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民科技(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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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民科技: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09 13:31
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7 号)核准,公司 2021 年 5 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333.35 万股,发行价为 64.3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857,477,385.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55,581,160.38 元,余额为人民币 801,896,224.62 元,另外扣 ...
肇民科技: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09 13:31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五)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 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
肇民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益灯)
2024-04-09 13:31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益灯) 本人在任职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忠 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 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各项议案和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现就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3年度,本人在职期间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共八次,没有 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 出席应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公司共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本人 出席股东大会三次。 ...
肇民科技: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04-09 13:31
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3、授予价格:15.25 元/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70,496 股(调整后)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共计 34 名符合条 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 170,496 股。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激 ...
肇民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09 13:31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标准体系"),结合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
肇民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09 13:28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 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安排, 天职国际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 专项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 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 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 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 ...
肇民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颜爱民)
2024-04-09 13:28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本人在职期间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共八次,没有 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 出席应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公司共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本人 出席股东大会三次。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颜爱民)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在任职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忠 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 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各项议案和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现就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
肇民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09 13:28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及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需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选举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战略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的任期与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
肇民科技: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4-04-09 13:28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 浙江省杭州市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大厦 10 楼 电话:0571-86508080 传真:0571-87357755 邮编:310016 关于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 一、关于本次实施的批准与授权 5 | | | --- | --- | | 二、关于本次调整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事项的具体情况 | 7 | | 三、关于本次归属的条件及其成就情况 | 8 | | 四、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 10 | | 五、关于本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11 | | | 六、结论性意见 11 |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除非另有定义,下列术语或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德恒或本所 | 指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 | --- | --- | --- | | 肇民科技或公司 | 指 |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 ...
肇民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09 13:28
第一章 总则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 职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年4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 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公司独立董事 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