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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精工(30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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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精工(301072) - 关于公司补充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2025-08-26 11:29
银行授信 -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申请不超1.5亿元授信额度[2] - 授信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日起一年有效[2] 会议相关 - 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 - 会议审议通过补充申请银行授信议案[2] - 董事会授权魏忠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2]
中捷精工(301072)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6 11:29
整体资金情况 - 2025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4174.26万元[3] - 2025年1 - 6月往来累计发生额(不含利息)409.82万元[3] - 2025年1 - 6月偿还累计发生额194.38万元[3] - 2025年6月末往来资金余额4389.70万元[3] 各公司资金情况 - 灏昕汽车零部件制造无锡有限公司2025年期初与6月末余额均为2309.54万元[3] - 无锡美捷机械有限公司2025年期初与6月末余额均为1805.41万元[3] - 中捷(香港)国际有限公司2025年期初与6月末余额均为8.24万元[3] - 中捷(泰国)国际有限公司2025年1 - 6月往来累计发生额65.87万元,6月末余额65.87万元[3] - 四川杰立鑫五金制造有限公司2025年期初余额51.07万元,1 - 6月往来累计发生额343.95万元,1 - 6月偿还累计发生额194.38万元,6月末余额200.64万元[3]
中捷精工(30107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8-26 11:29
证券代码:301072 证券简称:中捷精工 公告编号:2025-046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修订的条款及具体内容 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条 | 第一条 | |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 规范公司的组 ...
中捷精工(30107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0:51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 1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按照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四条 出现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 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中捷精工(301072)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0:51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 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 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 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 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应当在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回复投资 ...
中捷精工(30107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0:51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的管 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保值、增值,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 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性,提高公司的盈 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含公司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现金、 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开展对外进行的各项投资活动(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 司除外)。对外投资形式主要包括: (一)单独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或开发项目; (二)对现有企业(含子公司)的增资; (三)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企业的股权(合伙份额); (四)投资股票、可转债、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理财产品、套期保 ...
中捷精工(30107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0:51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 规定,制定本制度。 1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并在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 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 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公司应审慎判断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 暂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 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
中捷精工(30107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0:51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 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平、公正原则,薪酬与公司业绩规模匹配,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履行责任义务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结合;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与绩效考核、奖惩及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事项,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事项。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考核办法,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 ...
中捷精工(301072) -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0:51
股份交易限制 -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等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5] - 董事、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6] - 董事、高管在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15日或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及衍生品[8] - 大股东、董事等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9] 减持条件限制 - 控股股东等在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未达现金分红条件不得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12] - 最近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等不得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12] - 最近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等不得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13] 减持数量限制 - 大股东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1%[14] - 大股东大宗交易减持,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2%[15] - 大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16]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6] 增持限制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但未达50%,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20] 信息披露 - 大股东、董事、高管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24]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应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26] - 现任董事、高管个人信息变化或离任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相关信息[2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34][35] - 本制度所称“以上”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2]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以后者为准[33]
中捷精工(301072)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0:51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2025 年修订)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担保视同对外 担保。本制度所称子公司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 公司。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公司分 支机构及所属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二章 担保应履行的程序 第一节 担保的条件 第五条 公司实施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 1 控制担保风险。公司应当拒绝任何强令其对外担保的行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 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降低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