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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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布信用修复政策:给负债者一个重塑的机会
搜狐财经· 2025-12-22 04:49
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一项被网友称为"信用救心丸"的新政策:2020年到2025年底之间,单笔一万元以下、并在明年3月31日前还清的逾期记录, 将自动从个人征信报告中移除。 这意味着,数几千万家庭因小额资金周转不灵而"信用蒙尘"的普通人,获得了一次罕见的"信用重生"机会。 然而,当众多负债者为此松了一口气时,另一个现实问题浮出水面:那些真正将人拖入深渊的,往往不是这一万元的小额逾期,而是隐藏在手机App背后、 利息滚雪球的高利贷与套路贷。 图源:头条图片资料。 此举既维护了征信体系的严肃性,又注入了人性化的温度,为经济复苏提供了柔性的信用支持。 02 边界明确:四条"硬杠杠",防止政策被滥用 当然,信用修复绝非无原则的"大赦天下"。央行文件划出了四条清晰的边界,确保政策精准滴灌到最需要的人群: 时间线: 逾期必须发生在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 金额线: 单笔欠款本金不能超过一万元。 01 新政落地:雪中送炭,但非"复活甲" 这项政策的核心很清晰:给予负债者一个重塑的机会。 政策设计了"免申即享"的自动机制——只要你在规定时间内足额还款,系统会像静默杀毒一样,自动帮你"擦掉"这 ...
女子借款13万,不到一年半要还近1300万!央视曝光“套路贷”
新浪财经· 2025-12-18 14:24
(来源: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近日,四川成都警方打掉一个伪装成住房租赁公司的"套路贷"犯罪团伙,5名核心嫌疑人悉数落网。 当叶女士还以为"低息贷款+固定租金"是双赢合作时,第一份《违约告知函》已悄然送达。 2024年3月,叶女士收到了公司发来的第一份《违约告知函》,称她的房屋被认定为群租房需要清退,依据房屋托管合同,她需支付年租金30%的违约 金,共计8.28万元。 2023年11月,叶女士需要资金周转,这时她接到了一通电话,对方声称自己与"金融管理部门"合作,能提供"内部绿色渠道"进行贷款。更让叶女士惊讶的 是,对方准确报出了她刚被银行拒贷的额度、用途,甚至连征信查询次数都了如指掌。 三天后,叶女士与电话中的业务员见了面,对方为叶女士量身定制了三份合同: 第一份《借款协议》约定借款13万元,期限6个月,月息1.5%,这笔钱用于帮助叶女士解决燃眉之急。 这起告破的案件,揭开了一个令人震惊的债务陷阱:被害人借款13万元,不到1年半的时间,债务竟然利滚利到将近1300万元,名下近千万的房产也被迫 抵押。 第二份则是一份《房屋托管合同》,在了解到叶女士有一套空置房屋后,对方提出可以帮助叶女士找到合适的租户,无论是否 ...
借款13万却要还近1300万!警方揭露“套路贷”陷阱
财联社· 2025-12-17 16:05
伪装租赁公司"套路贷" 揭开债务陷阱 被害人叶女士的遭遇还要从2年前说起,2023年11月,叶女士需要资金周转,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她接到了一通电话,对方声称自己与"金融 管理部门"合作,能提供"内部绿色渠道"进行贷款。更让叶女士惊讶的是, 对方准确报出了她刚被银行拒贷的额度、用途,甚至连征信查询 次数都了如指掌。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李代华: 这种精准信息打击是套路贷的新手段,它会瞬间打破受害人的心理防线,让受 害人误以为对方有资源、够专业,从而放下警惕。 不久前, 四川成都警方成功打掉一个伪装成住房租赁公司的"套路贷"犯罪团伙, 5名核心嫌疑人悉数落网。这起刚刚告破的案件,揭开了一个令人 震惊的债务陷阱: 被害人借款13万元,不到1年半的时间,债务竟然利滚利到将近1300万元,名下近千万的房产也被迫抵押。 三天后,叶女士与电话中的业务员见了面,在了解了叶女士的详细信息后,对方为叶女士量身定制了三份合同: 第一份《借款协议》约定借款13万元,期限6个月,月息1.5%,这笔钱用于帮助叶女士解决燃眉之急。 第二份则是一份《房屋托管合同》,在了解到叶女士有一套空置房屋后,对方提出可以帮助叶女 ...
借款13万却要还近1300万,揭露“套路贷”陷阱:精准筛选“有房有贷”群体,通过违约金条款与文字游戏,以年息180%贷给借款人
新浪财经· 2025-12-17 14:19
不久前,四川成都警方成功打掉一个伪装成住房租赁公司的"套路贷"犯罪团伙,5名核心嫌疑人悉数落网。这起刚刚告破的案件,揭开了一个令人震惊的 债务陷阱:被害人借款13万元,不到1年半的时间,债务竟然利滚利到将近1300万元,名下近千万的房产也被迫抵押。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李代华:这种精准信息打击是套路贷的新手段,它会瞬间打破受害人的心理防线,让受害人误以为对 方有资源、够专业,从而放下警惕。 三天后,叶女士与电话中的业务员见了面,在了解了叶女士的详细信息后,对方为叶女士量身定制了三份合同: 这看似是一个双赢的局面,但真正的陷阱隐藏在第三份合同中。 这是一份《授权委托书》,其中有一条款注明:如果叶女士违约导致房屋无法出租,公司可代为清退、换锁、申请仲裁,并收取"年租金30%"的违 约金,急于用钱的叶女士签约时并未在意这一条款。 第一份《借款协议》约定借款13万元,期限6个月,月息1.5%,这笔钱用于帮助叶女士解决燃眉之急。 第二份则是一份《房屋托管合同》,在了解到叶女士有一套空置房屋后,对方提出可以帮助叶女士找到合适的租户,无论是否有租客入住,叶女士 每月都能拿到2.3万元的固定收益,既 ...
揭秘“黄金分期”背后的高息债务套路
北京商报· 2025-12-04 16:13
文章核心观点 - 国际金价上涨背景下,一种名为“黄金分期”的借贷模式在社交平台兴起,其以“零首付、零利息”为噱头,实则是伪装成合法黄金交易的新型高息套路贷,通过虚高标价、克扣变现资金等手段,使消费者实际融资成本远超法定上限,并陷入债务陷阱 [1][3] 行业现象与模式分析 - 此类业务在社交及短视频平台以“0首付、0利息、0手续费、免押金、手续简单、当天变现”等高度趋同的话术进行宣传,主要吸引有短期资金周转需求但征信可能存在瑕疵的客户 [6] - 业务本质并非消费分期,而是“零首付买黄金套现”,核心是解决短期资金难题,中介审核主要看“稳定收入”和“无严重征信瑕疵”,甚至有中介宣称“不看征信” [6][7] - 操作流程环环相扣:简易资质审核后,诱导客户签订标价虚高的黄金分期买卖合同,然后立即将黄金折现,但回收价显著低于市场价,导致客户到手资金大幅缩水 [6][8][9] 具体操作与成本陷阱 - 变现环节是资金缩水“重灾区”,回收价普遍低于市场价,例如市场金价1000元/克时,回收价可能仅为810-850元/克,申请1万元额度实际到手仅8500元 [9] - 除回收折价外,变现过程中常被扣除“手续费”、“损耗费”等隐藏费用,进一步降低实际到手金额 [9] - 还款需按虚高的合同本金计算,且周期极短(按天或周还款),例如1万元额度需在一个月内按周还清,每周还款2500元 [7][9] - 明面利息已很高,例如1万元每月利息150元,年化利率达18%,若叠加变现折价损失,综合年化利率远超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9] 风险与影响分析 - 此类骗局利用黄金买卖的合法外衣掩盖高利贷本质,通过拆分资金流与货物流,使资金流向难以追踪,增强了隐蔽性和欺骗性,加大了监管难度 [1][4] - 消费者面临三重困境:一是实际综合融资成本(含折价、利息、罚息)远超法定利率上限;二是资金与资产安全风险,变现所得远低于公允价值,且黄金成色可能不足;三是法律维权困境,因签署了形式合法的买卖合同,难以举证借贷本质,维权被动 [10][11] - 受害者陷入债务恶性循环,例如有受害者零首付购买5万多元黄金,变现即亏4000多元,每天还需还500元利息,每五天还一次本息,最终无力偿还 [4] 司法定性与监管动态 - 司法案例已清晰定性,相关行为是以虚假的买卖合同掩盖高利借贷的真实关系,属于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认定无效,其隐藏的高利放贷行为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同样无效 [12][13] - 例如,一案例中客户以分期价658元/克购买黄金(现款售价588元/克),零首付分期购买后立即变现仅得3万余元(合同价4.9万余元),法院最终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12][13] - 多地监管部门已发布风险提示,指出假借实物黄金交易名义违规开展业务,涉嫌非法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扰乱金融秩序 [14] - 根据监管规定,金融业务需持牌经营,黄金资产管理业务仅限银行、信托、证券等持牌金融机构开展 [15] 行业治理与建议 - 精准打击需穿透交易表象,监管与司法部门应强化协同,对黄金定价、资金流向等核心环节开展全流程核查,并建立针对异常黄金购销、高频仲裁等风险信号的预警机制 [15] - 消费者应优先选择持牌金融机构办理融资,审慎评估还款能力,仔细核算综合资金成本,警惕“低门槛、高回报”的黄金类融资噱头 [15]
“实在是还不起了”!零首付黄金分期实际是高利贷?揭秘背后套路…
北京商报· 2025-12-04 15:08
行业现象:新型“套路贷”借黄金消费热潮兴起 - 国际金价持续走强催生黄金消费与投资热潮,一批以“零首付黄金分期”为幌子的借贷业务在社交平台悄然走俏,用“零利息、当天变现”的宣传掩盖高利放贷本质,吸引有短期资金周转需求的人群 [4] - 此类业务并非普通消费分期产品,而是借黄金之名包装出的新型“套路贷”,通过拆分资金流与货物流的操作,凭借“合法黄金交易”的外衣增强隐蔽性与欺骗性 [4][5] 业务模式与操作流程 - 业务以“0首付、0利息、0手续费,免押金、手续简单”为统一宣传话术,审核主要看“稳定收入”和“无严重征信瑕疵”,甚至有不看征信的诱惑 [10][12] - 操作流程为:简易资质审核后,中介诱导融资者签订标价虚高的黄金产品分期协议,随后引导至合作回收点低价折现,最终消费者需按虚高的合同本金分期还款 [10][12][13] - 中介核定额度以申请当日实时金价签订买卖合同,例如申请1万元额度,当天金价1000元/克,则申请10克黄金,但回收价通常低于市场价,如按900元/克算,实际到手9000多元 [12] - 变现环节是资金缩水的“重灾区”,回收价普遍低于市场价,有中介证实回收价在810—850元/克区间,以10克黄金、1万元额度测算,按850元/克结算最终到手仅8500元 [17] 消费者成本与风险分析 - 消费者实际到手资金大幅缩水,有受害者办理标价20万元的黄金分期,最终折现仅拿到10万元,回收价格被直接砍半 [7] - 明面利息已不低,有中介称折现后1万元每月利息150元,仅此一项年化利率达18% [14] - 叠加变现环节的折价损失、隐藏的“手续费”“损耗费”以及高额逾期罚息,实际综合年化利率远超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14][18] - 还款周期极短,多为按天或按周结算,例如1万元额度需1个月内还清,按周还款,每周2500元,消费者极易陷入“以贷养贷”的恶性循环 [12][14] 司法定性及监管警示 - 司法案例清晰定性此类业务违法,有珠宝公司以签订《买卖合同》掩盖高利借贷,并通过仲裁程序试图将非法行为合法化,检察机关认定该买卖行为系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应认定无效,其隐藏的高利放贷行为同样无效 [19][21] - 多地监管部门发布风险提示,指出部分不法分子假借实物黄金交易名义,违规开展业务,行为涉嫌非法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 [21] - 我国金融业务实行特许经营,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依法许可不得擅自开展,黄金资产管理业务仅限银行、信托、证券等持牌金融机构经营 [23] 行业影响与治理建议 - 此类骗局严重扰乱黄金市场秩序与金融安全,使资金流向难以追踪,加大了监管难度 [4][9] - 精准打击需穿透交易表象,监管与司法部门应强化协同,对黄金定价、资金流向等核心环节开展全流程核查,并建立针对异常黄金购销、高频仲裁等风险信号的预警机制 [25]
万元买金到手8500元!黄金分期背后的高息债务“套路”
搜狐财经· 2025-12-04 04:53
黄金分期业务模式分析 - 业务以“零首付、零利息、零手续费”为宣传噱头,实则为借助黄金交易外衣包装的高息套路贷[3] - 中介引导客户签订虚高标价的黄金分期买卖合同后,立即将黄金低价折现,导致客户实际到手资金大幅缩水[4][6] - 操作流程通过拆分资金流与货物流,掩盖高利贷本质,增强隐蔽性与欺骗性[1][4] 消费者融资成本与风险 - 以1万元额度为例,市场金价1000元/克可购10克黄金,但回收价仅900元/克,实际到手9000元,本金直接折损10%[6] - 明面利息宣称1万元月息150元,年化利率达18%,叠加变现折价后综合年化利率远超司法保护上限[8] - 还款周期极短,采用按周或几天结算方式,例如1万元额度需1个月内每周还款2500元,易导致债务恶性循环[6][8] 中介操作手法与资质问题 - 中介审核门槛极低,仅要求“稳定收入”和“无严重征信瑕疵”,甚至宣称“不看征信”“有当前逾期也能办”[5][7] - 合同关键条款如还款周期、罚息标准表述模糊,消费者在紧急资金需求下易忽略细节[7] - 中介拒绝提供黄金鉴定书或公司资质证明,仅以口头承诺保证黄金纯度,存在货源真实性风险[7] 司法案例与监管定性 - 杭州司法案例显示,消费者以658元/克分期购入黄金,变现后仅得3万余元,但需按4.9万余元本金还款,综合成本畸高[10] - 检察机关认定此类业务是以买卖合同掩盖高利借贷的虚假民事法律行为,相关仲裁裁决不予执行[11] - 深圳、泰顺等地监管部门明确提示,借黄金交易名义开展的委托、租赁、投资业务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12] 行业治理与消费者应对 - 黄金资产管理业务仅限银行、信托、证券等持牌金融机构经营,需在正规场所完成登记托管[13] - 建议建立异常黄金购销、高频仲裁等风险信号的预警机制,强化全流程核查[13] - 消费者需优先选择持牌金融机构,审慎评估还款能力,仔细核算综合资金成本[13]
万元买金到手8500元!黄金分期背后的高息债务“套路”
北京商报· 2025-12-04 04:48
行业现象:黄金分期业务兴起与风险 - 国际金价持续走强并屡创历史新高,催生了国内黄金投资与消费热潮,在此背景下,一种名为“黄金分期”的借贷模式在社交平台上悄然兴起 [1][2] - 该业务以“零首付、零利息、零手续费”、“免押金、手续简单”为宣传噱头,声称“十分钟审核通过,当天就能带走实物黄金”,吸引有短期资金周转需求的人群 [1][4] - 此类业务并非普通消费分期产品,而是借黄金买卖之名包装出的新型“套路贷”,其本质是“零首付买黄金套现”,核心是解决短期资金周转难题 [2][4] 业务模式与操作流程 - 业务审核主要看“稳定收入”和“无严重征信瑕疵”,甚至有中介声称“不看征信”、“有当前逾期也能办”,前期成本可能包括“七八十元的大数据查询费” [5] - 通过审核后,中介会按客户资质核定黄金额度,以申请当日实时金价签订买卖合同,明确分期期数与还款方式 [5] - 合同签订后,中介会让消费者自行携带黄金变现,或对接合作回收点进行折现,消费者实际拿到的是变现后的现金,而非持有黄金 [3][6] 消费者面临的风险与成本 - 变现环节资金大幅缩水,回收价普遍低于市场价,例如市场价1000元/克时,回收价可能仅为810-850元/克,申请1万元额度最终到手仅8500元 [5][7] - 除回收折价外,变现过程中还常被扣除“手续费”、“损耗费”等隐藏费用,导致实际到手资金进一步减少 [7] - 还款需按虚高的合同本金(如1万元)计算,且多为短周期还款(如按周或每几天结算),叠加高额罚息,消费者极易陷入“以贷养贷”的恶性循环 [3][7] - 仅明面利息的年化利率就达18%,若叠加变现环节的折价损失,实际综合年化利率远超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7] 骗局的隐蔽性与法律定性 - 此类业务通过拆分资金流与货物流的操作,凭借“合法黄金交易”的外衣增强了隐蔽性与欺骗性,使得资金流向难以追踪,监管难度加大 [1][3] - 司法案例显示,有公司通过签订《买卖合同》约定高价分期购金(如分期售价658元/克,高于现款售价588元/克),再安排消费者立即折现(如4.9万余元合同仅变现3万余元),以此掩盖高利借贷的真实关系 [9][10] - 检察机关认定,此类买卖行为系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认定无效,其隐藏的高利放贷行为违反民法典禁止性规定,同样无效 [10] - 多地监管部门发布风险提示,指出假借实物黄金交易名义违规开展业务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 [11] 行业监管与合规框架 - 我国金融业务实行特许经营,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依法许可,均不得擅自开展金融业务 [12] - 黄金资产管理业务仅限银行、信托、证券等持牌金融机构经营,且相关业务投资的实物黄金需在金融机构或国家批准的黄金交易场所完成登记托管 [12] - 未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审批设立,任何组织和场所不得开展衍生品交易 [12]
法眼看剧丨看《少年田野》 游戏闯关“零元购”赢取手机?小心游戏贷陷阱!
央广网· 2025-11-09 03:40
文章核心观点 - 新闻报道通过剖析网络微短剧《少年田野》中的情节 揭示了一种针对未成年人的新型“游戏贷”诈骗套路 其核心是利用“通关即可1元领手机”等诱惑 诱骗未成年人线下签署隐藏的高利贷合同[1][3] - 司法机关对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持“零容忍”态度 坚持依法从严惩处 并在办案中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同时注重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16][20][22] “游戏贷”诈骗模式分析 - 诈骗分子伪造看似正规的游戏平台 以“1元首付”领取价值9800元手机等高利诱惑为饵 吸引未成年人[3][7] - 诱骗过程中 要求受害者输入个人身份信息并签署英文版合同 实际是隐藏的分期付款和高利贷合同 使受害者在不知情下背负债务[3][6] - 犯罪分子在受害者签署合同后 采用软硬兼施的方式逼债 甚至胁迫受害者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来偿还债务[7][13] 诈骗套路共性及防范措施 - 此类“套路贷”本质是利用被害人贪利心理 以小利诱惑骗取大额钱财 除游戏贷外 还包括美容贷、校园贷等形式[9] - 防范措施包括不轻信“零元购”“免费送”等诱饵 不泄露个人身份信息、银行卡号等敏感信息 不随意签署陌生文件 遇到威胁应及时向家长、学校求助并报警[9] 法律后果与司法实践 - 各种“套路贷”是滋生其他犯罪的温床 可能衍生出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虚假诉讼、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抢劫、绑架等犯罪行为[14] - 在定罪量刑上体现“从重”的司法导向 并对未成年被害人给予特殊、优先保护 包括保护隐私、心理疏导、提供法律援助和转学安置等[16][18] 源头预防与社会共治 - 司法机关与家庭、学校、社会组织及政府部门协同 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整合资源和力量进行综合治理[20] - 针对案件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 向家长、学校、网络平台公司及政府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做好源头预防工作[20]
银行被禁止随意抽断贷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09 09:09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核心要点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5条司法保障举措 重点解决民营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 - 依法规制"高利贷"、"砍头息"等违法行为 规范金融机构放贷行为 鼓励创新融资担保模式 [1] 严惩非法金融活动 - 明确打击"高利贷"、"砍头息"等非法职业放贷和转贷行为 严惩民间借贷犯罪活动 [3] - 典型案例显示:某借款人被预先扣除1.2万元"砍头息"后 实际到手18.8万元但需偿还31.2万元 [4] - 通过"以贷养贷"陷阱 借款人一年内累计借款达1741.58万元 实际还款2887.6万元仍被宣称欠款470余万 [4] - 部分非法放贷操作将实际年化利率推高至法定上限的500倍以上 [4] 规范金融机构行为 - 禁止金融机构单方面增加贷款条件、中止放贷或提前收回贷款 [5] - 典型案例显示:某企业620万元循环授信贷款因抵押物估值下滑被压缩至600万后 银行仍拒绝放贷导致资金链断裂 [5] - 司法环节严控抽贷、断贷现象 推动金融机构更好服务民营经济 [5] 创新融资担保方式 - 依法支持供应链产业链融资 确认非典型担保法律效力 [6][7] - 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 及时更新企业涉诉涉执信息 [7] - 协同相关部门修复企业信用 为有修复意愿的企业提供机会 [8] - 推动金融机构优化普惠金融服务 规范利息收取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