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川宁生物(301301)
icon
搜索文档
川宁生物(301301) -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5 12:05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的交易行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 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第四条第(一)项 ...
川宁生物(301301) -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5 12:05
第一条 为规范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银行 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银行间债券市场秩序,保护 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 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 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分公司(包含子公司及其分公司、 合伙企业)。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内,可能影 响投资者判断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或者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以及债务融资工具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存续期"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登记完成直至付息兑付全部完成或发生债务 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期间。 第四条 公司应当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 ...
川宁生物(301301) -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08-25 12:05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项目论证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一年,需重新论证项目[12]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4]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4]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履行相关义务,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资金使用时间限制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4]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5]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5]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情况[22] 检查与报告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5] 资金使用公告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公告多项内容,到期前归还并公告[16]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应明确使用计划并按计划投入[17]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说明必要性等,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用途改变界定 - 公司存在特定情形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超额度等严重情形视为擅自改变用途[19] 审核与披露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3] 违规处理 - 相关人员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使公司受损,公司可视情节处理并要求赔偿,严重涉嫌违法移交处理[28] 制度执行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30]
川宁生物(301301) -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5 12:05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 资;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合作项目等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下 列类型: 1、公司全资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 发项目; 3、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作价出资、用于股权投资或金融市场投资,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行 为,包括相关退出行为。公司对特定投资行为制定专门制度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 ...
川宁生物(301301) -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2:05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自动当选[4] - 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0] 会议通知与举行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1日发通知[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委员与决议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4]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4] 其他规定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0]
川宁生物(301301) -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5 12:05
公司设立与上市 - 公司于2020年6月由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6] - 2022年10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280万股[6] - 2022年12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6] 股权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3008.50万元,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6][15]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00000万股,已发行的股份数为223008.50万股[15][16]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8.4943%,成都科伦宁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5.0000%等[15] 股份限制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2]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6]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78]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等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80]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通知不少于24小时[8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9] - 公司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应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2]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12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3]
川宁生物(301301) -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5 12:05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 - 包括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5] 管理负责人与部门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7]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7] 董事会办公室职责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活动计划与目标[8] - 参与编制年报、半年报和季报并及时披露[9] - 组织分析师会议等活动与投资者沟通[9] - 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情况[12] 工作要求与方式 - 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工作[14] - 接待调研不得披露未公开信息[15] - 安排专人作活动记录表,董秘签字确认[16] - 要求调研方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建立核实程序[16] - 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尽量避免现场调研等[26] - 活动结束两交易日内编制并刊载记录表[30] - 设立专门咨询电话并公布,变更尽快披露[17] - 股东会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结合方式[19] - 定期报告结束后举行分析师会议等并尽量公开[20] - 通过网站专栏开展活动,收集回复诉求并更新信息[21] - 指派专人查看深圳互动易平台提问并反馈处理[23] - 再融资向特定对象活动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28]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订亦同[32]
川宁生物(301301) -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对外信息报送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5 12:05
内幕信息界定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秘为管理工作负责人[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档案与备忘录管理 - 披露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记录信息[9] - 完整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1]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并报送交易所[12] - 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3] 登记备案要求 - 知情人登记备案内容包括姓名、单位、知悉时间等[14] - 特定事项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知情人名单备案[18] - 报送的知情人包括公司董高、股东等相关人员[19] 信息报送管理 - 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需审批、登记并备案[24] - 控制信息知情范围,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重大信息文件[21] 保密与责任 - 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谋利[22] - 与相关人员明确保密义务和责任追究事项[23] - 违规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27]
川宁生物(301301) -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5 12:05
适用人员 - 适用人员为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管理 - 薪酬管理遵循公开公正等原则[3] 考核与实施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考核[5] - 人力和财务部门配合制定实施薪酬方案[5] 薪酬构成 - 独立董事领按年计算津贴,高管实行年薪制[7] 制度流程 - 制度由董事会拟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1]
川宁生物(301301) -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5 12:05
理财资金要求 - 公司理财资金应为闲置资金,不挤占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3] 理财标的规定 - 理财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产品,不买股票及其衍生品为底层资产的产品[4] 理财业务审批 - 理财业务在批准额度和范围内进行,未到期余额不超额度[4] - 连续十二个月未达审议标准,由董事长审批[6] 业务操作流程 - 包括批准额度、组织执行、结算汇报等[7] 职能管理部门 - 财务部负责选择交易方、提出申请等职责[9] 风险应对措施 - 发现不利或不确定因素24小时内通报并处理[11] 岗位与监督 - 理财业务不相容岗位分离[14] - 独立董事可检查理财事项,必要时聘请外部审计[14] 信息披露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理财风险控制及损益情况[15] 制度相关 - 制度依国家法律执行,抵触时按规定执行[17]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