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化学(301256)

搜索文档
华融化学: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03-07 12:17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5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融化学")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降风险促转 型改造项目(一期)"计划进度,预计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额及用途的变化。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 252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966,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4,577,748.25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01,422,251.75 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406,422,251.75 元 ...
华融化学: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3-07 12:17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8.05元,募集资金总额9.66亿元,净额9.0142225175亿元,超募资金4.0642225175亿元,2022年3月16日到位[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15758亿元,含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1.064601亿元、置换发行费用255.14万元[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性资金1.47亿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性资金1.2亿元,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资金补充流动性资金1.083628亿元,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剩余资金补充流动性资金4480万元[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获得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259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3.893177亿元[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专户活期余额合计6127.774747万元[6] 募投项目情况 - 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承诺投资10800万元,累计投入10799.95万元,投入进度100%[14] - 消毒卫生用品扩能技改项目承诺投资10500万元,因可行性变化已终止[14][15] - 智慧供应链及智能工厂平台项目承诺投资13500万元,调整后投资9020万元,本报告期投入775.86万元,投入进度8.60%[14] - 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14700万元,累计投入14700万元,投入进度100%[14] - 超募资金40642.23万元,12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 资金使用变更情况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4980万元,比例为15.51%[14] - 2023年3月20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消毒卫生用品扩能技改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 - 2023年7月17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智慧供应链与智能工厂平台项目多项内容并补充流动资金[19] - 智慧供应链与智能工厂平台项目调整前拟投入13500万元,调整后为9020万元,剩余448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9] - 智慧供应链与智能工厂平台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并增加子公司为实施主体[19] 资金管理情况 - 2022年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发行费用合计10901.15万元[16] - 同意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15] - 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理[16] 合规情况 - 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披露合规,无违规情况[10]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合规,无变相改变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11]
华融化学: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3-07 12:17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3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续聘符合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首席 ...
华融化学: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07 12:17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3-021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7 日 11:00 在 新希望中鼎国际 18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有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有 3 名(其中,李红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李红顺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方式 为记名投票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
华融化学: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2024-03-07 12:17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6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 如下: 一、任免具体情况 1、免去唐冲先生的总经理职务,仍继续在公司任职(唐冲先生的总经理职 务的原定任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张炜先生为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免去张炜先生 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张炜先生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职务的原定任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聘任 蔡晓琴女士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 任期届 ...
华融化学: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2024-03-07 12:17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4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 责任险,具体投保方案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投保人: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 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保险期限:1 年(后续每年可续保)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了《 ...
华融化学: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3-07 12:17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融化学")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 38,000.00 万元。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 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上述现金管理额 度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额度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
华融化学: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03-07 12:1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化学"或"公司"或"上市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之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规定,就华融化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 见如下: 上述额度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董事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董事会之日,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另外,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后续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按本次第二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通过的套期保值议案执行。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不断上升。目前,公司外贸业务主 要以美元、欧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 ...
华融化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3-07 12:17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SI CHUAN HUA XIN (GROUP) CPA (LLP) 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 电话:(028) 85560449 传真:(028) 85560449 邮编:610041 电邮:schxzhb@hxcpa.com.cn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说明 川华信专(2024) 第 0109 号 目录: 1、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gcomona.com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核报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说明 川华信专(2024)第 0109 号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化学")2023 年度财务报 表,包括 2023 年 ...
华融化学: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3-07 12:17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 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 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华融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