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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可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5 10:56
证券代码:301278 证券简称:快可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4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送达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 加董事 5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段正刚 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的方式审 议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 ...
快可电子: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2024-11-15 10:56
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0300436号 目 录 起始页码 鉴证报告 明细表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 中注 Tal· 027-8679121 传直 Fax: 027-85424320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相关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 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0300436 号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快可电子公司 2024 年 1-9 月、2023 年度、2022 年度、2021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执行了鉴证工作。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
快可电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11-15 10:56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9 月 30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
快可电子: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1-15 10:56
证券代码:301278 证券简称:快可电子 公告编号:2024-062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5日(周四)下午14:30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9 ...
快可电子: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4-11-15 10:56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 号)等规定和《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为明确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股 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 制,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 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制订了《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回报规划"),具体 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 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 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 报 ...
快可电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11-15 10:56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快可电子: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11-15 10:56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0300435号 目 录 起始页码 鉴证报告 说明 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 1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0300435 号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可电子公司") 管理层对 2024 年 9 月 30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 。快可电子公司管理层 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对 2024 年 9 月 30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并确保该认定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我们的责任是对快可电子公司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并参照《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 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 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我们认为必要 的其他程序。 ...
快可电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24-11-15 10:56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 了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5 月 5 日签发了《关于同意苏州快可光 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22]927 号 文),同意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8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7,440,000.00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额计人民币 495,102,636.79 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10,110,188.68 元。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2) 0100001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 ...
快可电子: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2024-11-15 10:56
财务数据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8,615.40万元,发行股份800万股[4] - 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8,682.04万元,净利润19,360.87万元,扣非净利润17,820.36万元[4] - 2023年末总股本8,332.28万元,发行后为9,132.28万元[6] - 假设2024年净利润降20%、持平、增20%,对应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1.70、2.12、2.54元/股[6][7] 风险提示 - 发行完成后业务和净利润未增长,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或下降,股东回报有被摊薄风险[8] 发行相关 - 发行假设于2024年12月完成,以实际发行时间为准[4] 研发情况 - 公司配备技术研发人员60余人[10] 未来规划 - 制定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18] 项目情况 - 募集资金围绕接线盒核心原材料自产和新型连接器及线束产品生产[10] 公司管理 - 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推进项目实施,完善公司治理和利润分配政策[15][16][17][18] 相关承诺 - 董事、高管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控股股东、实控人承诺不干预经营和侵占利益[20][22] 客户情况 - 现有客户包括天合光能、东方日升等光伏组件厂[13] 审议情况 -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将提交股东大会[24]
快可电子: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2024-11-15 10:56
融资信息 - 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18,615.40万元[3] - 发行对象不超35名符合条件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23]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28] - 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38] - 本次募集资金非资本性支出未超30%[39] 业绩数据 - 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18,682.04万元,净利润为19,360.87万元,扣非净利润为17,820.36万元[46] - 2023年末总股本为8,332.28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9,132.28万股[47] 行业数据 - 2019 - 2023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量从30.1GW增长至216.88GW,年复合增长率约64%[9] - 截至2023年底全球已投运电力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289.2GW,年增长率21.9%,中国占全球市场总规模的30%,同比增长45%[13]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光伏接线盒旁路保护模块建设”用于新增核心原材料旁路保护二极管产能[16] - 募投项目“光储连接器及线束生产项目”调整产品应用场景结构,提高光伏电站及储能端连接产品业务占比[17] 未来展望 - 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提升经营业绩,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54] - 公司将监督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保证合理规范使用[56] - 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57] - 公司将完善治理结构,为发展提供制度保障[58] - 公司制定了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将落实现金分红制度[59] 人员情况 - 公司配备技术研发人员60余人[51] 相关承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约束职务消费等[6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不侵占公司利益[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