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福(30132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广州新莱福拟购广州金南磁性材料100.00%股权并募资[1] 其他 - 中信证券核查交易主体,无内幕交易立案等情形[1] - 中信证券认为交易主体无不得参与重组情形[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广州新莱福拟购广州金南磁性材料100.00%股权并募资[1] 其他 - 中信证券核查交易主体,无内幕交易立案等情形[1] - 中信证券认为交易主体无不得参与重组情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