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川宁生物(301301) -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川宁生物川宁生物(SZ:301301)2025-08-25 12:05

公司设立与上市 - 公司于2020年6月由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6] - 2022年10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280万股[6] - 2022年12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6] 股权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3008.50万元,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6][15]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00000万股,已发行的股份数为223008.50万股[15][16]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8.4943%,成都科伦宁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5.0000%等[15] 股份限制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2]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6]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78]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等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80]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通知不少于24小时[8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9] - 公司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应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2]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12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