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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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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7 10:47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 司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 的职责。 第四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的披露应当遵守《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企业会计 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
信邦智能(30111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0:4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4]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定后不得变更[18] 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此情形,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原因[18] 决议披露 - 股东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应在股东会结束当日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7]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会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1] 会议时间 - 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5] 征集权利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权利,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投票权[25]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6] 累积表决票数 -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累积表决票数=所持股份总数×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28] - 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累积表决票数=所持股份总数×应选出独立董事人数[28] 选票规则 - 出席股东投向董事人选人数不得超过候选人人数,否则选票作废[29] 重新推选 - 如选举后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未达规定,公司应15日内召开董事会,再次召集临时股东会重新推选[31] 表决规则 - 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审议时不得修改提案[34]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4] 计票监票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时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与[34]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信息[35]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35]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7] 实施时间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7]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38] 争议处理 - 相关方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诉讼,法院判决前应执行决议[39] 规则权属 - 本规则解释权属董事会,修订权属股东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2][43]
信邦智能(30111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7 10:47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第六条 被担保方(指主合同债务人,下同)一般应向公司提供以下资料: (一) 企业或者个人基本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反映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及其他关系的相关资料等; (二) 担保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内容;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广州 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 ...
信邦智能(30111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7 10:47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 事应当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五条 独立董事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 ...
信邦智能(30111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7 10:47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 "本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收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 下列以盈利或者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证券投资,是指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 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二)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 动。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 合约及其组合为交 ...
信邦智能(30111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0:47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工作效率及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广 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临时会议不定期召开。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集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副董 ...
信邦智能(30111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7 10:47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编制的年度 报告等定期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应 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 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 ...
信邦智能(301112)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7 10:3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同比) - 营业收入为1.98亿元,同比增长23.30%[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5.25万元,同比大幅增长149.71%[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74.42万元,同比大幅改善290.72%[2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8元/股,同比增长150.00%[22]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8.36%至15510.93万元[76] - 财务费用同比大幅下降210.56%,主要受日元升值汇兑损益影响[76]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290.72%至4374.42万元[76] - 报告期投资额大幅增长至10.88亿元,同比变动幅度达132.12%[88] 各业务线收入表现 - 工业自动化集成项目收入12164.90万元,同比增长26.61%[78] - 智能化生产装置及配件收入6604.08万元,同比增长43.41%[78] - 日本富士子公司报告期净利润为10,734,860.00日元,主营业务为汽车焊装生产线系统集成[108] - 恒联工程投资控股公司设备收入为99.05百万港币,成本为86.77百万港币,净利润为23.82百万港币[109] - 景胜科技铝合金零部件生产收入为26.95百万人民币,成本为11.72百万人民币,净利润为2.20百万人民币[109] - 广州信德铝合金零部件生产收入为5.00百万人民币,成本为6.51百万人民币,净利润为4.56百万人民币[109] - 珠海景盛铝合金零部件生产收入为5.00百万人民币,成本为2.75百万人民币,净利润为1.04百万人民币[109] - 广州富士焊装生产线系统集成收入为27.50百万人民币,成本为83.40百万人民币,净利润为12.90百万人民币[109] - 上海艾斯迪克电动拧紧工具等收入为40.86百万人民币,成本为32.85百万人民币,净利润为4.57百万人民币[109] 资产与负债状况 - 总资产为14.79亿元,较上年度末小幅下降0.92%[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20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66%[22]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42.49%,较上年末增加8.39个百分点[81] - 海外子公司日本富士总资产2.62亿元,占公司净资产21.48%,报告期净利润1073.49万元[83] - 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1.47亿元,较期初减少2.43%[85] - 受限资产总额为3401.3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218.19万元[86] - 抵押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183.11万元,含土地1532.95万元及房屋650.16万元[86][87] - 应收款项融资计提减值损失1966.12万元[8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保持稳定为3615.09万元[85] 非经常性损益与金融工具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金额为328.52万元[26][27]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245.30万元[85] - 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09万元[90] - 报告期内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3.09万元,全部影响当期损益[102] - 外汇衍生品投资期初与期末金额均为3.09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零,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为0.00%[10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7.589099亿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89198亿元人民币[94]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5317亿元人民币,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2.45317亿元人民币(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分1.235191亿元人民币)[94]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4.665308亿元人民币(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95]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购买结构性存款金额为1.2亿元人民币[95]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95]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未使用资金为3.365308亿元人民币[95] - 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4.581178亿元人民币,截至期末实际投入3182.11万元人民币,投资进度为6.95%[96] - 智能制造创新研发中心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1.764048亿元人民币,截至期末实际投入3496.67万元人民币,投资进度为19.82%[96] -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4439.46万元人民币,截至期末实际投入656.47万元人民币,投资进度为14.79%[96] - 募集资金总体投资进度为36.13%,已投入金额占承诺投资总额比例约为24.5317/67891.98[94][96] - 智能制造创新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97] -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97]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为351.88万元[97] - 累计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为351.88万元[97]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为1亿元,实际使用1,000万元[98]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67亿元(含利息收入)[98]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1.2亿元[98] 委托理财与投资 - 委托理财总额为4.75亿元,未到期余额为1.09亿元[101] - 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发生额为4.1亿元,未到期余额为8,000万元[101] - 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发生额为6,500万元,未到期余额为2,895.94万元[101] - 本期金融资产购买金额达9.66亿元,出售金额为9.51亿元[85] 外汇风险管理 -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自有资金开展,未发生初始投资及本期购入或售出[102] - 外汇衍生品投资会计政策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和第37号执行,未发生重大变化[102] -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旨在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报告期内达成预期效果[102] - 衍生品投资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及履约风险,但公司通过制度及金融机构选择控制风险[102] - 公司所有外汇交易均以生产经营为基础,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102] - 衍生品公允价值变动根据约定汇率与期末远期汇率差额确认[102]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104] 股权激励计划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71.0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26] - 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8.3304万股[127] - 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2.7296万股[127]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0月27日正式授予[126] - 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向38名激励对象授予47.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30]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5年4月28日经董事会决议终止实施[131] - 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4月28日全部作废[131] - 激励计划终止议案于2025年5月29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31] -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4年9月19日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8]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19日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28] - 激励对象名单于2024年9月20日至30日进行内部公示[129] - 监事会于2024年10月8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129] - 股东大会于2024年10月15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30]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3年9月16日生效,承诺期内履行完毕[158]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4年9月21日生效,承诺期内履行完毕[158][159] 股份减持与锁定期承诺 - 实际控制人李罡等人股份锁定期承诺于2025年6月28日履行完毕[136]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137] - 若相关人员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37] - 任期届满前离职者,需在任期及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股份转让限制[137] - 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时,相关主体自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日起至终止上市前不得减持股份[137]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期为自上市日起36个月[139]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39] - 股份锁定期承诺履行期限为2022年6月28日至2025年6月28日[138][139] - 涉及股份锁定承诺的主体包括余菁、李峰、信邦集团、共青城国邦等[138][139] - 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141] - 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不低于经调整后的发行价[141] - 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时自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作出至终止上市前不减持股份[140] -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合规方式[141]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长期持有公司股票[141] - 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142] - 股份减持承诺履行期限为2022年6月29日至2025年6月28日[141][142] - 若监管要求变化将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141][142] 股价稳定措施 - 上市后3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触发股价稳定措施[142]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包含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142]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本次发行上市所募集资金净额的80%[145]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回购股份比例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总股本的2%[146]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归母净利润5%且不超过10%[14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市后累计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20%[14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增持资金不超过上市后累计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14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148] -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后需在10日内召开董事会[143] -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后需在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143] - 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年每股净资产时停止稳定措施[143] - 股东大会通过回购方案需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144]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其上年度税后现金分红、薪酬和津贴合计金额的20%[150] - 董事及高管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增持资金不超过其上年度税后现金分红、薪酬和津贴合计金额的50%[150] - 董事及高管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00%[150] - 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触发后10个交易日内需提交增持计划[149][153] - 增持开始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计划[149][153] - 控股股东等未履行增持承诺时公司可延迟发放其当年及后一年度现金分红及50%薪酬津贴[152] - 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触发稳定股价措施[152] - 稳定股价承诺有效期为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152] - 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时相关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措施实施完毕[152] - 公司因派息等原因需对每股净资产进行除权除息调整[152] - 控股股东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增持股份资金不超过上市后累计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154]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154] - 增持价格不高于最近一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00%[154][157] - 未履行增持承诺时公司可扣发当年及后一年度现金分红和50%当年薪酬津贴[155][157]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上市后3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155] - 董事/高管需在触发条件后极速10个交易日内提交增持计划[156] - 公司需在董事/高管增持开始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计划[156] - 董事/高管单次极速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年度税后收入(分红+薪酬+津贴)的20%[157] - 董事/高管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增持资金不超过上年度税后收入的50%[157] 行业与市场趋势 - 2023年全球工业机器人安装量超过54万台,其中中国安装量达27万余台,占全球总量50%以上[30][32] - 汽车装备行业面临短期挑战但长期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33][34] - 环保装备制造业2024年总产值达到9200亿元[38] - 环保装备制造业"十三五"以来年复合增长率接近6%[38] - 机器视觉技术实现微米级加工精度检测[36] - 工业机器人具备高精度高负载特性赋能精密焊接场景[41] - 协作机器人通过多模态感知提升装配精度与生产柔性[41] - 自主移动机器人通过智能导航优化物流仓储效率[41] - 汽车制造通过柔性化实现多车型混线生产转型[43] - 数字化技术构建全生命周期数据闭环体系[43] - 人工智能视觉检测系统可识别零部件微小缺陷[44] - 数字孪生技术通过仿真调试极速缩短产品开发周期[44] - 高端装备行业受国家十四五规划及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等政策驱动[58] - 制造业向自动化、智能化转型推动高端装备需求增长[59] 公司业务与技术布局 -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聚焦工业机器人及高端装备制造[29] - 公司专注于工业机器人、协作机器人及相关智能技术为核心的高端装备设计制造集成[47] - 公司业务覆盖汽车、航天航空、环保等领域[47] - 公司通过国内和日本双制造基地进行国际化布局[47] - 公司为汽车生产制造提供焊装、总装及检测领域的自动化生产线集成服务[48][49] - 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制造领域提供自动化解决方案并提升市场份额[49] - 公司为航空航天领域提供发动机叶片、外壳等物件的缺陷检测技术[50] - 公司通过自动化生物质环保装备实现高效气化、除尘、脱硫脱硝及热能回收[51] -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及订单式制造的业务模式[55][56] - 公司日本子公司前身平松机械制作所成立于1961年[62] - 公司技术覆盖汽车整车生产四大工艺中的焊装及总装[63] - 公司掌握在线无损高速高精度检测技术并基于5G提供智能装备[64] - 公司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8] - 公司下游合作伙伴多为汽车制造及供应链相关头部企业[69] - 公司上游合作伙伴包括ABB/KUKA/FANUC/YASKAWA/SIEMENS等头部厂商[70] - 公司与日本上市公司ESTIC合资成立上海艾斯迪克[71] - 公司通过海外并购实现国际化良性发展循环[71] 风险因素 - 公司面临下游汽车行业景气度下降风险,正拓展航空航天及氢能源领域以降低依赖[110][111][112] - 公司存货主要为工业自动化集成项目未验收资产,存在减值风险[113] - 公司受汇率波动影响,境内采购成本因日元贬值降低,境外子公司经营受日元购买力变化间接极速影响[114] - 公司面临政治与外贸风险,通过中国大陆、香港及日本三地布局规避贸易政策负面影响[115] - 公司通过完善人才选育用留机制应对技术人才流失风险[118] - 公司拓展新能源汽车及氢能源领域技术以降低核心技术被替代风险[117] - 公司控股子公司景胜科技因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处置活动被处以人民币64万元罚款[167] 公司治理与股东结构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涵盖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15]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5] - 公司股票代码为301112,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7] - 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耀中广场B座1716室[18] - 公司负责人为李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为朱剑超,会计机构负责人为袁中兴[4]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陈雷,证券事务代表为薛伟旭[18] -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拟收购英迪芯微控股权[13]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566,650股[13] - 公司控股股东为广东信邦自动化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信邦集团)[13] - 公司主要子公司包括广州富士、日本富士、昆山富工、上海优斐思等[13] -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23] - 2025年5月29
信邦智能股价震荡下行 盘中一度快速反弹2%
金融界· 2025-08-26 18:00
股价表现 - 8月26日开盘价46.38元 盘中最高价47.35元 最低价45.48元 收盘价45.57元 较前一交易日下跌1.28% [1] - 早盘9点35分出现快速反弹 5分钟内涨幅超过2% [1] 资金流向 - 8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46.14万元 [1] - 近五个交易日累计净流出374.13万元 [1] 公司业务属性 - 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 主营业务为智能装备研发、生产和销售 [1] - 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和汽车电子领域 [1] - 具有机器人概念和新型工业化题材属性 [1] - 公司注册地位于广东省 [1]
信邦智能: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22 12:45
公司人事变动 - 公司收到中信证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件 [1] - 原保荐代表人王国威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持续督导职务 [1] - 中信证券委派王荣鑫接替王国威负责后续持续督导工作且业务交接已完成 [1] 保荐机构关系 - 中信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 [1] -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原为王国威和洪树勤两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