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特科技(3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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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特科技(30160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24 10: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8]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内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8]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内无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8] - 连续任职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再提名[9]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2]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2] - 独立董事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 - 过往因未出席会议被解职未满十二个月不得担任[8]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9] 提名与兼任限制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6]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10] 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职[20]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20]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23]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8]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8]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不完整可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发现决议执行违规可报告,公司未处理可向监管报告[28] - 特定情形及时向交易所报告[29]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30]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审议特定事项[32]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4] - 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4] - 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34] - 履职涉及信息及时披露[35]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5] - 给予相适应津贴,方案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披露[3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经股东会授权[3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
富特科技(30160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24 10:4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机制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4]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7] 评价与监督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5] - 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不高于15%[10]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和监督报告,变更时披露相关情况[17]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满5年,后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发或公开发行上市审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2]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2] 续聘与改聘 - 续聘评价肯定经审议续签,否定则改聘[12] - 六种情形应改聘或不再续聘[13] - 年报审计特定情形应提议委任,临时选聘提交下次股东会[13]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15] 审核与沟通 - 审核改聘提案约见前后任并评价质量[14] - 解聘等及时通知,表决或辞聘时事务所可陈述意见[15] 违规处理 - 发现选聘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17] - 注册会计师违规通报处罚[18]
富特科技(301607) - 公司章程
2025-07-24 10: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75.3643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542.0399万元[7] - 公司发起设立时股份数为570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12] 股权结构 - 李宁川认购股份数1471.9404万股,持股比例25.8233%[12] -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认购股份数948.2632万股,持股比例16.6362%[12] - 姜桂兰认购股份数842.9007万股,持股比例14.7877%[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2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4] 董事相关 -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6]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69] - 董事辞任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6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4] - 现金分红优先,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5][106]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同意[108]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116]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以不经股东会决议[12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7]
富特科技(30160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7-24 10:46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14]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2] 董事会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独立董事要求 - 公司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18]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可按类别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8] - 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8]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8]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并报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25]
富特科技(30160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24 10: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 - 符合特定情形可召开临时股东会[4] 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请求召开,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提前公告通知股东[11] 投票与选举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0] - 特定情形应实行累积投票制[21] -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21] - 累积投票制下当选董事票数要求[22] 其他规定 - 违规买入股份部分表决权受限[19]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9] - 关联关系股东回避表决[19]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提案未通过等作特别提示[2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5] - 派现等提案通过应2个月内实施[26]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2/3以上表决权通过[26] - 股东可请求撤销问题决议[26] - 公司不得让其他主体代行股东会法定职权[29] - 股东会授权需符合规定且内容明确[29] - 规则术语含义及生效条件[31]
富特科技(30160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7-24 10: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2775.3643万股[1] - 公司股份数量为15542.0399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3]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 股东与股权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担责,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2]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况除外)[4] 股东会相关 - 重大资产购买出售、担保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8][9] - 特定财务资助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23] - 董事会对投资等事项有决策权限[24][25] 交易审议 - 董事会和股东会有不同交易审议标准[26] - 关联交易按金额等不同情况分别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38]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39]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43][44] - 公司解散应成立清算组清算[44]
富特科技(301607) - 董事、高管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24 10:46
离职管理规定 - 公司制定董高离职管理制度保障治理和股东权益[4] - 董事辞任书面报告公司收到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6] - 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或股东会决议解任自动离职[6] 离职交接与义务 - 董高离职生效后与指定负责人交接工作[9] - 董高忠实义务辞任或届满后两年内有效[1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同类总数25%[11] - 董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11] 违规赔偿 - 离职董高违规致公司损失需赔偿[15]
富特科技(301607) -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的公告
2025-07-24 10:46
人员变动 - 非独立董事陈宇因内部工作调整申请辞职[2] - 辞任董事后继续担任副总经理[2] 持股情况 - 陈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80,061股,持股比例0.76%[2] 职责履行 - 补选新任职工代表董事前,陈宇继续履行董事职责[2]
富特科技(30160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7-24 10: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8月11日14:30召开,股权登记日为8月4日[1][3] -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现场地点在杭州西湖区吉园街36号[1][2][3] - 提案共10项,部分为特别决议事项[4][5]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8月11日,需按规定认证获取投票资格[1][15]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1607,投票简称为富特投票[13]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8月8日,地点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7] - 异地股东8月6日17:00前信函或传真登记[8] 会务信息 - 联系人李岩、张佳意,电话传真0571 - 89971698,邮箱ir@hzevt.com[9] 议案信息 -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有10个子议案[16] - 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议案有7个子议案[17]
富特科技(301607)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24 10:45
会议情况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3名监事全出席[2] 发行方案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每股面值1元,对象不超35名,现金认购[5] - 发行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日均价80%[6][7] - 发行股数不超46,626,119股,占发行前总股本30%[8] - 发行对象股份6个月内不得转让[9] - 募资不超52,822.22万元,投四个项目[9] -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10] - 发行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起12个月[11]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待股东大会审议[3][13][15][16][17][18][19] 其他事项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资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16] - 同意发行获批后设募资专项账户[19] - 监事会公告发布于2025年7月24日[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