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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禄电子(30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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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光触媒灭蚊器行业发展历程、产业链、市场规模、重点品牌及发展趋势研判:蚊媒疾病防控需求加速普及,光触媒灭蚊器市场规模增至8.95亿元[图]
产业信息网· 2025-08-26 01:28
行业概述 - 光触媒灭蚊器通过紫外光与光触媒材料协同作用实现高效诱捕和物理灭蚊 利用特定波长紫外光吸引蚊虫 二氧化钛等材料在光照下催化反应模拟人体二氧化碳和温度以提升诱蚊效果 [1][3] - 作为环保灭蚊设备适用于家庭 医院 公园等场所 尤其适合孕妇及婴幼儿环境 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是家庭必备健康防护电器 [3][5] - 与传统电击式灭蚊器相比 灭蚊效率更高 避免蚊虫躯体碎片及病原微生物扩散导致的食物污染和健康危害 可降低蚊虫密度并减少登革热等蚊媒疾病传播 [5] 市场规模与增长 - 中国光触媒灭蚊器行业规模从2015年1.97亿元增长至2024年8.95亿元 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8.32% [1][15] - 中国驱蚊用品整体市场规模从2015年94.72亿元增长至2024年168.44亿元 年复合增长率6.6% 光触媒灭蚊器是其中重要细分品类 [13] - 行业增长动力来自健康生活理念普及 消费升级趋势 以及全球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高发态势 [1][15] 技术原理与产业链 - 核心材料二氧化钛在紫外光照射下产生强氧化性羟基自由基和超氧阴离子 分解有机物并模拟人体二氧化碳气味以增强诱蚊效果 [11] - 产业链上游包括二氧化钛 紫外线灯管 电路板等原材料 中游为生产制造 下游应用涵盖家庭 商业 工业及户外等多种场所 [9] - 中国二氧化钛2024年产量476.6万吨(同比增长15.5%) 表观需求量295.6万吨(同比增长15%) 为行业提供坚实原料保障 [11] 竞争格局与企业分析 - 主要品牌包括久量 超威 格林盈璐 雅格 蚊博士 小禾 榄菊 俏蜻蜓 静享等 行业集中度逐步提升 企业通过技术研发 品牌建设和渠道资源展开差异化竞争 [17] - 久量股份(300808)产品涵盖LED移动照明 家居照明及电子灭蚊系列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0.66亿元(同比下降36.68%) [19] - 格林盈璐拥有160余项专利 产品进入沃尔玛 Costco等大型连锁商超 客户遍布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 [21] 发展趋势 - 智能化与自动化方向:融合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 通过传感器监测环境并自动调节运行模式 支持手机APP远程操控 生产环节自动化程度提升 [23] - 环保化发展:注重材料可回收性和能耗控制 优化纳米二氧化钛制备工艺 采用生物降解材料和太阳能供电系统 实现零污染物理灭蚊 [24] - 多元化场景拓展:开发户外防水防尘型 迷你便携式 与景观照明结合的装饰型等专用产品 针对不同气候区域和蚊种习性提供定制化方案 [25]
智通A股限售解禁一览|8月26日
智通财经网· 2025-08-26 01:03
限售股解禁总体情况 - 8月26日共有2家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 解禁总市值约61.79亿元[1] 金禄电子限售解禁详情 - 股票代码301282 限售股类型为发行前股份限售流通 解禁数量748万股[2] 振华风光限售解禁详情 - 股票代码688439 解禁数量8608.24万股[2]
金禄电子748万股限售股将于8月26日解禁,占总股本4.95%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58
限售股份解禁 - 金禄电子于8月26日解禁748万股限售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4.95% [1] - 解禁股份类型为首发原股东限售股份 涉及股东叶劲思解禁数量748万股 解禁市值2.18亿元 锁定期36个月 [1] - 本次解禁后公司仍有7152.38万股限售股份 占总股本比例47.32% [1] 财务表现 - 2025年中报主营收入9.34亿元 同比增长24.19% 归母净利润5235.97万元 同比增长32.19% [2] - 2025年第二季度单季度收入5.24亿元 同比增长27.37% 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682.09万元 同比增长38.19% [2] - 扣非净利润表现突出:中报扣非净利润4649.95万元 同比增长79.41% 第二季度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243.64万元 同比增长38.37% [2] 经营指标 - 公司毛利率15.66% 负债率43.96% [2] - 财务费用为-96.92万元 投资收益150.54万元 [2] - 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的公告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 股东李继林、周敏、麦睿明、叶庆忠及叶劲忠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18年8月18日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8月25日(公司上市满三年之日),到期后各方决定不再续签 [3] - 协议存续期间各方均遵守约定,未发生违反情形,解除系友好协商结果,不涉及股东持股数量增减 [2][4][5] - 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后,各方将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并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法规及上市前承诺 [5] 股权结构变动 - 协议到期前,李继林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麦睿明、叶庆忠、叶劲忠及凯美禄)合计持股79,000,300股,占总股本52.27% [6][7] - 协议到期后,李继林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凯美禄持股降至44,610,000股(均为首发前限售股),占比29.52%;麦睿明单独持股14,890,000股(首发前限售股),占比9.85%;叶庆忠与叶劲忠(兄弟关系)合计持股19,500,300股,占比12.90% [7] - 叶劲忠所持7,480,000股将于2025年8月26日解除限售,其余300股为流通股 [7] 公司控制权状况 -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李继林直接持股32,720,000股(占比21.65%),仍为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8][9] - 麦睿明、叶庆忠及叶劲忠出具承诺函,明确不会以任何方式谋求公司实际控制权,亦不会协助他人谋求控制权 [8] - 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李继林及周敏夫妇,控制权未发生变化,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独立性及稳定性 [9][10] 合规与承诺管理 - 相关股东需继续遵守减持规定:若最近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复权股价低于发行价,不得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3][10] - 公司将麦睿明、叶庆忠及叶劲忠的不谋求控制权承诺纳入上市公司承诺事项管理,并督促执行 [10] -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一致行动关系终止不影响控制权稳定性及公司持续经营 [9]
金禄电子: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4 16:18
一致行动协议终止背景 - 金禄电子实际控制人李继林、周敏夫妇与股东叶庆忠、麦睿明、叶劲忠于2018年8月18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表决权行使时与李继林、周敏保持一致,协议有效期至公司上市满三年之日止[5] -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根据协议约定,协议效力于2025年8月25日自动终止,各方无续签意向[6] - 协议存续期间各方均遵守约定未发生违约行为,终止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5][6] 协议终止前控制权结构 - 终止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继林与周敏夫妇,二人通过直接持股及控制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凯美禄投资合伙企业合计持有公司39.36%表决权[8][9] - 李继林提名第一届董事会9名董事中的5席(3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7名董事中的3名非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构成重大影响[7] - 李继林自2014年起持续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运营管理[8] 协议终止后控制权变化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李继林、周敏直接及通过凯美禄投资间接控制表决权比例降至29.52%,仍显著高于第二大股东叶庆忠、叶劲忠合计持股12.90%[9][10] - 第三届董事会5名董事中,李继林提名2名非独立董事及1名独立董事,提名人数超过董事会半数[10] - 叶庆忠、叶劲忠、麦睿明出具《承诺函》,明确承诺不通过任何方式谋求公司控制权,不协助他人谋求控制权[11] 公司经营影响评估 - 协议终止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日常经营管理仍由李继林与周敏共同主导[12] - 原一致行动人叶庆忠、麦睿明、叶劲忠均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一致行动关系终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12] - 公司控制权保持稳定,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7号》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的相关规定[10][11]
金禄电子: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证券之星· 2025-08-24 16:18
核心观点 -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导致权益变动 叶庆忠和叶劲忠兄弟与李继林 周敏 麦睿明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 所持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合计持股比例从52.27%降至12.90% 不涉及实际持股数量变化 [1][4][5][6][8]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庆忠为中国籍男性 拥有西班牙居留权及中国香港临时身份证 住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 [1][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劲忠为中国籍男性 拥有中国香港临时身份证 住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 [1][3] - 叶庆忠和叶劲忠系兄弟关系 属于法定一致行动人 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3][4] 权益变动目的 - 一致行动协议于2025年8月25日到期后不再续签 导致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4][5][6]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暂未计划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 [4] 权益变动方式 -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 叶庆忠 叶劲忠与李继林 周敏 麦睿明及凯美禄合计持股79,000,300股 占总股本52.27% [5][6] - 解除后叶庆忠持股12,020,000股(占比7.95%) 叶劲忠持股7,480,300股(占比4.95%) 合计19,500,300股(占比12.90%) [8] - 叶劲忠持有的7,480,000股将于2025年8月26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剩余300股为无限售流通股 [6]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无质押 冻结等权利限制 [6] 股份变动时间及方式 - 权益变动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 变动方式为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8] - 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6个月内未买卖公司股票 [7][8]
金禄电子: 关于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4 16:13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情况 - 《一致行动协议》于2025年8月25日到期后不再续签 各方一致行动关系终止 [1][2] - 协议签署方包括李继林 周敏夫妇 麦睿明 叶庆忠及叶劲忠 协议有效期至公司上市满三年之日止 [1] - 协议存续期间各方均遵守约定 未发生违反协议的情形 [2] 股东权益变动 -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 李继林 周敏夫妇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79,000,300股 占总股本比例52.27% [3] - 关系解除后 李继林 周敏夫妇及一致行动人凯美禄合计持股44,610,000股 持股比例降至29.52% [4] - 麦睿明单独持股14,890,000股 占比9.85% 叶庆忠与叶劲忠合并持股19,500,300股 占比12.90% [4] 公司控制权状况 - 李继林直接持股32,720,000股 占比21.65% 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 [5] - 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李继林 周敏夫妇 未发生变化 [5][7] - 麦睿明 叶庆忠及叶劲忠出具承诺函 承诺不谋求公司实际控制权 [6] 股份限售与流通安排 - 李继林 周敏及凯美禄所持44,610,000股均为首发前限售股 [4] - 叶劲忠所持股份中7,480,000股将于2025年8月26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其余300股为无限售流通股 [4] -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 相关股东仍需遵守减持限制规定 [1][8]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 一致行动协议终止不影响公司机构独立 业务独立 人员独立 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 [7] - 麦睿明 叶庆忠及叶劲忠均未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 协议终止对生产经营无实质性影响 [7] -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控制权未变动 不影响公司经营稳定性 [7]
金禄电子: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8-24 16:13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继林、周敏与麦睿明、叶庆忠、叶劲忠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25年8月25日到期后不再续签,导致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5] -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李继林、周敏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凯美禄合计持股比例由52.27%降至29.52%,减少22.75个百分点 [6][7][12] - 本次变动不涉及实际持股数量变化,仅因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导致合并计算比例下降 [1][5][6] 股东持股结构变化 - 李继林、周敏夫妇及凯美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610,000股,均为首发前限售股,持股比例为29.52% [7] - 麦睿明单独持有14,890,000股(9.85%),叶庆忠及叶劲忠兄弟合计持有19,500,300股(12.90%) [7] - 叶劲忠所持股份中的7,480,000股将于2025年8月26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其余300股为流通股 [7] 公司控制权与治理结构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10] -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计划、主营业务调整、资产重组或高管变更计划 [5][8][9] - 公司独立性不受影响,机构、业务、人员、财务及资产保持独立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背景 - 李继林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并兼任多家关联企业董事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2][4] - 周敏现任东莞市铭扬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主要从事贵金属贸易业务 [4] - 凯美禄为李继林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从事项目投资及实业投资 [4] 合规与承诺履行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年未受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或司法失信记录 [4]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资金支付、股份质押或冻结情形 [7][8]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继续遵守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9]
金禄电子: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证券之星· 2025-08-24 16:13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 信息披露义务人麦睿明与李继林、周敏、叶庆忠、叶劲忠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25年8月25日到期后不再续签,导致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3][4][5] -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麦睿明所持股份不再与李继林、周敏、叶庆忠、叶劲忠及凯美禄合并计算,但麦睿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1][4][5] 股权结构变动 -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麦睿明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金禄电子股份79,000,300股,占总股本的52.27% [4][5] -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麦睿明单独持有公司股份14,890,000股,均为首发前限售股,持股比例为9.85% [5][6][8] - 李继林作为凯美禄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比例50.50%),实际支配凯美禄所持金禄电子股份表决权,属于李继林一致行动人 [4][5] 股东持股及变动细节 - 麦睿明持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且截至报告书签署日,其持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5][6] - 麦睿明在未来12个月内暂未计划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且此前6个月内无二级市场买卖金禄电子股票的行为 [4][6][8]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涉及股份数量变化,且无需取得额外批准 [3][8][9]
金禄电子(301282)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2025-08-24 07:46
权益变动 - 《一致行动协议》2025年8月25日到期后不再续签,关系终止[14][19] - 股份变动方式为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32] 持股情况 - 截至签署日,叶庆忠持股12,020,000股,占比7.95%[17] - 截至签署日,叶劲忠持股7,480,300股,占比4.95%[17] - 《协议》到期后,两人合计持股19,500,300股,比例12.90%[20] 其他 - 叶劲忠7,480,000股2025年8月26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21]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暂无增减持计划[15] -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批准[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