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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10 14:18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邮政编码:518038 11,12/F,TaiPingFinanceTower,YitianRoad6001,FutianDistrict,ShenZhen,P.R.China 电话(Tel.):86-755-88265288 传真(Fax.):86-755-88265537 网址(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创重购字(2025)第 001-02 号 致: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福"或"上市公司") 与信达签署的《专项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信达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 ...
新莱福(301323) -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资产重组事宜所涉及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025-10-10 14:18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实施资产重组事宜所涉及 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联信(证)评报字[2025]第A0630号 资产评估报告编码:4444020005202500696 |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50 | | --- | 第四部分 附件 三、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一、 收益法评估结果表 二、 资产评估汇总表及明细表(资产基础法) 四、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五、 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 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 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复印件) 八、 委托人承诺函(复印件) 九、 被评估单位承诺函(复印件) 十、 资产评估师承诺函(复印件) 十一、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二、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备案公告(复印件) 十三、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正式执业会员证书(复印件) 第一部分 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一) ...
新莱福(30132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5-10-10 14:1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广州新莱福拟购广州金南磁性材料100.00%股权并募资[1] 其他 - 中信证券核查交易主体,无内幕交易立案等情形[1] - 中信证券认为交易主体无不得参与重组情形[2]
新莱福(30132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2025-10-10 14:18
中介聘请 - 新莱福聘请中信证券为独立财务顾问[2][3] - 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等[3] - 聘请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公司进行评估[4] - 聘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5] - 聘请谦同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提供项目咨询[5] - 聘请北京荣大科技公司提供申报文件服务[6] 合规情况 - 独立财务顾问本次交易未有偿聘请第三方[2] - 公司聘请行为合法合规,无其他有偿第三方聘请[7][8]
新莱福(301323)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10-10 14:18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邮政编码:518038 11,12/F,TaiPingFinanceTower,YitianRoad6001,FutianDistrict,ShenZhen,P.R.China 电话(Tel.):86-755-88265288 传真(Fax.):86-755-88265537 网址(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专项核查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信达创重购字(2025)第 001-01 号 致: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与信达签署的《专项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信达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 ...
新莱福(30132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10-10 14: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新莱福")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新莱福在本次交易 首次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的波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一、新莱福股价波动情况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新莱福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11 日起停牌。新莱福因本次交 易事项申请连续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 2025 年 3 月 13 日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该区间段内公司股票、创业板指数(399006.SZ)、证监会橡胶和塑料 制品业指数(883126.WI)的累计涨跌幅如下: | 项目 | 停牌前 21 日(2025 | 个交易 年 3 月 | 停牌前 1 个交易日(2025 年 4 月 11 日) | 涨跌幅 | | --- | - ...
新莱福(30132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10-10 14: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 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具体如下: 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 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1、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 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委托,担 任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份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 ...
新莱福(301323) - 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4月合并审计报告
2025-10-10 14:18
业绩总结 - 2023 - 2025年1 - 4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1788.55万元、50166.92万元、16794.08万元[5] - 2025年4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745880406.23元,较2024年末降0.04%[13] - 2025年4月30日公司负债合计129415411.38元,较2024年末降15.20%[15] - 2025年4月30日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16464994.85元,较2024年末增3.85%[15] - 2025年1 - 4月公司合并净利润为21986693.78元,2024年度为82824214.39元[17] 财务指标变动 - 2025年4月30日货币资金较2024年末降4.88%,应收账款增12.96%[13] - 2025年4月30日存货较2024年末增1.38%,固定资产增31.88%[13] - 2025年4月30日应付账款较2024年末增6.52%,应付职工薪酬降54.89%[15] 现金流情况 - 2025年1 - 4月经营活动现金净额为 - 7691240.71元,2024年度为102502231.57元[19] - 2025年1 - 4月投资活动现金净额为 - 4369978.57元,2024年度为 - 22881194.01元[19] - 2025年1 - 4月筹资活动现金净额为 - 2022791.18元,2024年度为 - 16809005.60元[19] 会计政策与估计 - 公司按履约进度或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107] - 内销、外销、寄售模式收入确认时点不同[109] - 对部分金融资产和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减值处理[60] 税务情况 - 公司2022 - 2024年为高新技术企业,2025年暂按15%计缴企业所得税[123] - 2023 - 2027年公司享受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127] 资产明细 - 2025年4月30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74390016.06元,坏账准备13558186.25元[135] - 2025年4月30日存货账面余额为99597670.53元,跌价准备为5761619.28元[155] - 2025年4月30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期末数为192214752.71元[159] 股东权益 - 2025 - 2023年股东合计均为20000000.00元[180] - 2025年4月30日资本公积合计36978901.88元[180] - 2025年1 - 4月未分配利润期末为538089308.42元[183] 费用情况 - 2025年1 - 4月销售费用合计3775438.10元,2024年度为12120848.00元[191] - 2025年1 - 4月管理费用合计11562598.64元,2024年度为33395104.84元[191] - 2025年1 - 4月研发费用合计8707881.32元,2024年度为27007590.66元[193]
新莱福(30132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5-10-10 14: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新莱福")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南磁 材"、"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 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新增显失公平 的关联交易、避免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金南磁材 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 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不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上市公司已在《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 ...
新莱福(30132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与出售资产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5-10-10 14:1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2] 交易情况说明 - 截至本次交易首次召开董事会前12个月,公司无与本次交易同一交易方的资产买卖情况[3] -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无与交易标的资产同一交易方相关重大资产买卖交易[4] -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