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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立科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4-05-21 12:51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后,报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 ...
本立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5-21 12:51
董事会换届 - 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换届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3] - 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3] 股东持股 - 吴政杰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33%[10] - 孙勇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0%[11] - 潘凯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5%[13] 独立董事 - 候选人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需深交所备案审核[4] - 赵新建、王宝庆、周华俐符合任职资格和条件[16][18][20] - 周华俐辞去浙江中天东方氟硅材料独立董事,在办手续[19]
本立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1 12:51
监事会换届 - 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 - 提名杨仲华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3] - 第四届监事会由1非职工和2职工代表监事组成,任期三年[4] 议案表决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3票同意[5][6] - 同意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表决3票同意[6][7]
本立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5-21 12:5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决定[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提聘请议案[7] - 聘期一年可续聘,续聘同一机构可不开展选聘[13]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等方式并公示结果[9] 评价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2]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14] - 可根据多种因素合理调整审计费用[13]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4] - 上市前后审计服务年限合并计算,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5] 文件保存与改聘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6] - 8种情形应改聘,年度报告审计期一般不改聘[18][19] - 拟解聘或不续聘提前30天书面通知,更换在四季度前完成[1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7] - 审核改聘议案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意见[19] - 监督检查法规政策执行等4方面[22][23] - 对5种情形保持谨慎关注,违规按规定处理[24]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大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7]
本立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新建)
2024-05-21 12:51
独立董事提名 - 赵新建被提名为浙江本立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7][8] - 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无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9][10][11][12] - 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量及任期符合要求[14][15] 承诺事项 - 候选人承诺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17]
本立科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4-05-21 12:51
独立董事提名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资料[1] - 赵新建、王宝庆、周华俐被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委员会2024年5月22日发布审查意见[3]
本立科技: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4年5月)
2024-05-21 12:51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5 月 0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本立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5-21 12:51
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决策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达30%以上,董事、监事选举用累积投票制[1]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应建议撤换;独立董事则应在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2] - 董事会权限内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2/3以上同意[2]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2]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3] - 公司成长期且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3] - 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后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3]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净利润[3] - 董事会利润分配方案过半数表决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 - 独立董事可征集意见提分红提案并提交审议[3][4] -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应与股东沟通[4] - 分红预案需出席股东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独立董事及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相应比例通过[4] - 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4]
本立科技: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5-21 12:51
监事会换届 - 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换届议案[3] - 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候选人信息 - 提名杨仲华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3] - 杨仲华间接持股105,000股,占总股本0.10%[7] 任期安排 - 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起三年[3]
本立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5-21 12:5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事项[9] - 督导内审部门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3] - 根据内审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15] 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20]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22]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2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25] - 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2]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