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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达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30 12:4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8月15日14时30分召开[1][4]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8日[8] - 登记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9:00 - 17:00,地点在浙江衢州龙游县湖镇镇工业园区大明路8号公司[20][21]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8月15日9:15 - 15:00[4]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8月15日上午9:15 - 9:25,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31]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8月15日9:15至15:00[32] 选举信息 - 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14][15][16] - 提案1.00、2.00、3.00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16] - 投票代码为"351469",投票简称为"恒达投票"[28] 其他信息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临时提案[22] - 中小股东指除董监高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17]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36] -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8月14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38]
恒达新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7-01 08:17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 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且不 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9.37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6 月 25 日起由 39.37 元/股调整为 38.81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
恒达新材: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4-06-18 08:18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4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4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9.37 元/股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8.81 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 年 6 月 25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 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且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9.37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 董事会 ...
恒达新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18 08:18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3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 记日收盘价-0.5566404 元。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3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4年 5月 13日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 权利。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达新材")2023 年 年度权益分派以 ...
恒达新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6-03 07:44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2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 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且不 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9.37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 ...
恒达新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5-06 07:44
回购方案 - 2024年3月12日通过回购方案,资金2500 - 5000万元,价格不超39.37元/股,期限12个月[1] 回购进展 - 截至2024年4月30日,回购149,900股,占总股本0.1675%,成交3890211元[2] - 最高成交价27.50元/股,最低成交价23.60元/股[2] 后续计划 - 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5] - 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
恒达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2024-04-22 08:13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4-027)(以下简称"原公告")。经事后审核发现,因工作 人员疏忽,原公告中相关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更正前: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中: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 --- | --- |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 | | | 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 √ | | | 议案》 | | | 2.00 | 《关于<2023 年 ...
恒达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4-21 07:54
合规检查 -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3] - 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为每月1次[3] - 现场检查次数为1次[3] 业务活动 -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为8次[3] - 培训次数为1次,日期为2024年4月10日[4] 综合情况 - 公司各方面未发现问题,承诺已履行[5][6] - 保荐代表人无变更,无监管措施事项[7] - 无其他重大事项报告[7]
恒达新材: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21 07:54
担保情况 - 2024年度关联担保金额预计不超40,000万元[2] - 2023年潘昌多次为公司提供不同金额担保[4] - 截至2023年底,部分信用证担保已履行完毕[6] 股权情况 - 潘昌合计持有公司41.03%股份[7]
恒达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21 07:52
公司治理 - 公司章程和治理制度完备合规且有效执行[1] - 三会相关记录、决议等符合要求[1] - 董监高履职及信息披露合规[1] 内部控制 - 内部审计制度和部门设立合规[1] - 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门按季开展工作[1] - 对募集资金定期审计[1] 信息披露 - 已披露公告与实际一致、内容完整[2] - 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2] 利益保护 - 建立防占用制度,无占用情形[2] - 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审议合规、价格公允[2] 募集资金 - 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且有效执行[3] - 无第三方占用等违规情形[3] 业绩情况 - 业绩无大幅波动,与同行无明显异常[3] 其他事项 - 执行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3] - 对外财务资助合法合规[3] - 现场检查未发现重大问题[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