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济高发展(600807)
icon
搜索文档
济高发展多起诉讼缠身,一审判决需付572万元工程款引上诉
新浪财经· 2025-09-29 12:49
济高发展 (600807)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相关材料,涉及多起诉讼案件,其中一起一审判决公司需支 付工程款572万元及利息、费用,公司已提起上诉,其他诉讼案件尚未判决。 陈守昌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判决引上诉 2025年9月,济高发展收到章丘法院《民事判决书》。该案件源于2017年7月,济高发展向立根 融资租 赁 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贷款1亿元,安融 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等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后续一系列纠纷后,2022年,因陈守昌与安融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章丘法院判令 安融公司支付陈守昌工程款572万元及利息,安融公司仅偿还部分利息。近期,陈守昌以债权人代位权 纠纷起诉济高发展。 章丘法院判决认为,济高发展利用优势地位签订《协议书》且安融公司未履行协议,《协议书》存在无 效约定,安融公司怠于行使债权影响陈守昌到期债权实现,判决济高发展支付陈守昌工程款572万元及 利息、费用。但济高发展认为安融公司承担的是"直接债务"而非"担保代偿责任",无权向公司主张追偿 权;《协议书》系三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且已终止安融公司向公司主张权利的可能;陈守昌的代 位权缺乏"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 ...
济高发展(600807) -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0:17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存在《公司法》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和履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上海证券 交易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以公司名义办 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 ...
济高发展(600807) -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0:17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以及《证券法》第八十 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及其董事、监 ...
济高发展(600807) -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0:17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 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委 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 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
济高发展(600807) -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0:17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业务,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济南高新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其他 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 可以不向上交所申请,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对于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 应当及时披露。公司接受上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保密商务信息 ( ...
济高发展(600807) -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0:17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高内部审计监督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 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 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内部审计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实际状况,制定公司内部控制自查制度和年度内部 控制自查计划。 第 ...
济高发展(600807) -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29 10:1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对各证券账户的持股合并计算。以上 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 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 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
济高发展(600807) -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0:17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 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互动交流、诉求处理、信息披露和股东权 利维护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形成尊重投资者和回报投资者的公司文 化的相关活动,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
济高发展(600807) -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0:17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与解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四条 解聘总经理必须经董事会决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总经理说明解聘理由。 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 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 ...
济高发展(600807) -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0:17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工作,确保及时、准确、真实、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重大事项及所有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公司的对外信息披露事务,证券事务代表协助 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公司、子公司(或能决定其董事会半数 以上成员当选,或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重要参股公司、以及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关联人,对发生或将 可能发生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事项时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预报和 报告。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