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化学(30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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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化学(301256)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1 08:46
报告义务人 - 包括公司董事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高人员[3] 重大事项标准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需报告[8]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需报告[11] - 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 10%以上且超 100 万元需报告[12] - 涉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4]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17] 信息处理 - 董事会办公室判断是否公告信息,需公告则汇报并协调编写临时报告初稿[18] - 需要会议审议事项,董事会办公室协调准备议案并发通知,不需审议由董事长或授权总裁审批[19]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办公室建立重大事项信息内部报告档案并考核报告义务人[20]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1] - 董事会秘书应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公司治理培训[21] - 未及时上报重大事项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1]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3]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等规定执行[23] - 本规则与后续法规等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23] - 本规则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4] -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25]
华融化学(30125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1 08:46
人员任期与经验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5] - 总经理需有五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6] 交易授权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低于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事项[13]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低于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事项[13]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比例低于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事项[13]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比例低于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事项[13]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比例低于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事项[13]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例会每月召开一次[17] 报告制度 - 公司涉及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可能影响经营目标情形,总经理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20] 投资与聘任 - 总经理主持投资计划,实施方案经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报董事会批准实施,完成后审计并报董事会[21] - 除董事会秘书外,其他董事会聘任的高管由总经理提名,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1] 财务制度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23] - 重要正常财务支出由使用部门报告、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超董事会授权报董事会[23] 绩效与薪酬 - 公司对总经理及其班子成员绩效评价作为薪酬等激励依据[25] - 总经理薪酬和奖惩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董事会决定[25] - 总经理及其班子成员可实行年薪制,条件成熟经董事会批准可实行期权激励[25] 职责与禁止 -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27] - 总经理不得有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28]
华融化学(3012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1 08:46
股份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董高人员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3] - 董高人员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和衍生品交易[4]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六个月内董高人员股份不得转让[6]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董高及其配偶不得买卖股票[6]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持股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全转[19] - 上市已满一年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按100%[18][19]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9] - 离任后6个月内股份全锁定,到期无 限售股自动解锁[21] 违规处理 - 董高违规短线交易,董事会应收回收益,股东可要求执行[7] - 公司可追究违规责任,包括处分、收回收益、赔偿等[23]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高应在新任、信息变化、离任等两日内向深交所申报信息[10] - 董高增持应遵守披露计划,实施完毕前不得减持[12] - 董高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完成与否均需2日公告[13] - 董高买卖股份及衍生品需2日内报告公告[18]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高股份数据,季度检查买卖披露[12] - 对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应记录,必要时报告披露[24]
华融化学(30125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21 08:46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2025 年 10 月)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国内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董事会秘 书任职资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 (四)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五) 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 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 ...
华融化学(30125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21 08:46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 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和决策程序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第一条 为规范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 ...
华融化学(3012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1 08:46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 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除另有规定外,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 内披露有关情况。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 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 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因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 不符合法律法 ...
华融化学(301256)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21 08:46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 权)份的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 份低于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公司; (四)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 份低于50%,但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五)公司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2025 年 10 月) 为加强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自律规则和《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下称"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设立或 投资的,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 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公司,或者通过 ...
华融化学(301256)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21 08:46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 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 展委员会,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可持续发展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3-7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
华融化学(301256) -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0-21 08:46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0 月 1 章程目录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
华融化学(30125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1 08:46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及其日常机构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并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 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一) 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三)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 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 统筹指导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以下简称"ESG")战略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