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特科技(3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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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特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9-22 14:07
公司融资动态 - 富特科技于2025年9月19日收到深交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受理通知 [2] - 深交所确认公司报送的申请文件齐备并决定予以受理 [2] - 深交所受理通知文号为深证上审〔2025〕172号 [2]
富特科技:接受兴业证券调研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2 11:33
公司业务与财务 - 公司2024年1至12月份营业收入全部来自新能源业务 占比100% [2] - 公司当前市值为66亿元人民币 [3] 投资者关系活动 - 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接受兴业证券调研 董事会秘书李岩参与接待并回答投资者问题 [1]
富特科技(301607) - 2025年9月2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09-22 11:14
业务与产品 -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车载充电机(OBC)、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等车载高压电源系统,以及液冷超充桩电源模块、智能直流充电桩电源模块等非车载高压电源系统 [1] - 车载电源产品主要功能是将电网中的交流电转换为直流电,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供电,以及将动力电池输出的高压直流电转换为低压直流电,以供低压车载电器或设备使用 [1] 国际化战略与客户合作 - 公司于2021年与雷诺达成项目合作,自2024年起逐步实现量产 [1] - 2024年公司境外业务收入占比约为6.8% [1] - 2025年上半年境外业务收入占比已提升至17%以上 [1] - 其他已定点的海外客户项目目前也在有序推进中,预计未来将为公司带来进一步的收入贡献 [1][2] 业务拓展与技术策略 -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围绕电池充放电技术的应用场景拓展业务,重点聚焦于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品 [3] - 非车载产品主要基于客户需求开展 [3] - 对于其他领域,公司秉持开放且审慎的原则,一方面在电力电子技术等底层技术上具备技术互通性,另一方面需系统性评估商业场景的成熟度、市场供应格局及公司优势 [3] - 截至目前,公司在其他领域里暂无落地的技术方案和产品 [3] 股权与资本运作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部分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已于9月4日解禁并上市流通,这部分股份占总股本的50.71% [4] - 部分股东如需减持会提前进行公告披露,其他股东可根据规则进行减持,无需公司额外披露 [4] - 公司一直与各位股东保持沟通,也会密切关注减持情况 [4] -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 [5] 信息披露 - 本次活动不涉及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6]
富特科技:定增申请获深交所受理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22 09:28
公司融资进展 - 富特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于2025年9月19日获深交所受理 文件编号为深证上审〔2025〕172号 [1] - 本次发行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程序 最终能否通过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1] - 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富特科技(30160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2025-09-22 09:14
公司概况 - 公司2011年8月10日成立,2024年9月4日在深交所上市,注册资本15,542.04万元,股票代码301607[10] - 主营业务包括车载和非车载高压电源系统等[10] - 截至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155,420,399股,控股股东李宁川直接和间接控制25.48%股份[60] 业绩数据 - 2025年1 - 6月新能源车载产品收入141,078.51万元,占比95.85%;2024年为182,297.01万元,占比94.48%[16] - 2025年1 - 6月二合一产品收入75,604.04万元,占比51.37%;2024年为86,842.09万元,占比45.01%[16] - 2025年1 - 6月多合一产品收入54,744.85万元,占比37.20%;2024年为82,951.32万元,占比42.99%[16] - 2025年1 - 6月新能源非车载产品收入2,485.69万元,占比1.69%;2024年为7,962.29万元,占比4.13%[16] - 2025年1 - 6月技术服务收入3,616.42万元,占比2.46%;2024年为2,689.14万元,占比1.39%[16] - 2025年1 - 6月营业收入147,442.82万元,净利润6,694.51万元[20] - 2025年6月30日资产合计303,748.88万元,负债合计196,884.39万元,所有者权益106,864.49万元[17] - 2025年1 - 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1,756.89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19,382.82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192.12万元[22] - 2025年6月30日流动比率1.33倍,速动比率0.93倍,资产负债率(合并)64.82%[23] - 2025年1 - 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3.02次/年,存货周转率3.88次/年[23] - 2025年1 - 6月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0.11元,每股净现金流量 - 1.31元[23] - 报告期内境外收入分别为97.68万元、223.04万元、13193.96万元和25964.28万元,占比分别为0.06%、0.12%、6.84%和17.64%[36] - 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9.30%、23.40%、22.32%和19.53%[38] -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3807.07万元、31608.63万元、74667.26万元和108867.58万元,占比分别为22.02%、19.27%、32.67%和35.84%[39] -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为11326.86万元、21120.42万元、20008.29万元和12091.95万元,占比为6.86%、11.51%、10.35%和8.20%[43] 市场与合作 - 公司与广汽、蔚来、长城等合作,开拓了小鹏、小米等新客户,参与海外市场竞争[12] 风险提示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存在审批、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和股价波动风险[24][25][26][28]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未能实现预期经济效益、新增折旧摊销致业绩下滑和产能消化风险[29][30][31][32] - 公司面临宏观经济形势及政策风险,受新能源汽车产业市场发展影响[33] - 市场竞争加剧,若不能提升竞争力,未来可能处于不利地位[34] 发行情况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52,822.22万元,拟用于四个项目,总投资53,282.47万元[57][58] -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发行前总股本155420399股的30%,即不超46626119股[51]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50] - 发行对象不超35名,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45][53] -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持股比例共享[54] - 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在有效期内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并在中国证监会完成注册,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发行实施完成日[56] - 假设发行股票数量按发行前总股本的30%测算,发行后总股本增至202,046,518股,李宁川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降至19.60%,控制权不变[60] - 本次发行已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61]
富特科技(301607) -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5-09-22 09:14
业绩总结 - 2025年1 - 6月公司直接出口的车载产品营业收入占比约17.64%[185] - 公司境外收入分别为97.68万元、223.04万元、13193.96万元和25964.28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6%、0.12%、6.84%和17.64%[14] 用户数据 - 2025年7月公司在我国乘用车OBC装机量排行榜中市场份额为11.00%,排名第三方供应商第二名[85] 未来展望 - 公司将立足车载电源主赛道,成为国际一流的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气零部件供应商[149] - 公司将依托法国子公司布局全球业务,深化与雷诺等海外客户合作[151]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实现车载充电机等功能单元深度集成化,并探索与电机控制器集成化研究[79] - 公司开展第三代宽禁带半导体器件应用研究及拓扑优化,实现SiC半导体器件量产应用[8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将海外市场作为增长第二极[76] 其他新策略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获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2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按目前总股本测算不超过46626119股[21]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资者[22]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822.22万元[23] - 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智能化生产制造项目(三期)投资总额和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均为23,424.79万元[24] -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生产项目第二基地购置项目投资总额为15,960.26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15,500.00万元[24] - 新一代车载电源产品研发项目投资总额和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均为3,642.43万元[2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10,255.00万元[24] 其他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542.04万元,股票于2024年9月4日在深交所上市,代码为301607[3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122,393,563股,占比78.7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33,026,836股,占比21.25%[3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10名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56.12%,持股数量为87,234,019股[38] -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李宁川实际能够控制公司合计25.48%的股份表决权,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39] - 公司所属行业为C36汽车制造业,细分行业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42] -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鼓励类的第十六大类“汽车”中的第3小类“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42] -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新能源汽车产业”之“新能源汽车装置、配件制造”[42] -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为9.36%[89]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获授权专利106项,其中发明专利46项[89]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研发团队910人,占员工总数比例达39.57%[90]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研发团队中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数占比达32.75%[90] - 公司客户结构丰富,与多家车企合作,新客户配套量产支撑业务增长[84][85][8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33351.22万元,成新率67.23%[12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房屋建筑物账面净值6522.54万元,成新率78.15%[12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用设备账面净值397.14万元,成新率37.66%[12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专用设备账面净值26369.23万元,成新率65.90%[12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运输工具账面净值62.30万元,成新率32.48%[12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自有房屋土地使用权面积20032.97平方米,建筑面积40412.75平方米[129]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持有注册号为20979037的商标,专用期限为2017.10.07 - 2027.10.06[13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持有注册号为55172043的商标,专用期限为2022.07.07 - 2032.07.06[13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持有注册号为72915657的商标,专用期限为2024.06.14 - 2034.06.13[13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申请号为2024213200128的境内实用型专利,申请日为2024.06.11[13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申请号为202410677182X的境内发明专利,申请日为2024.05.29[13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24项软件著作权,均为原始取得[141][142] - 2024年4月公司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宁波信泰及其关联公司使用相关知识产权[14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取得作品著作权《富小特》[144] - 富特科技和富特智电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2023.12.8 - 2026.12.7[145] - 富特科技和富特安吉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长期有效[146] - 富特科技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1.10.22 - 2026.10.21[14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503.65万元,不涉及财务性投资[15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1,136.91万元,不属于财务性投资[160]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736.21万元,不属于财务性投资[16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持有宁海宁豆1.6881%的股权,账面原值为0万元,不属于财务性投资[16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06,864.49万元[159] - 公司完成2024年年报问询函回复[176][177]
富特科技(30160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2025-09-22 09:1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10日,注册资本为15,542.04万元,于2024年9月4日在深交所上市[16] 股份与股东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比78.7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比21.25%[1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56.12%[19] - 截至发行保荐书出具日,李宁川实际能够控制发行人25.48%的股份表决权[20]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管营运管理部持股占比2.50%,保荐机构权益客需部持股占比0.00%[33] 财务数据 - 首发前最近一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额为57,733.29万元,2024年8月首次公开发行筹资净额为30,423.14万元[23] - 首发后累计派现金额(含税)为199.83万元,2025年6月30日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为106,864.49万元[24] - 2025年6月30日资产合计303,748.88万元,负债合计196,884.39万元,所有者权益106,864.49万元[26] - 2025年1 - 6月营业收入147,442.82万元,净利润6,694.51万元[28] - 2025年1 - 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 1,756.89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 19,382.82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192.12万元[30] - 2025年6月30日流动比率为1.33倍,速动比率为0.93倍[31][32] - 2025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62.10%,资产负债率(合并)为64.82%[32] - 2025年1 - 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为3.02次/年,存货周转率为3.88次/年[32] - 报告期内境外收入占比从0.06%提升至17.64%[82] - 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9.30%、23.40%、22.32%和19.53%[84] -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比例从22.02%升至35.84%[86] -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从6.86%降至8.20%[89] 发行相关 - 本次发行证券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15] - 2025年7月23日董事会、8月11日股东大会通过证券发行上市议案[52] - 发行股票每股面值1元,价格不低于票面金额,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53][55][63] - 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64] - 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64][68] - 本次发行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30%[69] 保荐与审核 - 国泰海通为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是张现和杜惠东[99] - 2025年9月10日国泰海通内核会对富特科技项目审核通过[42] - 国泰海通在本次保荐业务中无聘请第三方未披露情况[44] 风险提示 - 募集资金投向车载电源扩产项目,市场变化或致新增产能无法消化[77] - 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竞争、技术迭代等因素或影响公司业绩和发展[78][79][81] - 国际局势和贸易环境不确定或影响海外业务,业务规模扩大存在经营管理风险[82][87]
富特科技(301607)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22 09:1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系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为“富特科技”,代码为“301607”[2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5,420,399元,股份总数为5700万股[27][46] - 李宁川持股1471.9404万股,占比25.8233%,长高电新持股948.2632万股,占比16.6362%等[46] 发行股票相关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8月11日召开,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22]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52,822.22万元,发行对象不超35名[22][34][35]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36] -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37] 历史数据 - 发行人前身富特有限2011年8月10日设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41] - 2016年3月31日,富特有限经审计净资产为171,444,936.92元,评估价值为190,509,930.71元[43] - 2016年3月31日富特有限经审计净资产折合股份5,700万股,每股1元,多余列入资本公积[43] 合规情况 - 除姜桂兰与梁一桥的股份代持情形外,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程序等符合规定[48] - 公司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有自主经营能力[4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等合法合规,主营业务突出[53]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知识产权等无权属纠纷[57][5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大合同内容和形式合法有效[5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重大侵权之债等情况[60] - 公司设立至今增资扩股程序合规,报告期内无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事项[61] - 公司章程制定和修改履行法定程序,现行章程符合规定[63] - 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和议事规则健全,报告期内相关会议召开等合法有效[64] - 公司现任董事、高管任职资格符合规定,报告期初至今人员变化合规[6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执行税种税率等合法合规,依法纳税无重大处罚[67] - 公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符合环保要求,报告期内无相关处罚[68][69]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批准,用于主营业务,符合政策[70] - 报告期内公司受行政处罚不构成发行障碍,实控人等无重大诉讼等案件[73] -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完成准备工作,尚需审核和注册[75]
富特科技(301607)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5-09-22 09:14
关键信息 - 公司2025年9月19日收到深交所受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通知[2]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2] - 公告于2025年9月22日发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