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格(30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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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格(301333) - 诺思格调研活动信息
2024-02-02 06:48
公司发展情况及目标 - 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00万元至17,4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53%[1][2] - 预计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00万元至13,8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36%[2] - 2024年将依托丰富的经验寻找合适的投资标的,加快落实兼并与重组;持续提升内部管理,增强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进一步开拓国内外目标市场,加大市场占有率[2] 核心竞争优势 - 试验设计方面创新性的技术领先优势,和项目执行层面的质量和口碑[3] - 强大的专家团队、国际化的管理团队、专业的执行团队、临床阶段全链条全领域的服务能力、丰富的临床试验机构和客户资源、完善的管理体系、优秀的资源配置能力[3] 市场优势 - 倾向以科学性为导向挑选CRO企业的客户,未来订单价格将更富有弹性、更加市场化[4] - 整体订单价格与行业头部CRO公司持平,个别业务略高,希望依托技术优势、执行质量和市场口碑获取订单[5]
诺思格: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2024-01-02 09:43
证券代码:301333 证券简称:诺思格 公告编号:2024-003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 需求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2022年9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思格"或"公司") 于2024年1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水平,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经管理层认真调查和慎重评估,公 司拟在北京银行北京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招商银行北京富力城支 行专户的部分募集资金转入北京银行北京分行专户存放和使 ...
诺思格: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2 09:41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 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关 虹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账户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33 证券简称:诺思格 公告编号:2024-002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 ...
诺思格: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2 09: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 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武杰先 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301333 证券简称:诺思格 公告编号:2024-001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此次变更募 ...
诺思格(301333)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5 16:00
财务业绩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62,719,291.73元,同比增长14.45%[5]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524,666,803.13元,同比增长12.06%[5]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881,982.83元,同比增长76.97%[5]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857,005.29元,同比增长50.11%[5]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9,166,122.86元,同比增长106.98%[5]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42元,同比增长61.54%[5]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1.31元,同比增长21.30%[5] 政府补助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7,790,998.85元[5]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2,170,877.79元[5] 投资收益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为20,667,005.01元[5] 现金流量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916.61万元,同比增长106.98%,主要系销售业务回款情况较好所致[9]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5,601.68万元,同比增加161.12%,主要系理财产品未到期所致[9]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01.56万元,同比下降101.43%,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IPO募集资金所致[9] 股东情况 -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ACE UNION HOLDING LIMITED和石河子凯虹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为一致行动人[10][11] - 公司部分高管持有限售股份,将于2025年8月2日和2026年2月2日解除限售[13][14][15] 其他事项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16,17,18]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16,17] - 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说明[18] 财务数据 - 公司2023年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19,20] - 公司2023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19.40亿元[19] - 公司2023年9月30日非流动资产合计7.29亿元[19,20] - 公司2023年9月30日流动负债合计3.04亿元[20] - 公司2023年9月30日非流动负债合计0.40亿元[20] - 公司2023年9月30日股本9,600万元[20] - 公司2023年9月30日资本公积104.37亿元[2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698,974,500.28元[21] - 营业总收入为524,666,803.13元[21] - 营业总成本为409,051,992.42元[21] - 净利润为126,307,007.23元[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9,166,122.86元[2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56,016,812.70元[2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015,605.74元[2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981,636,816.60元[23] - 基本每股收益为1.31元[22] - 稀释每股收益为1.31元[22]
诺思格: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公告
2023-10-16 10:18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 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齐世坤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齐世坤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不再 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齐世坤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 会对齐世坤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 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 资格的相关人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7 日 证券代码:301333 证券简称:诺思格 公告编号:2023-036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诺思格: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10-09 10:5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 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诺思格: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10-09 10:52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思格"、"公司")的委托,担任诺思格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务 办理指南》)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地区,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特指中国大陆地区,以下简称"中国")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 ...
诺思格: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3-10-09 10:52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 | | | | | 获授限制性 | 占授予限制 | 占本激励计划 | | --- | --- | --- | --- | --- | --- | --- | | 序号 | 激励对象 | 国籍 | 职务 | 股票数量 | 性股票总数 | 公告时公司股 | | | | | | (万股) | 的比例 | 本总额的比例 | | 1 | CHEN GANG | 美国 | 副总经理 | 28.8000 | 12.00% | 0.30% | | | (陈刚) | | | | | | | 2 | 李继刚 | 中国 | 副总经理 | 10.6500 | 4.44% | 0.11% | | 3 | 王 涛 | 中国 | 副总经理 | 5.7600 | 2.40% | 0.06% | | 4 | 刘 萍 | 中国 | 副总经理 | 9.0000 | 3.75% | 0.09% | | 5 | 赵 倩 | 中国 | 财务总监 | 9.0000 | 3.75% | 0.09% | | 6 | HE KUN | 美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
诺思格: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3-10-09 10:52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 简称《业务办理指南》)《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安排等相关 事项进行了核查,于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