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信新材(30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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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6-26 09:18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623.00万股A股,每股26.68元,募资9.666164亿元,净额8.8728270499亿元[2] 项目投资 - 年产18万吨聚苯乙烯新材料扩建项目投资26366.92万元,承诺16200.00万元[5] - 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投资37023.28万元,承诺37023.28万元[5] - 聚苯乙烯1号和2号生产线设备更新项目投资3639.69万元,承诺3639.69万元[5]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6007.83万元,承诺6007.83万元[5] 项目进度 - 截至2024年5月31日,年产18万吨项目投入9419.68万元,占比58.15%[6] - 截至2024年5月31日,惠州项目投入15820.29万元,占比42.73%[6] - 截至2024年5月31日,设备更新项目投入985.68万元,占比27.08%[6] - 截至2024年5月31日,研发中心项目投入2287.67万元,占比38.08%[6] 项目延期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7]
仁信新材: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6月修订)
2024-06-26 09:18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2024 年 6 月修订)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合理制定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保证公司董事、监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监事的工作积极性, 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以更好的促进公司健康、稳定且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薪酬管理制度所指董事、监事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除外)的全部成员。其中,董事由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构成;监事由内部监事和外部监事 构成。 (一)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 (二)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 (三)内部监事是指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监事; (四)外部监事是指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 (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三)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一)内部董事 1、公司内部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按其在公司的工作岗位按月发 放;绩效奖金结合其所担任职务的工作性质、经营指标、绩效考核情况及利润目标达成情况评 定后在次年发放 ...
仁信新材:公司章程(2024年6月)
2024-06-26 09: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经同意注册,7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288.80万元[4] - 公司股份总数为14492万股,均为普通股[11]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邱汉周认购2720万股,占比25.0253%[10] - 公司设立时邱汉义认购2040万股,占比18.7690%[10] - 公司设立时杨国贤认购1940万股,占比17.8489%[10]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19]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3] 董事、监事与高管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78]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不设副主席[116]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1]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8]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32] 其他重要事项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43]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公告[154]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70]
仁信新材: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06-26 09:18
融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623.00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26.68元,募资总额9.67亿元,净额8.87亿元[2] 项目投资 - 年产18万吨聚苯乙烯新材料扩建项目投资总额2.64亿元,承诺投资1.62亿元[5] - 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投资总额3.70亿元,承诺投资3.70亿元[5] - 聚苯乙烯1号和2号生产线设备更新项目投资总额0.36亿元,承诺投资0.36亿元[5]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0.60亿元,承诺投资0.60亿元[5] 项目进度 - 截至2024年5月31日,年产18万吨聚苯乙烯新材料扩建项目投资进度58.15%[7] - 截至2024年5月31日,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投资进度42.73%[7] - 截至2024年5月31日,聚苯乙烯1号和2号生产线设备更新项目投资进度27.08%[7] - 截至2024年5月31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38.08%[7] 项目调整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6月30日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8]
仁信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6 09:18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3] - 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0日送达监事[3] - 监事应到3名,实到3名[3] 项目延期 -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日期延至2024年12月31日[4] 表决结果 - 延期事项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6]
仁信新材: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6月修订)
2024-06-26 09:18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仁信新材: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6月修订)
2024-06-26 09:18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监事在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其亲属身份信息[5] 股份锁定与解锁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申报离任日起6个月内锁定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到期后自动解锁无限售条件股份[8] 股票买卖规则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买卖本公司股票,需在买卖前3个交易日填写问询函并经审核[10]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1]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1] - 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日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如年报公告前15日等[14] 减持限制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立案调查等期间及相关决定作出后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股份[12]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股份[12] - 公司因欺诈发行等受处罚或被移送公安机关,自相关决定作出至股票终止或恢复上市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减持[14] 股份转让额度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14]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5]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上年末名下深交所上市股份的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6] 减持与增持流程 - 减持需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深交所报告并备案公告[16]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六个月[17]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需通知公司并披露进展[19] 股份变动报告 - 股份变动(除特定情况)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21]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相关内容[22]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监高买卖股票情况[22] 责任认定 - 公司董事长是股份变动管理第一责任人[25] 交易确认 - 有人拟进行公司股票交易,需董事会确认[32] 交易信息填写 - 交易涉及证券类型有股票、权证、可转债等[32] - 交易方向有买入和卖出[32] - 需填写拟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等信息[32] - 需填写本次变动前和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2] - 交易日期需填写起始和结束时间[32] 问询函处理 - 董事会收到买卖本公司股票问询函[34] - 董事会对问询函有同意或不同意交易两种回复[34] 确认函与申报 - 确认函一式两份,问询人与董事会各执一份[35] - 交易完成后需向董事会申报股份变动情况[38]
仁信新材: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2024-06-13 10:21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以144,92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0元(含税),共派144,920,000元(含税)[1] - 每10股转增4股,共转增57,968,000股,转增后股本为202,888,000股[1] 股权信息 -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1日[5]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后152,166,000股(占比75%)[10] - 无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后50,722,000股(占比25%)[10] 其他数据 - 按新股本摊薄计算,2023年年度每股收益为0.2750元[11] - 权益分配后,相关股东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18.34元/股[12]
仁信新材: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4-05-16 10:38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共23人,代表股份69,513,000股,占比47.9665%[4] - 现场出席股东代表股份47,910,000股,占比33.0596%[4] - 网络投票股东代表股份21,603,000股,占比14.9068%[5] 议案表决结果 - 六项议案同意股数均为69,513,000股,占比100% [6][7][8][9][10][11] - 确认董事薪酬议案同意69,503,400股,占比99.9862% [13] - 确认监事薪酬议案同意69,503,400股,占比99.9862% [14] - 申请综合授信议案同意27,163,000股,占比100% [15] - 续聘审计机构议案全体股东同意69,513,000股,占比100%[17] 会议时间 - 现场会议2024年5月16日14:30召开[3] - 网络投票2024年5月16日9:15 - 15:00进行[3] 其他 - 律师认为会议程序合法有效[18] - 备查文件含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19]
仁信新材:广东华商(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6 10:34
会议信息 - 董事会于会议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全体股东[5] - 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同日[6]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23名,代表69,513,000股,占比47.9665%[8]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6名,代表47,910,000股,占比33.0596%[8]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17名,代表21,603,000股,占比14.9068%[8] -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19名,代表25,563,000股,占比17.6394%[9]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多议案69,513,000股同意,占比100%[12][13][15][18][19] - 《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等,6950.34万股同意占比99.9862%[16][17]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实际控制人及配偶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2716.3万股同意占比100%[18] 会议合规情况 -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规定,合法有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