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长龙(30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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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30135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7 13:05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北方长龙新材料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 ...
北方长龙(30135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27 13:05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 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 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除外,前述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事项免于按照本制度 第八条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完善公 司治理与内控管理,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北方长龙(30135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8-27 13:05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本办法")。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关联交易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正、公平、公开、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规范关联交易,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 ...
北方长龙(301357) - 北方长龙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7 13:05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北方长龙新 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北方长 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 ...
北方长龙(301357)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8-27 13:05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四条 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度,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 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表决权的股份拥有与拟选举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 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权选举多位候选 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股东会仅选 举一名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股东会拟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明确 本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
北方长龙(30135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7 13:0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的职责权限,规范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程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经营决策 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
北方长龙(30135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13:0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后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方长龙新 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两 名委员为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履行审 ...
北方长龙(301357)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7 13:05
内部审计制度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完善内部控制,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 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方长龙 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以下简 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对公司各 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 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 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是指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具 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上述主体的相关责任 ...
北方长龙(30135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7 13:05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 ...
北方长龙(30135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7 13:05
总经理工作细则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规范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确保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顺利地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北 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自觉地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其职责,履行忠 实和勤勉的义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及其任职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