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化学(30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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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3-08-22 06:36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在 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提高审计工作 质量,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 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 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 的审计 ...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08-22 06:36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规范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长华化 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 2 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专门设立的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或调整方案,以及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 6 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 3 条至第 5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 7 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 ...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08-22 06:36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 1 条 为规范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 2 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 使职权,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 3 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 4 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 5 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会议召集人应当充分征求各 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 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 6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2)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3-08-22 06:36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 6 条 董事长在日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公司对外投资意向的,应将具 体情况制成详细书面报告,并向董事会提出议案,由董事会讨论投资事项的可行 性。 1 第 7 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 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的对外投资及资产处置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确保公司 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称"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 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 对外进行各 ...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08-22 06:36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了规范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 3 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 ...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08-22 06:36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长 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 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但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 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 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3-08-22 06:36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规范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有关规定及《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 4 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履行 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 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或者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聘任 第 5 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 第 2 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 ...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3-08-22 06:36
第一条 为规范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强化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和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切实保护公司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以下简称"证券相关法 规及规定")及《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按照要求及时 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完 整负,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 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负责对本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工 作。 ...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3-08-22 06:36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6 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办事处和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 7 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接受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 8 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根据 本制度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公司所属子公司可根据 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并接受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其 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完善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 力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制度得以 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内部控制、财务预算、 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等有 ...
长华化学(301518)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21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11.52亿元,同比下降2.75%[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41.26万元,同比下降5.73%[24] - 基本每股收益0.42元/股,同比下降6.67%[2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44%,同比下降2.34个百分点[24]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7%至11.52亿元,对比上年同期11.84亿元[189] - 净利润同比下降5.7%至4445.37万元,对比上年同期4713.19万元[190] - 净利润同比下降6.0%至4468.73万元,对比去年同期4755.45万元[193] - 基本每股收益0.42元,同比下降6.7%对比上年同期0.45元[191]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170.02%至-128.82万元,主要因银行借款大幅减少[86] - 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57.70%至632.75万元,因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86]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2.4%至10.71亿元,对比上年同期10.97亿元[189] - 研发费用同比大幅增长85.5%至526.42万元,对比上年同期283.84万元[190] - 利息费用同比下降64.0%至112.86万元[193] - 信用减值损失转负,从去年收益285.80万元变为损失182.18万元[193] - 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57.7%至631.95万元[193] - 投资收益同比下降78.5%至20.00万元[193] - 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下降73.3%至718.19万元[195]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00.41万元,同比下降80.21%[24]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0.21%至1900.41万元,因应收账款规模扩大[86]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扩大至-5292.82万元,主要投入18万吨POP扩产项目[86][8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0.2%至1900.41万元,对比去年同期9601.26万元[19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加至5292.82万元,主要用于购建长期资产[195][19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下降7.6%至11.34亿元[19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下降60.8%至6632.46万元[19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5292.82万元,对比上年同期1.36亿元下降61.2%[19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72.82万元,上年同期为-1545.65万元[199]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3900万元,较上年同期5448.33万元下降28.4%[19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5238.02万元,较上年同期1.17亿元下降55.1%[199]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130.36万元,较上年同期366.41万元下降64.4%[19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11.90万元,上年同期为-6782.02万元[19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672.79万元,上年同期为1485.13万元[19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579.12万元,较上年同期1.67亿元下降60.7%[199]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为153.18万元,较上年同期79.84万元增长91.9%[19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5511.90万元,较上年同期1.22亿元下降54.9%[199] 资产和负债变动 - 总资产7.56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8.21%[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4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8.84%[24]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下降7.50个百分点至8.95%,主要因投资项目支出[92] - 在建工程同比增长10.86个百分点至8718.90万元,因POP扩产项目建设[93] - 货币资金从年初114,885,814.54元减少至67,631,568.54元,下降41.1%[182] - 应收账款从年初115,861,375.54元增至147,630,426.62元,增长27.4%[182] - 在建工程从年初4,784,276.26元大幅增至87,189,018.00元,增长1723.2%[183] - 存货从年初99,442,832.39元增至112,682,697.97元,增长13.3%[182] - 短期借款从年初41,200,676.38元减少至27,038,541.67元,下降34.4%[183] - 应付账款从年初55,542,987.46元增至83,846,512.19元,增长51.0%[183] - 未分配利润从年初317,555,255.94元增至361,967,820.37元,增长14.0%[184] - 资产总额从年初698,505,462.18元增至755,849,531.83元,增长8.2%[183] - 负债总额从年初194,331,620.24元增至207,121,696.61元,增长6.6%[184] - 所有者权益从年初504,173,841.94元增至548,727,835.22元,增长8.8%[184] - 在建工程激增1722%至8718.90万元,对比上年同期478.43万元[187] - 短期借款同比下降34.3%至2703.85万元,对比上年同期4120.07万元[188] - 应收账款融资下降62.8%至591.24万元,对比上年同期1590.83万元[187] - 存货同比增长13.3%至1.13亿元,对比上年同期9946.29万元[187] - 应付账款同比增长48.6%至8732.32万元,对比上年同期5878.30万元[188] 业务和产品表现 - 公司主要产品软泡用PPG包括高回弹聚醚多元醇和通用软泡聚醚[14] - 软泡用PPG应用于床垫沙发玩具服装制鞋汽车座垫等领域[14] - 公司产品POP为聚合物多元醇以聚醚多元醇为基础经本体聚合反应制得[14] - 软泡用聚醚为公司主要产品,包括POP和软泡用PPG[32] - 公司主营业务为聚醚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32] - 公司主营产品分为软泡用聚醚系列产品(POP和软泡用PPG)和CASE用聚醚及特种聚醚产品两大类[33] - POP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20.63个百分点至5.78%[88] - CASE用聚醚及特种聚醚收入同比增长14.02%至7431.52万元[88] - 公司聚醚产品拥有超过200个牌号[54] - 2022年软泡用聚醚产能占比达63%[57] - 2017-2022年中国聚醚多元醇总需求量从352.9万吨增长至477.75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6.25%[63] - 2022年通用软泡聚醚消费量占比26%,POP占比19%,高回弹聚醚占比13%,CASE用聚醚占比12%,硬泡聚醚占比25%[60] - 公司在POP产品领域与隆华新材同属第一梯队,在高回弹PPG领域销售规模位居前五[61] - 公司积累了1000余家中小规模客户且数量持续上涨[67] -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持续提高[54] 研发和技术创新 - 研发需求来自生产工艺改进、行业前瞻技术及下游客户提出的聚醚改性需求[42] - 公司通过创新奖金和专利奖励机制激励研发人员[46] - 公司拥有5项节能环保发明专利和10项实用新型专利[55] - 公司共获自主发明专利证书22项和适用新型专利证书28项[68] - 开发出固含量50%的POP产品CHP-2150[69] - 开发固含量45%-47%的POP产品CHP-H45C/H45G[69] - 制备单羟基摩尔当量>2000g/mol的高分子量PPG产品[69] - 采用四级闪蒸残留单体脱除工艺生产低VOC的POP产品[74] 生产和运营模式 - 公司采用直销销售模式与大型汽车主机厂、跨国化工企业及知名家居品牌客户建立稳定合作关系[35] - 公司结算方式以电汇为主银行承兑汇票为辅[37] - 客户分为订单客户(每单一谈)和合约客户(月度/季度/半年度定价)以订单客户为主[37] - 终端厂商客户(汽车主机厂、家居企业等)是主要销售群体占比高于贸易商[38] - 生产模式实行以销定产结合安全库存营销部与生产部每周召开生产平衡会制定计划[39] - 主要原材料采购以合约采购模式为主(环氧丙烷、苯乙烯、丙烯腈、环氧乙烷等)[40] -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和直销销售模式[52] 投资和项目进展 - 报告期投资额同比下降61.19%至5292.82万元[98] - 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为82,404,741.74元,达到计划投资总额87,189,018.00元的94.5%[100] - 聚合物多元醇项目本报告期投入金额为80,000,000.00元,项目进度为53.18%[100] - 公司已建成26万吨/年聚醚生产装置[84] - 在建18万吨/年聚醚生产线[84] 行业和政策环境 - 聚氨酯材料被列为新材料产业受国家十四五规划等政策支持[47] - 公司聚醚行业属于精细化工领域[48] - 公司主营产品为聚醚多元醇[48] - 公司产品聚醚多元醇被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新材料产业[48] - 政策对行业新进入者构成环保准入门槛[51] - 政策要求提升聚醚产品品质和丰富产品结构[53] - 政策要求发展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生产技术[53] - 政策要求提高多牌号切换生产和定制化供应能力[53] - 国内聚醚行业生产厂商数量达44家[61] - 聚醚行业存在产能过剩风险,部分厂商扩产可能导致价格竞争加剧[110] 风险因素 - 公司提及宏观经济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变动安全生产等风险因素[4] - 未能持续投入研发及环保支出将存在市场份额下降风险[53] - 公司面临核心技术人才流失风险,已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应对[112] - 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经营稳定性,采用价格传导机制降低毛利率影响[117] - 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占比2021年度88.09%,2022年度82.97%[116] 环保和安全生产 - 公司已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及排污许可证等资质[50] -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环保费用占净利润比重约5%[55] - 超过95%的废水能够在生产装置中循环使用[79] - 污水处理后水质COD≤200mg/L优于化工园区三级排放标准COD≤500mg/L[79] - 投资建设2套废气处理装置满足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80] - 公司废水COD排放浓度≤500mg/L,氨氮排放浓度≤25mg/L,总磷排放浓度≤2mg/L,总氮排放浓度≤70mg/L[130] - 公司废水COD核定排放总量为17.569吨,实际排放总量为3.6713吨[130] - 公司废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浓度≤60mg/Nm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00mg/Nm³[130] - 公司废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核定排放总量为3.637吨,实际排放总量为0.0893吨[130] - 公司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097吨[130] - 公司危险废物产生量为80.357吨[130] - 公司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9月12日[130] - 公司未发生环境行政处罚事件[132] - 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为320582-2022-305-H[132] - 公司安装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并委托第三方每周维护[131] - 报告期内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138] 公司治理和股东结构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5] - 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26] - 独立董事张杰于2023年05月06日因连任两届期满离任[125] - 独立董事孙卫权于2023年05月06日因连任两届期满离任[125] - 独立董事赵彬于2023年05月06日通过换届选举就任[125] - 独立董事陈殿胜于2023年05月06日通过换届选举就任[125]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22]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122]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122]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100%[122] - 公司股份总数保持稳定,变动前后均为105,128,204股,占总股本比例100%[166]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05,128,204股,占总股本比例100%,无变动[166] -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2,266,851股,占总股本比例59.23%[168][169] - 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股18,947,700股,占总股本比例18.02%[168][169] - 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7,812,500股,占总股本比例7.43%[168][169] - 张家港保税区长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股4,99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4.75%[168][169] - 张家港泰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股3,55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3.38%[168][169] - 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股1,915,000股,占总股本比例1.82%[168][169] - 张家港保税区万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股1,8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1.71%[168][169] - 实际控制人通过长顺集团、华金合伙和能金合伙合计控制公司79.07%的股份[169]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金额为251.95万元[147] - 与母公司控股企业的关联交易金额为9,689.53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0.04%[147] - 与江苏长华企业关联交易金额为203.86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0.18%[147] - 获批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为1,300万元[147] 其他财务和非经常性项目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总额128.49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143.13万元[29]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金额为5,912,400.54元,较初始投资成本15,908,252.93元下跌62.8%[102] - 子公司思百舒报告期净利润为-237,562.25元,营业收入为0元[109] - 公司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03] - 报告期内未发生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及委托贷款业务[104][105][106] -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127] 报告基本信息 -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期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14] - 报告期末指2023年6月30日[14] - 公司财务报告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及人民币万元[14]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4] - 公司备查文件包括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原件[10] - 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144] - 报告期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46] - 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43] - 报告期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142] - 报告期无破产重整事项[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