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30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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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普医学(301033) -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8 11:47
回购适用情形 - 回购股份适用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情形[4] 回购条件 -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需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等条件,连续二十日收盘价跌幅累计达20%为其一[4] 回购规定 - 回购不得损害股东和债权人权益,需建立内控防范内幕交易[5] 回购方式 - 回购方式有集中竞价、要约等,特定情形需用前两种[10] 回购期限与数量 - 因减少注册资本回购需十日内注销,其他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三年内按用途转让,未转让则期满前注销[12] - 回购股份数量、资金总额至少一项明确上下限,上限不超下限一倍[12][20] 回购价格 - 回购价格区间上限高于董事会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150%需说明合理性[13] 回购期限 - 不同情形回购期限分别不超十二个月和三个月[14] 回购限制 -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在特定期间不得实施,回购期间不得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发行(优先股除外)[15][16] 决议要求 - 特定情形(一)回购需经股东会决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情形(二)、(三)、(四)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1] 提议与披露 - 触及相关条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提出回购提议[19] - 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材料,需股东会决议的及时发通知[24] - 披露回购方案后五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股东信息,需股东会决议的在股东会召开前三日披露[28] 进展披露 -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进展[30] 未实施处理 - 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未实施,董事会应公告原因和后续安排[30] 结果披露 - 回购期限届满或实施完毕,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31] 注销手续 - 拟注销回购股份需向深交所提交申请及证明,完成后及时披露并办变更登记[32][34] 出售规定 - 集中竞价出售已回购股份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5个交易日前披露出售计划[37] - 每日出售数量不得超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不超20万股除外[37] - 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的1%[37] - 出售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公告[37] - 出售期限届满或计划实施完毕,停止出售,2个交易日内披露出售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39] 未转让处理 - 回购股份未按用途转让,3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注销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9] 计算标准 - 计算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时,总股本以最近一次公告为准[45] - 计算定期报告中每股收益等指标时,发行在外总股本以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准[45] 制度实施 - 本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47]
迈普医学(30103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8 11:47
会议召开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证券部等协助[4] - 可现场、网络或电话会议方式召开[9]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11] 会议通知 - 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同意可豁免时限[11] 参会表决 - 应积极出席,不能出席可委托表决[12] 会议决议 - 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应发表明确意见[12][13] 会议记录 - 记录含多项内容,保存不少于10年[13][14] 制度执行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8][19]
迈普医学(30103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8 11:4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召集人与会议 - 设召集人一名,在独立董事中选举,报董事会批准[6]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通知与期限 - 原则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全体同意可豁免[15] - 委员任职期限与同届董事会一致,期满可连任[6] 人员增补与召开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及时增补[7] -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15] 表决与记录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7]
迈普医学(301033)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2025-05-28 11: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519,431.00元[12] - 公司股份总数为66,519,431.00股,均为普通股[2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3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7] 股东权益与权力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4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4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相关机构诉讼或直接诉讼[46][47] 融资与担保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非公开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5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56]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8]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121] - 董事会成员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121] 高管与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69][170]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7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193] - 无重大投资或支出,净利润和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98]
迈普医学(30103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8 11:47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召集人一名,在独立董事中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6] 任期与增补 - 委员任职期限与同届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7]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7] 职权与方案 - 主要职权包括研究考核标准等[9]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批准后报股东会审议[12]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2]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事项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7]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
迈普医学(30103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8 11:47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4]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含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5]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聘 - 提前解除职务应披露理由依据[15] - 履职不符规定或辞职,公司60日内补选[15]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16]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0]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1]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8]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1]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4]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5] - 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取得额外未披露利益[35] 其他规定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7] - 任期结束后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至公开[38] - 《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义务适用于独立董事[3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9][40]
迈普医学(30103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8 11:47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增补[6] 战略委员会职责 - 对公司长期战略规划等方案研究提建议[9] 战略委员会决策流程 - 证券部负责前期准备,开会讨论后报董事会[11] 战略委员会会议规则 - 不定期开会,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天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4]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6]
迈普医学(30103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28 11:47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6] -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均为3名董事[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8] - 7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时可随时通知[20] 人员相关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6]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 决议规则 - 董事会作出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定期会议提案由秘书处征求意见,交董事长拟定[24]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变时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7] 其他规定 - 专门委员会应制定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8]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或要求后10日内召集会议[25]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2日书面通知,不足需顺延或获认可[26]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6]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30] - 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关联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37]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应暂缓表决[37]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2] - 规则中部分表述含本数规定[44] - 规则与法律抵触时执行法律规定[44]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5]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6]
迈普医学(30103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8 11:47
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人选[10] 董事选举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16]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达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过半数[20] 缺额处理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但超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下次股东会填补缺额[20] - 不足三分之二,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21] - 两轮未达要求,两个月内再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21][22] 相同票数处理 - 相同票数且总数最少,全部当选未超章程则全部当选[21] - 超过章程规定,股东会再次选举[22] - 第二轮仍不能决定,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22]
迈普医学(30103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28 11:4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 - 6种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9]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13] 召集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及通知期至结束当日,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14] 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 召集人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发通知[17] 时间限制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0]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需延期取消在原定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2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在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至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主持规定 - 董事长不能履职,半数以上董事推举1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半数以上成员推举1名成员主持[25] - 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1人主持继续开会[28]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无最低持股比例限制[31]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以上或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32] - 累积投票制下,董事候选人数可多于拟选人数,股东投票候选人数不超拟选人数,分配票数总和不超投票数[33] - 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票数按规则计算[33] - 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超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半数[33] 表决规则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34]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会后二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8] 决议效力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3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9] 会议记录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会议记录[40] - 会议记录记载会议时间、地点等,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及占比[40][41]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41] 规则说明 - 规则“以上”“以内”含本数[43] - 规则抵触时执行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43]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4]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