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得(30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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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23 08:56
财务与股本 - 2025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6万元/年,按月发放[12] - 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15000万元综合授信,有效期12个月[14] - 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转增股本后,总股本变为98181249股,注册资本变为98181249元[16] 会议与议案 - 董事会会议4月11日通知,4月22日召开,7名董事全出席[2] - 多项议案表决均7票同意,部分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5][6][7][8][10] - 公司拟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20]
普莱得(301353)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2025-04-23 08:56
证券代码:301353 证券简称:普莱得 公告编号:2025-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后的 73,937,499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6,968,749.50 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扣除回 购账户中的股份)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22,181,249 股,不送红股,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 ...
普莱得(301353)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3 08:54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审计报告 | 1-6 | | --- | --- | |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 1-2 | |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 3 | |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 4 | |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5-8 | | 财务报表附注 | 9-81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5)第 332A014139 号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得)财务报表, 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普莱得 2024 ...
普莱得(301353)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23 08:54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实施的 336.51 万美 元外汇交易业务进行追认。 二、2024 年公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业务,开展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外汇交易情况如下: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普莱得 2024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审慎 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 序 | 交易银行 | 交易 | 交易方向 | 交割金额 | 期末余 | 期末余额占公司 报告期末净资产 | | --- | -- ...
普莱得(301353)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2025-04-23 08:54
财务审计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普莱得2024年度财报并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5] 资金往来 - 2024年度所有资金期初余额总计10063.10万元,期末余额总计17449.77万元[12] - 斯巴达(工具)深圳等多家公司有具体往来资金数据[11][12]
普莱得(301353)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23 08:54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900.00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35.23元,募集资金总额6.6937亿元,净额6.1506647795亿元[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25184.69万元,活期12884.69万元,现金管理12300万元[24]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7918.62万元,累计投入37373.33万元[1] 募投项目情况 - 年产800万台DC锂电电动工具项目承诺投资56144.72万元,本报告期投入6318.62万元,累计投入34173.33万元,进度60.87%[1] - 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25]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超募资金3200.00万元,本报告期投入1600.00万元,进度100.00%[1] - 2023年和2024年分别使用16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1][22] 现金管理情况 - 2023年同意使用不超3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2024年同意不超25000万元[17][1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12300万元[19] - 温州银行两笔大额存单金额2000万元和8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2.10%和2.30%[19] - 中国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金额23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1.000%-2.700%[19]
普莱得(301353) - 二〇二四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3 08:54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 性是普莱得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 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致同审字(2025)第 332A014140 号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
普莱得(301353)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3 08:54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900万股,每股发行价35.23元,募集资金总额6.6937亿元,净额6.1507亿元[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25184.69万元,活期12884.69万元,现金管理12300万元[19] - 公司超募资金净额5361.9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使用32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9] 募投项目情况 - 年产800万台锂电DC电动工具项目承诺投资56144.72万元,本报告期投入6318.62万元,累计投入34173.33万元,进度60.87%[28]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3200万元,本报告期投入1600万元,累计投入3200万元,进度100%[28] - 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21][29] 资金使用决策 - 2023年6月和2024年4月,公司分别与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4] - 2023年6月同意使用不超3.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2024年7月同意使用不超2.5亿元[10][12] - 2023年6月12日及2024年8月26日同意分别用16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9] 其他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置换已完成[30] -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无实施地点等变更,无先期投入及置换等情况[7][8][9][14] - 公司采取谨慎决策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缓于预期[29]
普莱得(301353)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23 08:54
内部控制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00%[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营收总额100%[1] 制度建设 - 建立多项业务内部控制制度[10][12][13][14][15][17][18] - 建立预算控制和内部审计制度[5] - 建立筹资等内部控制制度[18] 组织架构 - 设置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识别应对风险[6] -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并配备专业人员[9] 机制建设 - 建立信息与沟通机制促进内控运行[8] - 建立反舞弊机制规范处理程序[8]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有定量和定性标准[21][22][23][24]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有定量和定性标准[25][26] 评价结果 - 报告期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及重要缺陷[27][28] - 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财务报告内控有效[30] - 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30] 保荐意见 - 保荐机构对2024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31]
普莱得(301353) -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4-23 08:52
上市情况 - 2023年3月13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0万股[12] - 2023年5月30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12] 股权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818.1249万元[14] - 公司股份总数为9,818.1249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21] - 公司设立时多位发起人股东认购股份及持股比例明确[20][21]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32] - 不同时间申报离职,有不同期限的股份转让限制[3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38]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相关规定,未执行可诉讼[33]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撤销[37] 股份质押与报告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1]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44] - 重大交易涉及多种情况需审议[44]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达成交易总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46] 融资授权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46] 担保审议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7]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7] 股东大会召开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8] - 年度股东大会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43] - 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56] - 年度股东大会在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56]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等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6] - 召集人在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56]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0] - 关联事项决议须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半数以上通过[76] 董事相关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单独/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名[79]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或单独/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名[79]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7]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三名独立董事,四名非独立董事[94] 董事会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9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01][102] 总经理与监事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3][114]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三分之一[12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1]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35] 特殊情况界定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属于特殊情况[137] - 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连续两年为负,属于特殊情况[137] - 当年年末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属于特殊情况[137]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等情形下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9]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61] 信息披露 -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和深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