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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万粉丝网红泳池直播,女主播穿泳衣参加,网友质问平台为何不封
新浪财经· 2025-12-17 12:13
但也正因为站得足够高,他最近这场户外温泉派对直播,才会引发如此强烈的争议,从传播效果来看, 这场直播无疑是成功的,与某手一姐蛋蛋连麦、实时展示 244 万在线数据,再加上舞蹈、带货、户外场 景的叠加,流量几乎被拉满。 但问题在于,流量的来源开始变得"刺眼",泳装尺度偏大、频繁的肢体接触、镜头刻意放大身体部位, 这些元素叠加在一起,很难再用"氛围感""娱乐效果"来解释,擦边质疑自然随之而来,网友的反应其实 非常典型。一部分人直接点破:"是不是越擦边越红?" 4000万粉丝网红泳池直播,大量女主播穿泳衣参加,网友质问平台为何不封,提到刘二狗,很多人第一 反应就是"顶流",百万级在线、PK 一场进账几十万、公司化运作、旗下艺人数百人,再加上近两年强 势转型电商,这套履历放在任何平台,都是教科书级别的成功案例。 值得注意的是,争议并不只针对刘二狗个人,也指向了平台本身,当大量观众发出举报,平台的回应却 只有一句"已交由专人核查",这种模糊且被动的态度,很容易被理解为默认纵容,毕竟,在流量和规范 之间,平台往往处在一个微妙的位置:头部主播带来的收益巨大,处理稍有不慎,就可能影响整体数 据。 但从长远来看,这种"暧昧地带 ...
婚纱照被打包售卖,二手平台不能总是事后诸葛亮
新京报· 2025-12-10 07:43
行业乱象与侵权问题 - 在二手交易平台上有卖家公然销售他人婚纱照图片 价格极低 例如1200张图片打包售价不到2元人民币 甚至低至1分钱 [2] - 该销售行为涉嫌违反民法典 侵犯了肖像权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卖家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未打码的个人照片 即便标注“网络收集”也已构成侵权 [2] - 婚纱照作为摄影机构的独创性作品 其著作权受法律保护 未经许可贩卖也需承担侵权责任 [3] 平台管理与审核责任 - 私人照片在二手平台公开售卖 暴露出平台在内容审核与侵权治理上存在严重缺位 [3] - 二手交易平台存在多种乱象 包括假货、禁售物品泛滥 商家以次充好 以及利用二手商品链接进行涉黄或擦边交易 [3] - 平台不能仅满足于“先投诉后下架”的被动应付模式 需要主动完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与事后追责机制 [3][4] 法律义务与治理建议 - 根据民法典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应当知道用户利用其服务侵害他人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需与侵权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4] - 平台应彻底摒弃“避风港”思维 主动履行监管义务 例如运用图像识别、语义分析等技术在事前实现筛查过滤 将违法侵权交易挡在平台之外 [4] - 二手平台并非“法外之地” 对于侵犯人格尊严的侵权行为 平台理应多些“主动为之” [4]
《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 发布
证券时报· 2025-12-08 18:11
平台监管标准 - 平台监管需确立明确标准,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不得含糊[1] 平台运营管理 - 平台需加强日常管理,对入驻商家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3] - 平台需妥善处理平台与从业者之间的用工关系[3] - 平台在开展促销活动时需把握分寸,规范促销行为[3] 行业发展前景 - 在明确的监管框架和规范的运营管理下,平台经济有望形成良好的业态[3] - 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其前提是经营行为稳健、合规[3]
109人炒股群,108个托
中国基金报· 2025-12-03 16:15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通过一起具体的“中新股”投资理财诈骗案例,揭示了当前“剧本式”投资诈骗的运作模式,其核心特点是诈骗团伙通过伪造资料、组建“演员”微信群营造虚假投资氛围,诱骗受害者[2][7] - 文章指出,此类诈骗的成功依赖于群聊的封闭性和沉浸式表演,使受害者难以保持理性,并强调平台在监管和预警方面存在缺位,负有重要责任[12][13] - 文章最终呼吁,防范此类诈骗不能仅靠警方和银行的末端拦截,更需要平台主动作为,从源头治理,杜绝诈骗舞台的搭建[14] 诈骗案件详情与手法 - 上海静安一位老年客户陆阿姨受骗,准备向陌生账户转账10万元人民币,她相信投资“中新股”能获得超过20%的收益[5][6] - 诈骗始于一名网名为“起风了”的网友,其自称已投入600万元人民币,并将陆阿姨拉入名为“创投精英汇”的微信群,群内有上百名成员,每天分享“赚钱捷报”[7] - 为取信受害者,诈骗分子伪造了关于合肥某公司的详细介绍PPT,声称该公司即将上市,受害者核实网络信息后发现该公司资料显示“明年将上市”,从而加深信任[8] - 诈骗团伙设计了复杂的投资机制,将公司股东分为“一、二、三级”,声称将钱交给“三级股东”操作可帮助“中新股”获得超额收益[8] - 警方核实发现,该投资APP非正规应用,所谓的“创投精英群”内109人中,108个都是“托”,仅受害者一人为潜在被害人[8] - 经警方与银行联动劝阻及核查,确认APP、PPT均属伪造,相关方无金融执照,最终成功保住了老人的10万元积蓄[9][10] 诈骗模式分析与行业现象 - 此类骗局被定义为典型的“大师带你炒股”或“剧本式诈骗”,特点为假专家、假群友、假捷报配合进行沉浸式表演[8][12] - 类似骗局并不罕见,例如新疆公安破获的假荐股群诈骗案涉案金额达70余万元人民币,湖南长沙的“大师带单”诈骗有市民被骗50万元人民币[12] - 诈骗模式已从简单话术升级为“沉浸式表演”,通过假导师讲课、假学员晒单、假资料轰炸,营造真实专业的投资社群假象[12] - 群聊的封闭性放大了欺骗力,几十个“托”不断互动制造热闹氛围,使孤立的真实用户难以保持理性思考,容易被裹挟[12] 平台责任与治理建议 - 平台治理的滞后给了诈骗者可乘之机,托号长期存在、假账号频繁加好友、投资骗局群活跃,暴露出平台监管的缺位[13] - 平台掌握数据和技术优势,更有条件识别账号、群聊的异常行为,也更有义务提前预警[13] - 相关规定如《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九条,已明确要求平台建立内容生态治理机制,健全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信息审核、应急处置等制度[13] - 平台可以采取更主动的措施,例如及时清理托号和“养号团伙”,对虚假理财APP链接设置拦截提醒,以守住用户财产[14] - 根绝此类诈骗需要防止舞台被轻易搭建,让诈骗无处可“演”,不能仅依赖警方和银行的末端拦截[14]
109人炒股群,108人是托
第一财经· 2025-12-03 15:59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通过一起具体的“剧本式”投资理财诈骗案例,揭示了当前以“大师荐股”、“中新股”为名,通过伪造资料、组建虚假社群进行沉浸式表演的新型诈骗手法,并指出此类骗局得以生存与平台监管缺位密切相关,强调平台应承担更多责任以根绝诈骗土壤 [3][5][11][13][15] 诈骗案例详情 - 上海静安区一位陆阿姨在名为“创投精英汇”的微信群中,被诱导向陌生账户转账10万元以认购所谓的“中新股”,该投资承诺超过20%的收益 [5][6] - 诈骗分子伪造了合肥某公司即将上市的详细介绍PPT,并设计了复杂的“一、二、三级股东”投资机制以获取信任,陆阿姨曾核实该公司网上信息显示“明年将上市” [6] - 警方现场核查发现,陆阿姨使用的投资APP非正规证券应用,所谓的“创投精英群”内109人中,108个都是诈骗“托” [7][8] - 经警方与银行联动劝阻及核查,确认APP、PPT均属伪造,相关公司无金融执照,最终保住了老人的10万元积蓄 [9] 诈骗手法与行业现象 - 此类“剧本式”诈骗已从简单话术升级为“沉浸式表演”,通过假导师、假学员、假捷报、假资料在封闭群聊中营造专业投资社群假象,利用视觉与听觉的集体肯定诱导受害者 [11][12][13] - 类似骗局在多地发生,例如新疆公安破获的假荐股群诈骗案涉案金额达70余万元,湖南长沙通报的“大师带单”诈骗致一位市民损失50万元 [11] - 群聊的封闭性放大了欺骗力,几十个“托”的不断互动几乎不给受害者留下理性思考空间,使其容易被裹挟 [13] - 诈骗生态的繁衍暴露了平台监管的缺位,托号、假账号、投资骗局群能长期活跃,平台在识别账号与群聊异常行为方面存在滞后 [13] 平台责任与治理建议 - 相关规定如《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九条已明确要求平台建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机制,健全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信息发布审核、实时巡查等制度 [13] - 平台有义务也有条件利用其数据和技术优势做得更好,例如及时清理托号和“养号团伙”,对虚假理财APP链接设置拦截提醒 [14] - 拆穿剧本式诈骗不能仅靠警方和银行的事后拦截,更需要平台主动作为,防止诈骗舞台被轻易搭建,从源头杜绝此类骗局 [15]
109人炒股群,108个托……
财联社· 2025-12-03 14:11
投资骗局模式分析 - 诈骗模式为典型的“大师带你炒股”套路,通过伪造上市公司资料、组建虚假投资群进行沉浸式表演[5][7][8] - 诈骗团伙构建了复杂的投资机制作为话术,例如将合肥某公司细分为“一、二、三级股东”,声称通过“三级股东”操作可“中新股”获超额收益[7] - 骗局利用“中新股”作为诱饵,向受害者承诺超过20%的收益,以此诱使进行大额转账[4] 诈骗实施手段 - 诈骗分子通过伪造一份关于合肥某公司的详细介绍PPT,声称该公司即将上市,以获取受害者信任[7] - 组建名为“创投精英汇”的微信群,群内109人中108个为“托”,仅1人为潜在被害人,通过假导师讲课、假学员晒单营造专业投资社群假象[2][5][8][10] - 初期由名为“起风了”的网友接触受害者,自称已投入600万元并跟随“大师”获利,随后将受害者拉入群聊[5] 受害者行为与干预 - 受害者陆阿姨在银行准备向陌生账户汇款10万元以认购“新股”,在转账最后关头被警银联动机制拦截[2][4] - 受害者曾与儿子核实,在网上查到诈骗分子提及的公司资料显示“明年将上市”,一度认为投资机会属实[7] - 经警方核查,受害者使用的投资APP非正规证券应用,所属公司无任何金融执照,公司PPT及“大师”身份均属伪造[8] 骗局普遍性与危害 - 类似剧本式诈骗并不罕见,新疆公安曾破获假荐股群诈骗案,群成员几乎全是“演员”,涉案金额高达70余万元[9] - 湖南长沙通报过“大师带单”诈骗套路,靠群聊洗脑,一位市民被骗走50万元[9] - 年关将至,各类投资理财诈骗呈高发态势[8] 骗局生效的深层原因 - 骗局从简单话术升级为“沉浸式表演”,通过视觉上的热闹和听觉上的肯定,让受害者相信能借此“翻身”[10][11] - 群聊的封闭性放大了欺骗力,几十个“托”不断互动几乎不给受害者留下理性思考空间,孤立的真实用户易被裹挟[12] - 平台治理滞后为诈骗提供可乘之机,托号长期存在、假账号频繁加好友、投资骗局群活跃暴露出平台监管缺位[13] 平台责任与防治建议 - 相关规定如《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九条明确要求平台建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机制,健全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信息发布审核等制度[13] - 平台有义务利用其数据和技术优势识别账号、群聊的异常行为,并提前预警,例如及时清理托号和“养号团伙”,对虚假理财APP链接设置拦截提醒[13][14] - 根绝此类诈骗需防止舞台被轻易搭建,不能仅靠警方和银行拦截,更需平台履行责任让诈骗无处可“演”[15]
新华网三评之一:“管不住”的套路,“够不着”的监管
新华社· 2025-11-07 09:02
行业现状与消费者痛点 - 线上购票平台存在精心设计的消费套路,例如在列表顶端显示“最低价”机票,但实际付款时已悄悄额外打包几十元的“退票保障”,导致消费者实际支付高价 [2] - 平台采用多种隐蔽手段诱导消费,包括默认勾选附加服务、使用小字加注额外收费、付款后才弹出服务说明,使消费者难以防范 [3] - 此类行为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平台套路更新迅速,监管规范难以跟上新套路的出现速度 [3] 监管挑战与执法困境 - 票务平台总部多设在一线城市,业务覆盖全国,出现纠纷时属地监管部门面临“管得着却够不着”的困境 [3] - 异地执法协调成本高、效率低,多数消费纠纷最终只能以“调解”方式解决,难以对平台形成有效震慑 [3] 行业规范与治理建议 - 监管需打破地域壁垒,确保无论平台总部位于何处,只要违法就能快速追责 [3] - 应针对“低价诱导”和“隐形捆绑”等行为精准出台规范,明确处罚标准,防止平台打擦边球 [3] - 需简化异地投诉流程,避免消费者权益受损后无法有效维权 [3] 行业长期发展风险 - 平台依靠隐藏套路赚取快钱的行为本质是“竭泽而渔”,可能导致消费者彻底失去信心 [3] - 一旦消费者用脚投票,再精密的套路和花哨的营销都将失效,最终损害行业长期发展 [3]
销量、弹幕、点赞都能代刷!记者调查直播间“刷单”灰色产业链
搜狐财经· 2025-10-31 00:19
直播带货数据造假产业链 - 部分商家和主播通过伪造销量、互动与在线人数等数据刻意制造商品"热销"假象 [1] - 有公司提供"直播间数据优化"服务,形成完整的灰色产业链,服务覆盖从单品销量、点赞、弹幕互动到真人进入直播间、停留时长、定制发言等 [1] - 代刷公司通过软件或真人刷手批量发送指定内容弹幕以及大量刷点赞数量来营造积极讨论氛围并提升直播间热度权重 [1] 数据造假的具体操作与定价 - 代刷公司提供"一人一机一IP"的真人操作模式,IP覆盖全国以规避平台监管 [2] - 真人刷热度服务明码标价:互动业务5元/人小时(20人起步)、挂榜业务2.5元/人小时(30人起步)、广场业务6元/人小时(20人起步)[3][5] - 采用"限量""最后××单""倒计时上架"等话术配合刷出的抢购数据,诱导消费者产生焦虑感并匆忙下单 [6] 数据造假的新模式与行业影响 - 数据造假产业链采用"真人众包"模式,通过任务平台或群组分发任务给普通用户,使刷量行为更加隐蔽,加大了平台监管难度 [7] - 直播间数据造假严重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使诚信经营的商家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形成恶性循环,破坏健康市场生态 [7] - 数据造假可能导致消费者对直播带货模式产生信任危机,降低消费意愿,最终损害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9] 平台治理与监管建议 - 电商及直播平台应提升技术识别能力,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精准识别异常流量和虚假交易 [9] - 平台应建立更完善的风险防控模型,并对刷单行为采取严厉处罚措施,如降低商家权重、封禁账号等 [9] - 平台应优化排序和推荐算法,避免"唯销量论""唯热度论",让优质内容和服务成为流量的关键 [9]
抖音清退中通冷链、吉时达等物流商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7 11:57
平台治理行动 - 抖音电商平台近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部分物流商存在滥用系统服务的行为[1] - 违规行为包括为商家提供虚假物流轨迹和转单拼接轨迹等服务[1] - 这些行为导致订单轨迹与真实履约情况不符[1] 违规影响与处理 - 违规服务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并破坏了平台经营秩序[1] - 为阻断违规链条并保障履约真实性平台决定对相关物流商进行清退[1] - 清退处理将于10月29日执行涉及中通冷链吉时达水趣到家铁中快运四家物流商[1]
马越然:面对“悬赏报恩”,平台不应弃守底线
环球网资讯· 2025-10-13 23:09
自媒体虚假炒作事件分析 - 某自媒体账号策划“悬赏寻找救命恩人”系列视频骗局 持续两个月 最终2人被行政拘留 4人被罚款[1] - 事件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 加剧了自媒体流量崇拜下的信任危机 凸显平台在治理虚假炒作中的责任缺失[1] - 系列视频早期即有网民留言质疑其为剧本炒作 显示出公众对虚假内容更强的脱敏性和警觉性[1] 平台治理现状与挑战 - 平台作为流量枢纽 在治理此类乱象中角色关键 但部分平台或因技术瓶颈 或因流量红利 治理意愿不强[1] - 炒作账号凭借套路化 戏剧化内容能快速拉动用户停留时长 提升广告收益 让平台治理时投鼠忌器[1] - 当前“禁言清粉”的处理结果无法形成震慑效果 客观降低了违规成本[1] 平台治理优化方向 - 平台应主动转变激励策略 将重点从“短期流量”转向“培育长期价值”[2] - 应调整流量分发机制 将内容真实性 用户复购率 粉丝留存时长等长期指标纳入激励体系[2] - 对炒作账号实施流量限流 收益冻结 对优质真实内容给予推荐加权 让“真实创作”比“剧本炒作”更有回报[2] 平台监管模式升级 - 平台监管必须从“事后补救”转向“事前预防+事后严惩”[2] - 应通过建立“敏感剧情备案制”等方式进行提前拦截 以人工智能初审结合人工复核双重把关[2] - 对确认虚假炒作的账号 事后处理需突破“禁言清粉”局限 应永久封禁并追回其通过虚假内容获得的广告收益和直播打赏 甚至将违规主体纳入行业黑名单[2] 平台生态建设原则 - 平台规则应明确流量底色必须是真实 需斩断“虚假变现”的利益链条 坚守道德底线与平台责任[3] - 需明确“恶意炒作”与“正常创意”的边界 通过建立创作者扶持计划 完善内容容错机制为真实 创意表达留出空间[3] - 当规范与活力并行 监管与扶持并重 才能让网络空间既不失秩序与信任 又充满多元与生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