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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30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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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10-29 11:05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职责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和财务总监应向独立董事汇报 关于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 听取汇报时,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公司管理层的汇报是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内容: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机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明确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 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监督作用,维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
新巨丰: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11:05
会议信息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送达全体监事[2] - 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3名监事出席[2]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庆胜召集和主持[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3票同意[3]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4年10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3]
新巨丰:内部审计制度
2024-10-29 11:05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部审计工作,促进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18)》《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修订)》《山东 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规范化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直属分支 机构(含控股子公司),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 ...
新巨丰:《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10-29 11:05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2] - 许可项目增加发电等业务,一般项目增加包装材料销售等[2] - 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生效自审议通过日起[2] - 董事会提请授权办理变更登记,以市场监管核准为准[2]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年10月30日发布[1][3]
新巨丰: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29 11:05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1] - 现场会议15:00开始,网络投票9:15 - 15:00[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7日[2] 会议相关安排 - 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2] - 现场会议地点在北京市朝阳区[3] - 提案1.00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3] 其他要点 - 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4]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7]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51296”[15]
新巨丰:融资管理制度
2024-10-29 11:05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融资行为,加强融资业务内部控制,降低融资成本,控制融资风险,提高资 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山东新 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下属企业")的融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融资包括: (一)权益性融资,指融资结束后增加公司权益资本的融资,包括发行股 票、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二)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公司负债的融资,如向银行或 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票据融资和保函等。 第四条 融资活动应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公司融资应遵循 以下原则: (一)统一性原则:总体上以满足企业资金需要为宜,但要遵从公司 的统筹安排,合理规划。 (二)效益性原则: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多种融资方案进行综合评估, 采用合理融资方式,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融 资。 (三)安全性 ...
新巨丰: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11:05
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4-087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4 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 实际出席董事10人,其中张道荣、邵彬、兰培珍、石道金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训军先生召集和 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
新巨丰: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4-10-29 11:05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对控 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控股子公司行为,保证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 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权,或者持有 其股权在 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参股公司指公司持有其股权在 50%以下且不能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流程、制度,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控股子公司做 好管理、指导、监督工作,从而在财务、人力资源、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实施 有效监督。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要严格执行本制度。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控股或控制其 他公司的,该控股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对其下属子公司进行管理控制。 第二章 控股子公司的治理结构 ...
新巨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10-29 11:0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维护公司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与 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可能导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 交易非关联化。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 ...
新巨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0-29 11:0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公司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5] 任期规定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8]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五天通知委员,提前三天提供资料[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履职与记录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8]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9] 细则说明 - “以上”含本数,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4]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4][25]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