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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电科技(3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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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电科技(301012)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09 10:32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6月9日15时30分召开,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3]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8人,代表股份55,113,866股,占比27.9822%[4] - 中小股东出席107人,代表股份1,605,866股,占比0.8153%[5]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同意54,942,926股,占比99.6898%[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1,434,926股,占比89.3553%[7]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总表决同意54,956,546股,占比99.7146%[12]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1,448,546股,占比90.2034%[13] - 《关于修订<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同意54,960,466股,占比99.7217%[19] - 《关于修订<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1,452,466股,占比90.4475%[20] 董事选举情况 - 选举王玉楹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同意54,321,635股,中小股东表决同意813,635股[21] - 选举郭民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同意54321639股,中小股东表决同意813639股[22] - 选举杜朝运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同意54321634股,中小股东表决同意813634股[22] 其他情况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等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3] - 备查文件包含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4] - 备查文件包含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25]
扬电科技(301012) - 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6-04 08:36
董事会选举 - 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小春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1] - 第三届董事会由职工代表董事、2名非独立董事及2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三年[1] 人员信息 - 张小春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2022年起任职公司,2023年兼任监事[4] - 截至公告披露日张小春未持股,与控股股东无关联,无不良任职情形[4] 合规情况 -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未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
扬电科技(301012) -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5-06-03 08:32
回购股份 - 2024年2 - 9月累计回购1,804,360股,占当时总股本1.27%,支付30,181,784.16元[2][3] - 2025年5月30日完成1,804,360股回购股份注销,占注销前总股本0.91%[2] 股本变动 - 注销后总股本由198,764,522股变为196,960,162股[2][3][4] - 限售股变动后比例20.38%,流通股减少1,804,360股,比例79.62%[4] 后续事项 - 公司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章程已修改[4]
扬电科技(301012)5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189.90万元
搜狐财经· 2025-05-31 22:52
股价表现与资金流向 - 截至2025年5月30日收盘,公司股价报收18.61元,上涨3.79%,换手率11.89%,成交量18.85万手,成交金额3.48亿元 [1] - 主力资金净流入4189.90万元,占比成交额12.03%,其中大单净流入4858.60万元占比13.95%,超大单净流出668.70万元占比1.92% [1] - 中单净流出1009.59万元占比2.9%,小单净流出3180.31万元占比9.13% [1] 财务业绩 - 2025年一季度营业总收入3.27亿元,同比增长40.00% [1] - 归属净利润1510.18万元,同比增长19.20%,扣非净利润1417.93万元,同比增长12.87% [1] - 流动比率2.848,速动比率2.044,资产负债率29.02% [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1993年,位于泰州市,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 - 注册资本14249.019万人民币,实缴资本6174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程俊明 [1] - 对外投资6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185次 [2] - 拥有商标信息10条,专利信息110条,行政许可9个 [2]
扬电科技拟注销180.44万股回购股份减资 通知债权人申报相关权益
新浪财经· 2025-05-21 11:31
公司股份回购及注销 -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并于5月13日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 [1] - 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804,360股(180.44万股)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1] -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相关事宜,相关公告已于4月22日、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1] 债权人申报安排 - 公司通知债权人自5月21日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逾期未行使权利则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股份注销 [1] - 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申报,法人债权人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2] - 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2:00及13:30-17:00,申报地点为江苏泰州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690号公司总部 [2]
扬电科技(301012) - 关于注销回购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05-21 11:05
会议决策 - 2025年4月18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5月13日召开股东大会[1] - 审议通过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及变更注册资本等议案[1] 股份变更 - 将1,804,360股变更用途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1] 债权人权益 - 债权人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2] - 申报债权需按要求提供文件,时间为5月21日起45个工作日[3][4] - 申报地点为江苏泰州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690号[5]
扬电科技(301012) -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1 11:03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8]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记录保存十年[19][22] 工作程序与其他 - 工作程序为部门上报、初审、提交审议再交董事会[16] - 主任由董事长担任,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实施[7][28]
扬电科技(30101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1 11:03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或自然人为关联方[4][5] 关联交易事项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18种事项[7][8]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事项,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总数[13]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担保、资助除外),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担保、资助除外),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担保除外),披露并评估或审计,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16] - 不属于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范围的关联交易事项由总经理会议批准,有利害关系人士需回避表决[1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含)、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含)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含)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2] 关联交易限制 - 公司不得向董事、高管及其配偶提供借款,相关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且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资助的情况除外[16] 关联交易计算与豁免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和“委托理财”等事项,以发生额为披露计算标准,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24] - 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同类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制度规定[25]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的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表决和披露[25] 子公司关联交易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5] 关联交易文件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27]
扬电科技(301012) -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
2025-05-21 11:0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首次发行2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96,960,162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96,960,162股,均为普通股[14] 股权结构 - 程俊明持股2730.00万股,比例45.50%[13] - 赵恒龙持股1170.00万股,比例19.50%[13] - 朱祥持股600.00万股,比例10.00%[13] - 周峰持股480.00万股,比例8.00%[13] - 朱敏持股360.00万股,比例6.00%[13] - 泰州扬源持股300.00万股,比例5.00%[14] 股份回购与转让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或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的50%可回购股份[1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3][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0]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2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董事总人数的1/3[79] - 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7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现金分红1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配[110]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10%[111]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21][122][124]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1]
扬电科技(30101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1 11:03
担保审批权限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非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无人有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0]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批[10]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1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0]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0] - 董事会权限内的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0] 担保经办与管理 - 对外担保由财务部门经办,职责包括对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办理担保手续等[15] - 发现未经审议程序批准的异常合同,应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并公告[16]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经办部门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16]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报董事会[17] 担保信息披露 - 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需披露担保总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9]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19] 保密与责任追究 - 公司应将担保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知悉人员负有保密义务[19] - 董事会视损失、风险等决定给予有过错责任人相应处分[21] - 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应追究当事人责任[21] - 经办部门人员或其他责任人违规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或内部处分[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