人需宣布每项提案表决结果及是否通过[13]
亚厦股份: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12 11:14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在符合《公司法》规定情形时2个月内召开[1] - 公司无法按期召开股东会时 需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原因[1]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与否[2]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3] - 若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 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股东会[2][3] - 若审计委员会未履职 连续90日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4] 股东提案机制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 召集人需在2日内发布补充通知[5] - 提案需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 有明确议题和决议事项[5] 会议通知要求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 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公告通知[5] - 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 包含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处罚记录等)[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且不可变更[6] 会议召开形式 - 会议以现场形式召开 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7]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议召开日上午 结束不早于下午3:00[7] - 股权登记日登记股东均有权出席 公司不得拒绝[7] 表决规则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9] - 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每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10] - 对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单独计票并披露[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一种投票方式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为准[12] 决议有效性 - 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3] - 特别决议(如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等)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优先股发行事项需逐项表决[11] 会议记录与保存 - 会议记录需包含审议经过、表决结果、股东质询等内容[13] - 记录由董事、主持人等签署 与投票资料共同保存10年[13] 决议执行与争议处理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 程序违法可被法院撤销[15] - 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等方案[14] - 对决议效力存在争议时应及时提起诉讼 但判决前仍需执行决议[15]
凯美特气: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29 16:09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需在上个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1] - 临时股东会在出现法定情形时2个月内召开 [1] - 不能按期召开需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交所报告并公告 [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2] - 审计委员会可书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3]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3] - 董事会不反馈时 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 [3] - 审计委员会不召集时 连续90日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 [4][5] 股东会提案要求 - 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且有明确议题 [5]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7] - 召集人需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 [7] - 股东会通知后不得修改已列明提案 [7] 股东会职权范围 - 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及决定董事报酬 [6] - 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6] - 决定增资减资及发行公司债券 [6] - 批准重大资产交易(超过总资产30%) [6] - 修改公司章程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6] - 审议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6] 会议通知要求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 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 [8] - 通知需包含全部提案内容及决策所需资料 [8] - 董事选举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 [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8] 会议召开方式 - 采用现场会议形式 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 [9] -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 [9] - 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9:30开始 [9] - 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当日15:00 [9] 表决规则 - 每股份有一表决权 公司自有股份无表决权 [9][10]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11] - 影响中小投资者事项需单独计票 [11] - 可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12] - 同一表决权不得重复投票 [12] 决议执行 - 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规定就任 [15] - 分红送股方案需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 [15] - 违法决议无效 程序瑕疵可请求法院撤销 [16] - 争议期间仍需执行股东会决议 [16] 监管措施 - 未按期召开股东会可能导致股票停牌 [18] - 程序违规可能被责令改正或纪律处分 [19] - 严重违规可能实施市场禁入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