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盛化学(3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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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5 10:3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7]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任期规定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1]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履职与监督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提议解除职务[1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会议与报告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特定事项需审议[18] - 应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0] 津贴与利益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21] - 除津贴外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22]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24] - 与国家规定抵触按国家规定执行[24] - 经股东大会通过生效及修改[24]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25 10:37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0]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0] 报告内容与审计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10] - 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2] 报告审议与确认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3]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事件[19] 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披露义务[21]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影响证券价格时公司应披露[22]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负责人[25] - 相关股东和关联人应承担信息披露义务[25] - 董事等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25] 披露文件与媒体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临时报告等[8] - 信息披露在法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51] 报告程序 - 重大信息报告涉及董事等向董事长和秘书报告[32] - 定期报告编制、审核与披露有明确程序[34] - 临时报告编制、审核与披露分情况有程序[34] - 向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经草拟、审核和批准后报出[36] 其他要点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为10年[39] - 公司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控确保财务信息准确[40]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披露前不得泄露或交易证券[53][54] - “及时”指自起算日等的两个交易日内[59] - 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人转移资源或义务事项[5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59]
联盛化学: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0:37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发行2700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29.67元,募集资金80109万元,净额72703.07万元[1] - 2023年度投入募集资金16986.92万元,累计投入32031.89万元[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40671.18万元,账户余额41543.95万元[3][4]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1067.2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用于现金管理[29] 资金使用与项目进度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置换募集资金1203.03万元[4][14] - 2023年同意用17000万元向沧州联盛增资,已实际转入9000万元[15] - 超纯电子化学品及生物可降解新材料等新建项目(一期)进度69.50%[28] - 52.6万吨/年电子和专用化学品改建项目(一期)进度20.91%[28] 资金管理与审议 - 公司同意用不超过4.5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2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用募集资金买大额存单3.80亿元[29] - 2024年4月24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19] 其他事项 - 2023年6月底向沧州联盛增资误输账号,2000万元增资款7月7日退回[18] - 2023年7月3日,误从募集资金账户划出2000万元,7月7日转回[22]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0,变更比例为0[28]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4-25 10:37
金融衍生品交易 - 交易品种含外汇远期、掉期、期权等[4] - 交易额度任意时点余额不超4500万美元或等值币种[4] - 投资期限自2023年股东大会通过起不超十二个月[4] 资金与对手方 -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4] - 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5] 风险与规范 - 金融衍生品交易存在市场、汇率波动等风险[9] - 公司制定制度规范交易行为[11] 其他 - 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用美元结算,汇率波动影响业绩[3] - 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审批业务[8] -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必要性和可行性[12]
联盛化学: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2023-12-28 10:3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盛化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联盛化学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 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2023 年 12 月 21 日 培训地点:联盛化学四层会议室 培训方式:现场和线上授课相结合 培训对象:联盛化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等相 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中,国金证券通过课件展示、现场讲解及交流的形式向被培训人员 就以下内容进行了重点培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 律法规要求,就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并辅以案例 帮助参与培训人员理解,同时对相关人员的提问进行现场解答和交流。 ...
联盛化学: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3-12-28 10:3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3 | 关要求予以整改 | | ---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公司工作人员操作失误于 2023 年 7 月 3 日误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出 2,000 万 | | 元至非募集资金账户,经自查发现后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将该笔款项转回至原募 | | 集资金账户,公司经发现后告知保荐机构并积极整改和主动披露,在《2023 年半 | | 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事项存续 | | 时间相对较短且误操作使用募集资金未造成与自有资金混同使用的情形。 | | 该事项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收到深圳交易所的监管函,2023 年 11 月 21 | | 日收到浙江证监局的监管关注函,公司均及时提交整改报告和说明。公司管理层 | | 组织财务部等相关人员加强学习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杜绝该类事项再 | | 次发生。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 √ | | --- | --- | | 用) | | | 4.审计委员会是 ...
联盛化学:联盛化学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
2023-12-06 12:22
业绩数据 - 2023年1 - 9月累计营收51,616.43万元,较上年同期降33.38%[6] - 2023年1 - 9月归母净利润6,725.94万元,较上年同期降52.81%[6] 产品产能 - 公司现有年产20940吨GBL、15000吨ABL、15000吨IPA等产品[3] 项目进展 - 截至2023年6月底,超纯电子化学品等新建项目(一期)投资进度55.44%[3] - 52.6万吨/年电子和专用化学品改建项目(一期)2022年7月开工,截至2023年4月17日累计增资2亿[3] - 丙酸正丙酯装置已建成,客户验证中[6] - 1500吨EMC与8000吨草酸二乙酯装置在设备安装中[6] 销售情况 - 按前三季度数据,GBL外销占比大于内销[4] - 前三季度境外销售占比略低于国内销售占比[5] 业务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等金融衍生品业务,未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7]
联盛化学: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1-14 10:3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4 10:34
证券代码:301212 证券简称:联盛化学 公告编号:2023-043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通过专人送出、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 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牟建宇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部 门规章及《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 | 牟建宇 | 牟建宇、叶显根、 | 牟建宇 | 牟建宇、俞快、葛 | | --- | --- | --- | --- ...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1-14 1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叶显根先生任 期即将届满六年,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金礼才先 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时,根据 2023 年 9 月 4 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俞快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 利开展工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发 展需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