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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得凯科技(3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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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得凯(301309)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11-24 09:15
交易规则 - 外汇衍生品交易外币金额不超未来外币收支或存借款预测量,交割期需匹配[6] -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按占净资产和营收比例分情况决策[8] 职责分工 - 财务部负责计划编制等,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9] - 财务部提方案,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或相关人员实施[10] 风险应对 - 交易出现重大风险,财务部提交报告方案,总经理组织应对[14] 其他规定 - 参与人员遵守保密制度,操作环节和人员独立,审计部监督[13] - 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业务档案由财务部保管至少十年[17]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未经同意不得操作[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0]
万得凯(30130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24 09:15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管理目的包括促进良性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等[6] - 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7] 管理工作相关 - 工作对象涵盖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8] - 董事会秘书为事务负责人[10] - 可聘请专业顾问处理事务[11] 沟通相关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含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7]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网站等[18] 其他要求 - 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平台刊载[19] - 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22]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处理机制[25]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26]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2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3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31]
万得凯(30130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1-24 09:15
总经理权限 - 交易涉及多项指标占比10%以下或金额低于规定值,由总经理审议批准[11][13] - 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万元、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或占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除担保),由总经理决定[14]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通知提前两天告知参会人员[24] - 会议记录保管期不少于十年[24] - 特定情形下总经理三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议[20] 职责与限制 - 总经理及时向董事会等报告重大事件[29] - 维护股东权益,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31] - 禁止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33] 解聘与审计 - 经营不善致公司连续两年亏损且亏损额增加,总经理被解聘,三年内不得担任管理职务[33] - 总经理离任进行离任审计[35] 细则规定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总经理可修订并报董事会批准[37]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8]
万得凯(30130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24 09:15
资金往来管理 - 制度适用控股股东等与公司资金往来,子公司参照执行[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含垫付等[3] 责任与监管 - 董事长是防占用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执行,财务监管[9] - 财务部查非经营性往来,审计部审计监督[9][10] 违规处理 - 超半数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批准可冻结控股股东股份[11] - 超半数独立董事等可报告监管、提请股东会,控股股东回避[11] 其他规定 - 严格控制“以股抵债”等条件防损中小股东权益[11] - 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对占用情况出专项说明并公告[11] - 违规占用资金控股股东担责,协助董事受处分[13] - 董事需控担保风险,对违规担保损失担连带责任[14] - 违规致非经营性占用或担保损失,责任人受罚担责[14] - 制度未尽或冲突以法律规定为准,董事会可修订解释[16][17]
万得凯(30130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1-24 09:15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涉及国家、商业秘密可豁免或暂缓披露[4] - 暂缓、豁免需满足未泄露等条件[6] 管理流程 - 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7] - 申请需经部门等审核审批[9] 信息管理 - 拟披露信息需登记,保存不少于十年[11] - 特定报告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12] 披露要求 - 已办理信息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12]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2] 责任追究 - 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将追究责任[14]
万得凯(30130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4 09:15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召集人1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选举产生[6]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 披露财报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9]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履职及监督报告[13] 审计工作安排 - 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审计部报告,每年至少审阅一次内审报告[16]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6]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3日通知;可开临时会议,5日内召集[26]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7][28]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8] 其他职责与要求 - 可行使监事会职权,监督董高人员[19][20] - 公司配合履职,费用公司承担[23] - 发现问题可要求自查或调查,必要时聘中介,费用公司承担[24] - 公司披露人员及履职信息,重大问题及时披露整改情况[30][32]
万得凯(30130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24 09:15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9] 档案管理 -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报送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2] - 知情人档案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于5个交易日内交证券事务办公室备案[12] - 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3] 信息登记与报送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按要求登记[15]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并报送深交所[16] - 拒绝无法律依据的外部单位报送要求,需报送时登记相关人员[15] 信息流转与保密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告知董秘,董秘组织填写档案并核实[17] - 内幕信息流转审批有部门内、部门间等不同流程[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有保密责任,不得利用信息交易[21] - 公司向知情人提供未公开信息需确认其有保密义务[23] - 财务等人员在公告前不得泄露报表数据[24] 违规处理 - 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董事会给予处罚[25] - 违规行为自查和处罚结果报送监管部门备案[2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27][28]
万得凯(301309)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1-24 09:15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加强管理[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35] 重大事项 - 子公司重大事项报董事会备案,重大交易多层审批[7][19] - 重大事项如改制重组、对外投资等需向董事会报告[7][24] 人员委派 - 公司有权向子公司委派或更换相关人员[9] 财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遵循公司制度,接受指导监督[11] - 筹资活动原则上由公司财务部门统筹安排[13] - 公司可对子公司财务活动授权[14] 担保与交易 - 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13] - 子公司交易围绕主营业务并遵循相关原则[17] 信息披露 - 子公司按公司制度提供信息,控制知情范围[22][25] 审计监督 - 《内部审计制度》适用于子公司,审计部负责实施[27] - 子公司配合审计,执行审计意见和决定[27][28] 绩效考核 - 子公司建立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31] - 年度结束对董监高考核奖惩,履职不当公司有权处分赔偿[31]
万得凯(30130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1-24 09:15
董事会秘书任职 - 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 需具备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并取得资格证书[6] - 有九种情况的人士不得担任[7] 任期与聘任 - 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7]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的[17] - 聘任前向深交所报送资料[18] 履职协助 - 聘任同时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9] - 证券事务代表需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20] 解聘与离职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20] - 解聘或辞职向深交所报告并说明原因[20] - 离任接受审查,完成档案文件等移交[22] 职责与义务 - 辞职未完成义务仍承担职责[22] - 签订保密协议,履行保密义务[22] 空缺处理 - 空缺指定人员代行职责并公告[22] - 未指定或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22] 其他 - 公司保证参加后续培训[22] - 董事会决定报酬、奖惩并考核[24] - 违规依法承担责任[24] - 细则以相关规定为准,审议通过生效可修订[26]
万得凯(30130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1-24 09:15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3] - 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6] - 聘期一年,到期可续聘[12] 审计人员任职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满5年,后5年不得参与[13] - 重大专项业务审计人员未变更,服务期限合并计算[13] 改聘情况 - 6种情况应改聘,年报审计期间改聘需按程序进行[14]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报告[21]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22]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中[18] - 发现选聘违规严重,报告董事会依规处理[24]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6] - 注册会计师有问题,审计委员会应谨慎[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解释修订[22][23] - 相关处罚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26]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抵触以其为准[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