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融化学(301256)
icon
搜索文档
华融化学(301256) -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3-12 10:1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3月12日15:30召开[4] - 参加股东或其代理人164人,代表360,259,375股,占比75.0540%[6]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股数359,153,500股,占比99.6930%[11]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股数359,781,500股,占比99.8674%[12] -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股数359,725,700股,占比99.8519%[14]
华融化学(301256)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2-24 10:4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华融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化学"或"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就华融化学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 252 号),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 币 8.05 元,募集资金总额 966,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 币 64,577,748.2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01,422 ...
华融化学(301256)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5-02-24 10:45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不断上升。目前,公司外贸业务主 要以美元、欧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失将对公司经营业绩 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 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 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充分运 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利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 降低融资成本、控制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授权期限内任一交易日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持有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 亿 美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 650 万美元,可在审批的有效 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交易方式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华融化学股份有限 ...
华融化学(301256) -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02-24 10:45
捐赠范围 - 捐赠财产含现金、实物资产,生产用固定资产不得捐赠[7] - 捐赠分公益、救济、其他,受益人是外部单位、弱势群体或个人[8] 审批流程 - 单笔或12个月累计不超50万由总经理审批[12] - 超50万不超100万由董事长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12] - 超100万不超500万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2] - 超500万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2] 执行与监督 - 现金捐赠经公司账户支付,实物资产统一采购交付[21]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外公告[22] - 审计部门检查监督按程序执行[16] - 擅自或违法违纪捐赠对责任人处分,犯罪移交司法[18]
华融化学(301256) -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2-24 10:45
舆情管理制度 - 制订舆情管理制度加强管理能力,保护合法权益[2]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3] - 管理原则有持续预警、快速反应等五项[3][4] 管理组织架构 - 成立舆情管理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6] - 董办牵头日常管理,与媒体沟通[7] 处理流程与责任 - 一般舆情由董秘和董办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10] - 违反保密或传播虚假信息将被追责[13]
华融化学(301256) -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2-24 10:4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监高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6] - 董监高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7] - 董监高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持股总数25%[23] - 董监高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每年转让不超持股总数25%[18]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23] 股票买卖限制 - 董监高及其配偶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7] - 董监高及其配偶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7] - 董监高不得6个月内反向买卖股票,否则收回收益[8] 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任职通过后两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13] - 新任高管任职通过后两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13] - 现任董监高信息变化后两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13] - 现任董监高离任后两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13] 股份锁定 - 上市已满一年,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21] - 上市未满一年,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22] - 董监高离职后六个月内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25] 减持规定 - 计划深交所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减持计划[16]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毕,两日内报告并公告[17] 违规处理 - 公司可追究违规董监高责任,如警告、通报批评[27] - 董监高禁售期买卖股票,公司视情节处分追责[27] - 董监高短线交易,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27] - 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可要求民事赔偿[27] - 触犯法律法规,公司可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7] - 公司记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并依规报告披露[28] - 登记结算公司可锁定涉嫌违规董监高名下股份[28] 其他 - 规则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30] - 规则中“以上”“以内”含本数,其他不含[30]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0]
华融化学(301256) -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2-24 10:45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不确定或临时商业秘密可暂缓披露,属国家或商业秘密可豁免[4] - 重大事项触及特定时点需及时披露,不确定可暂缓[5] - 暂缓、豁免需满足未泄漏等条件,内部审批经多环节[6][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
华融化学(301256) -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2-24 10:45
制度制订 - 公司制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完善治理[1] 工作流程 - 会计年度结束后、董事会审议年报前,管理层向独立董事介绍生产经营等情况[2] - 独立董事检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审注册会计师资格[2] - 财务总监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提交审计工作初步安排及资料[2] - 独立董事会同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相关内容[3] - 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独立董事与其沟通[3] - 董事会审议年报前,独立董事审查董事会召开程序等[3] 特别关注 - 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公司年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形[3] 意见签署 - 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4]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公告前15日内和年度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独立董事不得买卖公司股票[4]
华融化学(301256) -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2-24 10:45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 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 ...
华融化学(301256) -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2-24 10:45
选聘决策 -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2] 选聘条件 -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执业资格等条件[3] 关注情形 - 审计委员会对连续两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情形应保持谨慎关注[4] 职责分工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并监督审计开展,应履行多项职责[6] 选聘方式 - 选聘可采用多种方式,续聘符合要求的事务所可不再开展选聘工作[6][7] 公开选聘流程 - 公开选聘应通过官网发布文件,确定响应时间,及时公示结果[7] 评价要素权重 - 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审计费用规则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10] 人员轮换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1] 改聘通知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提前10天通知会计师事务所[19] 选聘时间要求 - 公司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23] 文件保存期限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8] 费用下降说明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8] 改聘审核要求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执业质量[13] 改聘信息披露 - 公司拟改聘需在公告中详细披露多项信息[14] 主动终止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董事会[22] 履职监督 -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选聘的事务所履职并核查财务报告[16] 违规处理 - 选聘事务所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按制度处理相关人员[16] 信息安全 - 公司和事务所应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并落实相关责任[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