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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特偶(30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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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特偶:关于变更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2024-11-26 12:08
审计机构相关 - 2024年4月19日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2] - 变更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签字人员[3] - 变更不会影响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工作[6] 人员信息 - 介绍变更后签字人员履历[4][5]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1月27日[8]
唯特偶: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6 12:08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4-076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廖高兵主持,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 ...
唯特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11-26 12:0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特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唯特偶开展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充分利用期货套期保值功能,合理降低主要原材料及产成品价格波动风险, 降低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计 划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涉及业务品种 本次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 关系的大宗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锡、白银等金属),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 任何投机交易。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预计开展期货套 ...
唯特偶: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卢周广)
2024-11-26 12:08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卢周广作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 存在任何 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提 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 人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 ...
唯特偶: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3 10:35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4-075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一路 18 号唯特偶工业 园行政楼 8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廖高兵先生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14:30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0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6,377,9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5 ...
唯特偶: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13 10:32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法律意见书 关于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21-26 层 邮政编码(P.C.):518048 21-26/F, China Travel Service Tower, 4011 Shennan Avenue,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CHINA 电话(Tel):0086-755-83025555 传真(Fax):0086-755-83025068 网址(web):www.huashang.cn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对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见 证。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唯特偶: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11-07 07:55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 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4-074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运营收益,更好地为公司和股东创 造收益,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下同)和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及 2023 年 11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 ...
唯特偶: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0-28 08:35
权益分派 - 2024年5月28日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转增4.5股[2] 股本与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总股本由58,640,000股增至85,028,000股,增幅约44.93%[2] - 公司注册资本由58,640,000元增至85,028,000元,增幅约44.93%[2]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详见2024年10月巨潮资讯网文件[5]
唯特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10-28 08:35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466万股,发行价47.75元/股,募资总额70001.50万元,净额62430.31万元[1]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40762.76万元,调整后为49144.94万元[5] 现金管理 - 2023年同意用不超30000万元闲置募集和不超20000万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6] - 2024年同意增加30000万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7] - 截至核查日,闲置募集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29700万元,自有资金15500万元[8] - 拟用不超30000万元闲置募集和不超50000万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10] 决策流程 - 2024年10月25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21][22] - 现金管理需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12个月,授权董事长决策[13][21] -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现金管理事项[24][25]
唯特偶: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2024-10-28 08:35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本章程")。 二〇二四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