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30103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5月)
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人选[10] 董事选举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16]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达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过半数[20] 缺额处理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但超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下次股东会填补缺额[20] - 不足三分之二,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21] - 两轮未达要求,两个月内再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21][22] 相同票数处理 - 相同票数且总数最少,全部当选未超章程则全部当选[21] - 超过章程规定,股东会再次选举[22] - 第二轮仍不能决定,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