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特科技(3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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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特科技现5笔大宗交易 合计成交159.13万股
证券时报网· 2025-12-31 09:44
两融数据显示,该股最新融资余额为1.06亿元,近5日增加2224.35万元,增幅为26.50%。 据天眼查APP显示,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8月10日,注册资本15542.0399万人民 币。(数据宝) 富特科技12月31日大宗交易平台共发生5笔成交,合计成交量159.13万股,成交金额5649.90万元。以折 溢价进行统计,今日5笔大宗交易成交价相对收盘价均为折价交易。从参与大宗交易营业部来看,机构 专用席位共出现在2笔成交的买方或卖方营业部中,合计成交金额为862.45万元,净买入862.45万元。 进一步统计,近3个月内该股累计发生31笔大宗交易,合计成交金额为1.92亿元。 证券时报·数据宝统计显示,富特科技今日收盘价为40.11元,下跌1.21%,日换手率为2.29%,成交额为 9960.60万元,全天主力资金净流入125.34万元,近5日该股累计下跌2.41%,近5日资金合计净流出 4986.10万元。 12月31日富特科技大宗交易一览 | 成交量 | 成交金 | 成交价 | 相对当日收 | | | | --- | --- | --- | --- | --- | --- | | ...
富特科技12月30日获融资买入1368.56万元,融资余额1.06亿元
新浪财经· 2025-12-31 01:34
公司股价与交易数据 - 12月30日,富特科技股价下跌1.10%,成交额为1.24亿元 [1] - 当日融资买入1368.56万元,融资偿还1561.63万元,融资净卖出193.07万元 [1] - 截至12月30日,公司融资融券余额合计1.06亿元,其中融资余额1.06亿元,占流通市值的2.34%,该融资余额超过近一年70%分位水平 [1] - 截至12月30日,融券余量为0.00股,融券余额为0.00元,该融券余额超过近一年90%分位水平 [1] 公司股东与股本结构 - 截至12月19日,公司股东户数为9070户,较上期增加1.80% [2] - 截至12月19日,人均流通股为11941股,较上期减少1.76% [2]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广发价值核心混合A、财通资管先进制造混合发起式A、财通资管臻享成长混合A已退出公司十大流通股东之列 [3] 公司财务与经营业绩 - 2025年1月至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59亿元,同比增长116.31% [2] - 2025年1月至9月,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1.37亿元,同比增长65.94% [2] - 公司A股上市后累计派发现金红利199.83万元 [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成立于2011年8月10日,于2024年9月4日上市 [1] -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新能源车载产品占95.68%,技术服务占2.45%,新能源非车载产品占1.69%,其他占0.18% [1]
富特科技12月29日现2笔大宗交易 总成交金额600.96万元 其中机构买入600.96万元 溢价率为-8.50%
新浪证券· 2025-12-29 09:08
12月29日,富特科技收跌1.72%,收盘价为41.05元,发生2笔大宗交易,合计成交量16万股,成交金额 600.96万元。 第1笔成交价格为37.56元,成交10.60万股,成交金额398.14万元,溢价率为-8.50%,买方营业部为机构 专用,卖方营业部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第2笔成交价格为37.56元,成交5.40万股,成交金额202.82万元,溢价率为-8.50%,买方营业部为机构 专用,卖方营业部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进一步统计,近3个月内该股累计发生24笔大宗交易,合计成交金额为1.09亿元。该股近5个交易日累计 上涨2.19%,主力资金合计净流出6003.31万元。 责任编辑:小浪快报 ...
一周一刻钟,大事快评(W137):二手车出海——日本经验;零部件观点更新;岱美股份重申-20251225
申万宏源证券· 2025-12-25 10:24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报告未明确给出对汽车行业的整体投资评级,但基于“科技+中高端+国央企改革”两条主线,给出了具体的投资组合建议 [2] 报告核心观点 * 报告核心观点围绕汽车行业的结构性机会展开,认为行业整体Beta偏弱,应关注具备强α属性的细分领域和公司,主要聚焦于二手车出海、零部件企业的α机会以及机器人业务布局 [2][3][4][5][6]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1. 二手车出海——日本经验 * 二手车出海面临两大核心阻碍:1)产品非标,买卖双方信任建立难;2)交易链条长、环节多,信息不对称且缺乏统一规范 [2][3] * 日本经验提供了破局思路:1)严苛的车检政策导致3年以上车辆使用成本高,车辆使用6年左右时残值断崖式下降,促使消费者换新,催生大量车况较好的准新二手车;2)搭建全国性拍卖平台,并对每台车进行标准化评级(共9级),不同等级对应新车不同折扣率,以此建立信任、提升效率 [2][3] * 鉴于中国二手车出海规模尚小,具备渠道、资金与运营经验优势的大型经销商集团以及掌握车源的平台(如优信)具备良好发展机会 [2][3] * 优信目前已有接近**7000台**二手车库存,预计明年将进一步增长,其二手车出海业务增量值得期待,报告持续推荐优信,推荐维度为两到三年 [2][3] 2. 零部件观点更新 * 今年11-12月汽车行业未出现预期的“翘尾行情”,核心原因:1)以旧换新政策补贴额度耗尽;2)部分地区以抽签形式补贴,规模小,消费者持观望态度 [2][4] * 市场对明年汽车行业的情绪从谨慎悲观出现边际好转,但仍关注明年以旧换新政策能否延续及落地时间 [2][4] * 今年第四季度主机厂高库存可能对终端零部件出货带来扰动,使得明年第一季度存在清理库存的业绩压力,行业整体Beta仍偏弱 [4] * 建议关注具备强α的企业:1)推荐格局好、增长稳定、市场天花板高的白马公司,如双环传动、银轮股份;2)推荐业绩有明确强α增量的继峰股份,其今明年座椅收入预计高增长 [2][4] * 同时推荐机器人相关的福达股份与恒勃股份,二者主业扎实,机器人业务具备优势 [2][4] 3. 岱美股份重申 * 岱美股份被视作兼具稳定业绩、低估值与明显预期差的白马企业,具有较高投资价值 [2][5] * 公司在拓展客户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包括特斯拉等国外主流新能源整车厂及蔚来、比亚迪等国内优势新能源车企,预计其汽车内饰主业(遮阳板、头枕、顶棚等)增长稳健 [5] * 公司**80%**的收入来自海外,盈利质量高,预计不会受到明年国内汽车行业压力的影响 [2][5] * 公司在机器人领域的布局值得重点关注:1)依托汽车内饰业务在材质、触感、设计上的技术积累,在机器人电子皮肤领域具备显著优势;2)作为特斯拉在北美供应链的核心企业,有能力帮助特斯拉推进机器人供应链本地化 [2][6] * 2025年11月,公司在上海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岱美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推进机器人业务布局,未来可能进一步拓展 [6] 4. 投资分析意见 * 基于“科技+中高端+国央企改革”两条主线,报告给出具体投资组合建议 [2] * **国内强α主机厂**:推荐蔚来、小米、小鹏、理想 [2] * **智能化趋势**:关注华为鸿蒙高端智能典型代表江淮汽车、赛力斯;推荐理想汽车、科博达、德赛西威、经纬恒润 [2] * **国央企整合**:推荐关注上汽集团、东风集团股份、长安汽车 [2] * **具备强业绩增长、机器人布局或海外拓展能力的零部件企业**:推荐星宇股份、福耀玻璃、新泉股份、福达股份、双环传动、银轮股份、无锡振华等;关注敏实集团、拓普集团 [2]
富特科技股价涨5.33%,招商基金旗下1只基金重仓,持有27.26万股浮盈赚取59.71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2-25 01:59
公司股价表现 - 12月25日,富特科技股价上涨5.33%,报收43.29元/股,成交额4913.48万元,换手率1.07%,总市值67.28亿元 [1] - 公司股价已连续3天上涨,区间累计涨幅达3.79% [1] 公司基本情况 -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10日,于2024年9月4日上市 [1] -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新能源车载产品占95.68%,技术服务占2.45%,新能源非车载产品占1.69%,其他占0.18% [1] 基金持仓情况 - 招商基金旗下招商中证2000指数增强A(019918)基金重仓富特科技,为其第六大重仓股 [2] - 该基金三季度持有富特科技27.26万股,占基金净值比例为0.61% [2] - 12月25日,该基金持仓富特科技浮盈约59.71万元,连续3天上涨期间累计浮盈40.9万元 [2] 相关基金表现 - 招商中证2000指数增强A(019918)成立于2024年1月2日,最新规模为5.73亿元 [2] - 该基金今年以来收益率为48%,同类排名717/4197;近一年收益率为43.45%,同类排名761/4170;成立以来收益率为70.79% [2] - 该基金基金经理为王平与刘浒 [3] - 王平累计任职时间15年191天,现任基金资产总规模212.47亿元,任职期间最佳基金回报271.58%,最差基金回报-70.61% [3] - 刘浒累计任职时间95天,现任基金资产总规模17.89亿元,任职期间最佳基金回报2.69%,最差基金回报0.59% [3]
富特科技(301607) -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5-12-24 10:44
股票代码:301607 股票简称:富特科技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 问询函的回复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印发的《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80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科技"、 "发行人"或"公司")会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 或"国泰海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对问询函提 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 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保荐人(主承销商) | 项目 | 字体 | | --- | --- |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 | |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 回复中涉及对募集说明书修改、补充的内容 | ...
富特科技(301607)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5-12-24 10:44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编号:TCYJS2025H2245 号 致: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系一家特殊的普通合伙所)接受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科技""发行人"或"公司")的 委托,作为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发行提供法律服务,并已出具"TCYJS2025H1565 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TCLG2025 H1806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 ...
富特科技(301607) -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2025-12-24 10:44
股票代码:301607 股票简称:富特科技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EV-Tech Co.,Ltd.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文昌路 505 号)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 ...
富特科技(30160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5-12-24 10:4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泰海通")作为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科技"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 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培训时间:2025 年 12 月 18 日 (三)培训方式:现场授课 (四)培训地点:富特科技会议室 (五)培训人员:保荐代表人杜惠东 (六)培训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 人员 本次培训前,国泰海通编制了培训材料,并提前要求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了 解培训相关内容。 二、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
富特科技(30160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2025-12-24 10:4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保荐 机构"或"本保荐机构")接受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科 技"、"公司"、"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富特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保荐机构,张现、杜惠东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 保荐代表人。 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 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