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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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借款13万,不到一年半要还近1300万!央视曝光“套路贷”
新浪财经· 2025-12-18 14:24
案件核心事实 - 成都警方打掉一个伪装成住房租赁公司的“套路贷”犯罪团伙 5名核心嫌疑人落网 [1][12] - 案件揭示被害人借款13万元 在不到1年半时间内债务利滚利至近1300万元 名下近千万房产被抵押 [1][12] 犯罪模式与操作手法 - 犯罪团伙通过电话精准营销 声称与“金融管理部门”合作提供“内部绿色渠道”贷款 并能准确说出目标客户被银行拒贷的额度、用途及征信查询次数 [2][13] - 与受害人签订三份捆绑合同 包括一份借款13万元、期限6个月、月息1.5%的《借款协议》 一份承诺无论有无租客都每月支付2.3万元固定收益的《房屋托管合同》 以及一份包含高额违约金条款的《授权委托书》 [3][14] - 在借款到账当日 即以渠道服务费、房屋评估费等名义扣减2.6万元 使13万元借款实际到手仅10.4万元 [4][15] - 随后以房屋被认定为群租房等理由 指控受害人违约 依据合同要求支付年租金30%的违约金 首笔违约金为8.28万元 [5][16] - 当受害人试图解约时 被告知五年托管期提前终止需赔偿剩余四年租金的30% 合计33.12万元 [6][17] - 进而引荐关联的“资产管理公司”提供“债务优化”方案 诱导受害人借新还旧 使债务从13万元飙升至1260万元 并最终抵押、担保共三套房产 [7][18] 公司伪装与商业模式 - 涉案公司成立于2018年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持有备案证书并缴纳监管资金 表面资质合规 [9][20] - 公司实际经营模式远超正常租赁范畴 通过隐蔽操作引导租户“违约”赚取高额费用 [9][20] - 在两年半的经营期内 公司“租金收入”仅632万元 而“违约金收入”高达4271万元 违约金收入占比达87% [9][20] - 公司利用房管局租赁网签数据 精准筛选“有房、有贷”群体(如有闲置住宅、曾被银行拒贷者)作为目标客户 [9][20] - 合同模板套用住建部门发布的《住房租赁示范文本》 在补充协议中加入“30%违约金”条款 利用仲裁机构对“双方意思自治”的认定 [10][20] - 公司与多家小贷、担保公司签订“联合授信”协议 资金成本年息8%~12% 通过合同文字游戏以年息180%贷给借款人 赚取巨额利差 [10][20] - 股权穿透显示 “联合授信”方幕后股东与住房租赁公司高度重合 实为关联方 利用正规租赁牌照掩盖非法放贷本质 [10][21] 案件暴露与警方行动 - 案件因2025年7月成都仲裁委连续受理多起具有共同特征的“住房租赁合同纠纷”而暴露 特征包括被申请人无一出庭默认违约金、申请人为同一家公司且代理人相同、每套房屋仲裁前均被申请财产保全 [11][22] - 警方对嫌疑人非法所得的4900万元出借资金进行溯源 发现多笔资金回流至嫌疑人个人账户 [11][22] - 通过交叉对比仲裁记录、抵押合同、110警情等数据 串并出200余名具有“套路贷”特征的被害人 并固定了话术剧本、放款流程、催收录音等关键电子证据 [11][22] - 2025年11月 警方在五处窝点同时收网 现场控制涉案人员73名 扣押服务器12台、合同档案2000余份 冻结资金2600万元 [11][22]
借款13万却要还近1300万!警方揭露“套路贷”陷阱
财联社· 2025-12-17 16:05
案件概述 - 成都警方打掉一个伪装成住房租赁公司的“套路贷”犯罪团伙,5名核心嫌疑人落网 [1] - 一名被害人借款13万元,在不到一年半时间内债务利滚利至近1300万元,名下近千万房产被抵押 [1] 犯罪手法与合同陷阱 - 犯罪团伙通过精准信息打击,获取被害人银行拒贷额度、用途及征信查询次数等详细信息,以此打破受害人心理防线 [2][4] - 为被害人量身定制三份合同组合拳 [6] - 第一份《借款协议》:借款13万元,期限6个月,月息1.5% [6] - 第二份《房屋托管合同》:承诺无论是否有租客,每月向被害人支付2.3万元固定收益 [6] - 第三份《授权委托书》:内含陷阱条款,规定若被害人违约导致房屋无法出租,公司可收取“年租金30%”的违约金 [8] - 表面以低息贷款和固定租金为诱饵,实则将非法高息拆分成看似合法的“租金+违约金”条款,取代传统的“砍头息+服务费” [10] - 借款到账当天即以渠道服务费、房屋评估费名义扣减2.6万元,13万元借款实际到手仅10.4万元 [10] - 租赁公司从未支付约定租金,却以各种理由持续计收高额违约金,启动债务雪球 [10] 债务裂变过程 - 被害人收到第一份《违约告知函》,被要求支付年租金30%的违约金,计8.28万元 [13] - 被害人欲解除合同时,被告知五年托管期提前终止需赔偿剩余四年租金的30%,合计33.12万元 [13] - 业务员引荐第二家“资产管理公司”,提供“债务优化”方案:再借款45万元(月息1.5%)以结清违约金并“赎回”房屋 [13] - 通过此类数字游戏,被害人债务从2023年11月的13万元飙升至2025年3月的1260万元 [15] - 为“保住房子”,被害人先后抵押个人及父母名下两套房产,债务升至900万时被要求追加弟弟名下学区房作为担保 [15] - 最终债务达1260万元时,公司申请仲裁及法院强制执行,三套涉案房产进入司法拍卖流程 [15] 公司运营与盈利模式 - 涉案租赁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持有备案证书并缴纳监管资金,表面资质合规 [16] - 公司经营模式远超正常租赁范畴,通过隐蔽操作引导租户“违约”以赚取高额费用,收入结构偏离行业常态 [17] - 公司真正盈利点并非租金,两年半内“租金收入”仅632万元,而“违约金收入”高达4271万元,占比87% [19] - 公司利用备案资质合法调取房管局租赁网签数据,精准筛选“有房、有贷”群体(如有闲置住宅、曾被银行拒贷者)作为目标 [19] - 合同模板套用住建部门《住房租赁示范文本》,仅在补充协议中加入“30%违约金”条款,仲裁机构常认定此为“双方意思自治” [19] - 公司与多家小贷、担保公司签订“联合授信”协议,资金成本年息8%~12%,通过合同文字游戏以年息180%贷给借款人,赚取巨额差价 [19] - 股权穿透显示,“联合授信”方幕后股东与住房租赁公司高度重合,实为“一家人”,正规租赁牌照被用于掩盖非法放贷本质 [21] 案件暴露与侦破 - 团伙暴露源于2025年7月成都仲裁委连续受理多起“住房租赁合同纠纷”异常仲裁案件 [22] - 异常案件共同点:被申请人无一出庭默认巨额违约金;申请人均为同一家公司且代理人相同;每套房屋在仲裁前都被申请财产保全 [22][23][24] - 警方对嫌疑人非法所得的4900万元出借资金溯源,发现多笔资金回流至嫌疑人个人账户 [26] - 通过交叉对比仲裁记录、抵押合同、110警情,串并出200余名具有套路贷特征的被害人,并固定话术剧本、放款流程、催收录音等关键电子证据 [26] - 2025年11月,警方在五处窝点同时收网,控制涉案人员73名,扣押服务器12台、合同档案2000余份,冻结资金2600万元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