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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得凯科技(3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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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得凯(30130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1-24 09:15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3] - 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6] - 聘期一年,到期可续聘[12] 审计人员任职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满5年,后5年不得参与[13] - 重大专项业务审计人员未变更,服务期限合并计算[13] 改聘情况 - 6种情况应改聘,年报审计期间改聘需按程序进行[14]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报告[21]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22]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中[18] - 发现选聘违规严重,报告董事会依规处理[24]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6] - 注册会计师有问题,审计委员会应谨慎[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解释修订[22][23] - 相关处罚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26]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抵触以其为准[21]
万得凯(30130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24 09:15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5]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5]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金额超相关标准需股东会审议[15] - 对股东等关联人担保需股东会审议,相关股东回避表决[15][17] 担保条件 - 可对满足条件单位或公司担保,风险小的经特定程序也可[7][8]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1] 风险评估 - 申请担保人资信资料应含多方面内容,公司调查核实评估风险[11][12] 担保流程 - 担保需经决议授权,经办部门及经办人不得越权[21]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1] 后续管理 - 到期15个工作日内督促被担保人偿债[22] - 被担保人到期15个交易日未履约应及时披露[25] - 公司应及时披露对外担保信息[25] 责任监督 - 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对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23] - 董事对违规和失当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7] - 未按规定签合同造成损失人员承担赔偿责任[29] 制度规定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可修订并报批准[3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万得凯(3013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24 09:15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4] 投资权限 - 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对外投资权限不超公司净资产10%(含)[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10] - 特定情形提议时,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11]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10日和5日提交[12]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通知[14] - 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4]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15] - 关联交易审议时委托有规定[17]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18] 决议通过 - 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24] - 董事回避时决议通过条件有规定[26] 提案审议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8]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会议暂缓表决[28]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3] 规则说明 - “以上”“内”含本数,其他表述不含[35] - 规则经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可修订[35]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 公司信息 - 文档涉及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1月[37]
万得凯(301309) - 财务管理制度
2025-11-24 09:15
财务制度与人员管理 - 财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3] - 公司财务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5] - 财务总监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5] - 财务经理在总经理领导和财务总监指导下开展工作[10] 会计科目与账簿设置 - 公司及子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实际设置会计科目[13] - 会计科目变更由财务经理申请,经财务总监审核后执行[14] - 公司使用财务软件的通用记账凭证[15] - 公司按规定设置各类账簿[16] 资金与资产 - 公司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可通过多种方式募集资金[27] - 公司所有资金必须纳入法定会计账册核算[29] - 公司应确定合理资产结构并动态管理[32] 采购与投资 - 公司物资采购由归口部门统一管理,存货出库按程序办理[33] - 公司自行选择固定资产折旧办法,经董事会审议批准[34] - 公司对外投资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履行批准程序[35] 担保与成本控制 - 公司原则上不对外担保,确需担保需经审议批准[37] -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成本控制管理体系[43] - 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成本费用并及时入账[44] 税务与报告 - 公司应规范涉税工作及发票管理[47] - 财务报告由财务报表、附注和其他相关信息组成[50] 信息与预警 - 公司应建立财务和业务一体化信息处理系统[55] - 公司应建立财务预警机制[55] 监督与档案 - 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59] - 财务部监督子公司、分公司会计情况[60] - 子公司须建立与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63] - 会计档案包括核算专业资料[6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7][68]
万得凯(301309) - 累积投票制度
2025-11-24 09:15
董事选举规则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3] - 3%以上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1%以上可提名独立董事[6] - 选举独董和非独董投票权数分别按对应规则计算[10] - 董事候选人得票超出席股东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当选[15] 缺额处理规则 - 当选董事不足应选人数按不同情况补选[15][17] 制度生效与修订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修订需报股东会批准[19]
万得凯(30130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4 09:15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需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14] - 召集人接到临时会议提议后应在5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14] 其他 - 每年至少对董事和高管薪酬相关情况检查一次[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应不少于十年[17]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可修订,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20]
万得凯(30130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24 09:15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7]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20] 项目管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1] -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少量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3]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资金存放与管理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5] - 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8]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在董事会会议后公告相关内容[18] 协议与公告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可使用募集资金[7] - 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相关内容[25] 检查与披露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9]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9]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金额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内容[30] - 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30]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披露[3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公司应披露专项核查结论[3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5]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
万得凯(30130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24 09:15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5]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7]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7]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投票制度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9]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8]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8]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3]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33]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4] 出席规定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公司不得拒绝[23] 会议主持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5] 提案审议 - 股东会审议提案不得修改,变更视为新提案,不得在本次会议表决[29] 重复表决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9] 公告要求 - 公司公告或通知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刊登有关信息披露内容,篇幅长可摘要披露,全文需在指定网站公布[37] - 股东会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上公告[37] 规则说明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少于”不含本数[37] - 规则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定冲突时,以法律等规定为准[37]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董事会可修订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7]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
万得凯(30130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4 09:1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15] - 召集人5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会议[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6] - 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可修订[20]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万得凯(30130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24 09:15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 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