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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宏业: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8 09:17
回购方案概述 - 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2000万元不高于4000万元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50元/股 [1] - 按上限测算预计回购80万股占总股本0.59%,下限测算回购40万股占总股本0.29% [1] - 回购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1] 回购实施进展 - 2025年5月9日首次回购5万股 [2] - 截至公告日累计回购543,500股占总股本0.40%,耗资20,046,351元 [3] - 回购金额超过方案下限但未超上限,方案已实施完毕 [3] 回购合规性说明 - 回购资金总额、价格、数量及期限均符合监管规则与董事会方案 [3] - 回购期间公司董事、高管及控股股东未买卖股票 [4] - 回购委托价格避开涨跌幅限制时段及集合竞价阶段 [6] 股份后续安排 - 回购股份存放于专用账户期间不享有表决权、分红等权利 [7] - 计划36个月内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未使用部分将注销 [7] - 总股本维持135,938,040股不变,有限售条件股占比未披露具体数据 [5][6] 权益分派影响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导致回购价格上限调整,2025年6月13日生效 [2]
鑫宏业(301310) -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5-07-08 08:54
回购计划 - 公司计划用2000万 - 4000万元回购股份,上限49.65元/股[3][4] - 按上限测算预计回购80万股占总股本0.59%,下限40万股占0.29%[3] 回购进展 - 2025年5月9日首次回购5万股[5] - 截至公告披露日累计回购543,500股,占总股本0.40%[6] - 成交总金额20,046,351元,最高39.36元/股,最低36.14元/股[6] 后续安排 - 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未用部分36个月未实施将注销[14]
鑫宏业(301310)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7-03 10:16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427.47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67.28元,募资总额163320.18万元,净额149736.92万元[1] -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投资总额44600万元,拟投资额44600万元[3][4] 现金管理 - 公司拟用不超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20000万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50000万元,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6][7][8] - 2025年7月3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监事会认为合规且提效,保荐机构无异议[17][19][20] - 公司遵守审慎原则选产品,收益按要求管理使用[10][15]
鑫宏业(3013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3 10:16
制度规范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工作[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含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3]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5] - 证券事务部负责投资者关系日常管理,有13项具体职责[5][6] 人员素质 - 投资者关系管理从业人员需具备品行、知识、沟通等素质技能[7] 工作规范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得出现透露未公开信息等8种情形[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8项[10] 工作对象与内容 - 投资者关系工作对象包括公司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10][11]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9方面[11][12] 沟通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等12种[12] 会议安排 -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需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召开通知[20]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21] 危机处理 - 公司应在涉及危机事件后及时获取信息,制定危机公关方案和投资者沟通计划[13] 说明会规定 - 公司应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等情形[21] - 存在特定情形时,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2] 信息披露 -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发布重大信息,应及时报告并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正式披露[23] 股东沟通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公司应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交流[24] 平台制度 - 公司应建立并严格执行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17] 调研接待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开展接待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9] 活动记录 - 公司应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活动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平台和公司网站刊载[28]
鑫宏业(30131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3 10:16
关联人定义 -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是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征得同意可参加,应统计非关联方投票[7][8] 不同金额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批准[9]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批准[9]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聘请中介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关联担保及特殊关联交易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需反担保[9] - 与董事和高管及其配偶关联交易,披露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关联交易累计及调整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已履行义务不再累计[10][11] - 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或条件变化,需重新预计并履行披露和审议义务[12] 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 部分交易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公开招标等[12] - 部分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如现金认购发行品种等[13] 制度其他说明 - 特殊情况包括出席股东会只有关联股东等情形[13] - 制度未规定的参照《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13] - 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 - 制度由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发布[14]
鑫宏业(30131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3 10:16
战略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3名,至少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5] 小组设置与职责 -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经理任组长[4] - 战略委员会研究公司长期战略等并提建议[6]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并提案[9] 会议与实施规定 - 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三天通知[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4]
鑫宏业(30131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03 10: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3] - 独立董事中至少有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4] -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4] -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 董事职责与权益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9] - 公司保证董事平等知情权,资料至少保存五年[11] - 在公司领报酬的董事,报酬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11] -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交通费及食宿费由公司支付[11] 董事履职与变动 - 董事连续两次不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4] - 董事辞职需进行离任审计,除特殊情况外,辞职报告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公司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14]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职权 - 董事长除董事一般职权外,还享有主持股东会等多项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超越授权或监管不力造成损害需承担赔偿责任[17][18]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交易所指定联络人,负责沟通联络等多项职责,出现重大错误疏漏等情形,董事会终止聘任,离任前接受审查,档案文件等在审计委员会监督下移交[19][21] 董事会会议规则 - 董事会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前十日发出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附议赞同或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提议时,需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23][24][25]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13][29] - 重大资产投资等议案材料须提前五日提交全体董事[27] - 未开会但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同意并签字的书面决议,与会议决议效力等同,以传真表决的董事会,会后五个工作日内董事寄回原件等文件[30] - 涉及股东会授权范围外事项,董事会决议后需股东会通过方可实施[31]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不少于十年,包含会议召开日期等内容[34][35] 董事会基金 - 公司经股东会同意可设立董事会基金,按不超过年度净利润的2.5%提取,用于会议费用等,由公司财务部门管理,各项支出由董事长审批[39][40] 规则相关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与国家法律等抵触时执行相关规定,修改由董事会提议拟订草案,报股东会审议批准有效,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42]
鑫宏业(30131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3 10:16
总经理权限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4] - 可决定单项500万元以下非股权对外投资等多项事项[6] - 可决定单项30万元以下法人资产报废等处理[6] - 可决定单笔5万元以下赠与和捐献[7]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定期报告每年两次[10] - 办公会议常会每周一次,特定情形开临时会[12] - 会议纪要存档不少于5年,5个工作日内分送备案[14] 考核与奖惩 - 考核指标含总资产、净资产等[25] - 成绩显著给予物质奖励[25] - 失职失误追究责任,必要时经济处罚或终止合同[25] 其他 - 细则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董秘细则另定[28]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8] -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时间为2025年7月[29]
鑫宏业(30131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3 10:1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 研究当选条件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9] 提名委员会运作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主任委员主持[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1]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3]
鑫宏业(301310)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3 10:16
独立董事构成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至少占三分之一且不少于2名,公司董事会共7名成员,其中独立董事3名[3][10]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能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处罚[6][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提名人提名前应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了解情况[10] - 提名委员会审查被提名人任职资格[10]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9] 任期与离职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20]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质疑或罢免独立董事[22]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补选[15]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行使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7]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 公司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专委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28] - 公司及独立董事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8]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0] - 公司设独立董事专项基金,年度报告披露设立及使用情况[30]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定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披露[30] 其他规定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因材料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独立董事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26] - 本细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