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福(30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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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说明
2025-10-10 14:16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公司拟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说明。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价格以公司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值为基 础,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为105,400万元。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 为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中,公司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33.98元/股,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不低于前述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80%。 本次交易项下股份的发行价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
新莱福(301323) - 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2025-10-10 14:16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判断,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相 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 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 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
新莱福(301323)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2025-10-10 14:16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标的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广州 市隐形冠军企业,建设有"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广东省功能磁性材料及精 密元器件(金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参与编制1项国家标准,牵头或参与编制3项 团体标准,11项新产品获得"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一类产品获得"广东省制 造业单项冠军产品"认定,两种产品获得广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认证,现已成长为 国际先进的微电机用粘结磁体及元器件专业厂商。 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微特电机用关键元器件、电子元器件、精密合 金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马达磁条、注塑磁体、含油轴承、软磁合 金粉体、金属软磁粉芯、吸波材料、金属精密结构件、柔性钕铁硼磁体以及减速箱等, 产品广泛应用于计算机、家电、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动工具、汽车、新能源、通讯、 电子信息、电磁兼容及物联网等领域。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分类为"C39计算机、通信和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之"3985电子专用材料(磁性材料)" 标的公司所在行业处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鼓励范围内,且不属于《 ...
新莱福(301323) - 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2025-10-10 14:16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 "标的资产"),同时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联信评估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 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本次交易的交 易各方参考标的资产的评估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标的资产的评估定价公允,本次 交易标的资产定价方式合理,交易价格公允。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 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 ...
新莱福(301323)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25-10-10 14:15
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5-052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一)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14:00。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 ...
新莱福(301323)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10 14:15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 实到 3 名,其中监事许涛峰先生和蔡兆怀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出席会 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州新莱福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 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许涛峰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5-051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 ...
新莱福(301323)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10 14: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曾德长先生、李辉志先 生、杜丽燕女士及董事林珊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出席会议人数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 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小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 法、有效。 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5-050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及《上市公司证券发 ...
新莱福(301323)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10-10 14:04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莱福 股票代码:301323.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山路17号办公楼706房 通讯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山路17号办公楼706房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增加(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 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新莱福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福")中 ...
新莱福(301323) - 关于本次交易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5-10-10 14:04
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5-055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5%以上股东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5,810.00 | 4,652,736 | | --- | --- | --- | | 广州金诚莱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 11,594.00 | 3,412,007 | | 合计 | 94,860.00 | 27,916,420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宁波新莱福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莱福投资")直接 持有公司36,525,000股股份,占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34.81%;宁波磁诚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磁诚")直接持有公司431,227股股份,占本次 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0.41%。新莱福投资为宁波磁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汪小明为新莱 福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汪小明通过新莱福投资间接控制公司35.22%的股份, 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新莱福投资、宁波磁诚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汪小明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宁 ...
新莱福(30132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5-10-10 14:0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广州新莱福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对本次交易的产业政策和 交易类型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除另有说明外,本核查意见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中的含义相同。 1、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规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 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 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