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录(30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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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2023-12-10 07:34
| 证券代码:301062 |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 公告编号:2023-134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29 | 债券简称:艾录转债 | |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 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向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艾创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艾创包装")进行增资和提供借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8号)批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艾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00 ...
上海艾录: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3-12-10 07:34
| 证券代码:301062 |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 公告编号:2023-133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29 | 债券简称:艾录转债 | |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计人民币 296,782,938.38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计人民币 1,287,518.88 元,共计 人民币 298,070,457.26 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 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单位: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
上海艾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10 07:34
| 证券代码:301062 |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公告编号:2023-136 | | --- | --- | | 债券代码:123229 | 债券简称:艾录转债 |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 ...
上海艾录: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3-12-01 08:37
| 证券代码:301062 |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 公告编号:2023-128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29 | 债券简称:艾录转债 | |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艾纳新能源完成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营业执照》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南通艾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MAD38H9Q3Y 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张俭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23年11月8日 6. 住所:江苏省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乐成路16号A2厂房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 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毅生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毅生利")及框伏(上海 ...
上海艾录: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的公告
2023-12-01 08:37
| 证券代码:301062 |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公告编号:2023-129 | | --- | --- | | 债券代码:123229 | 债券简称:艾录转债 |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陈安康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张勤女士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本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质押登记。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安康先生持有公司可转债1,682,042 张,占公司发行可转债总数的33.6408%;本次质押后,陈安康先生累计质押公司 可转债1,682,000张,占其所持有公司可转债总数的99.9975%,占公司发行可转债 总数的33.6400%。 截至本公告日,董事、副总经理张勤女士持有公司可转债120,218张,占公司 可转债发行总数的2.4044%;本次质押后,张勤女士累计质押公司可转债120,000 张,占其所持有公 ...
上海艾录: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16 11:14
公司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039.18万元人民币[20] - 公司股票简称为“上海艾录”,代码为“301062”[20] -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927010822的《营业执照》[20] - 公司系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20] - 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本次发行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22] 会议与审批 - 2023年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议案[15] - 2023年1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16] - 2023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修订议案[16] - 2023年7月14日,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18] -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取得证监会同意发行可转债注册批复,有效期12个月[18] - 2023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6] 业绩数据 - 2020 - 2022年度及2023年1 - 6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10,748.74万元、14,069.08万元、9,713.50万元和3,047.77万元[26] -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0.86%、38.58%、41.68%和44.84%[33] -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6月末,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877.04万元、2181.26万元、22807.34万元和13129.75万元[33] 资金募集 -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00万元[26] -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拟用于“工业用纸包装生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27] 合规情况 -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再融资注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33] -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再融资注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35] -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再融资注册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37] -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再融资注册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38] -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再融资注册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39] -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再融资注册办法》等规定的实质条件[40] 发行进展 - 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已获内部批准及授权,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41] - 公司本次可转债上市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42]
上海艾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2023-11-16 11: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 接受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艾录"、"发行人"或"公司") 的委托,担任上海艾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为本次发 行出具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 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同。 3-3-1 | 声 明 | 1 | | --- | --- | | 目 录 | 2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 一、发行人概况 3 | | | 二、本次发行概况 15 | | ...
上海艾录: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023-11-16 11:14
证券代码:301062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公告编号:2023-127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Ailu Package Co.,Ltd.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阳乐路 88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艾录"、"发行人"、"公司" 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
上海艾录: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3-11-13 08:18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8号)批准,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艾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已支付的保荐承 销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7,420,000.00元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92,58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27 日到位。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承销保荐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其他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9,806,386.81元,扣除上述不含税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0,193,613.19元。 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 ...
上海艾录: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3-11-13 08: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指派保荐代表人欧阳颢頔先生、秦成 栋先生具体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时,中信证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指派欧阳颢頔先生、华力宁先生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中信证券为更好地开展后续的持 续督导工作,指派华力宁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秦成栋先生继续履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变更后,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欧阳颢頔先生、华力宁先 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