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民科技(301000)

搜索文档
肇民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09 13:31
2024年4月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规定,认 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 不得阻碍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 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 1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 对自身权利的处分。股东大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依照《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确定,股东大会可以讨论公司章程规定的任何事项。 第一条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 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肇民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2024-04-09 13:3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 | | | --- | --- | --- | |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 | | | | 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 | 无 | 不适用 | | 作的情况 | |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 | | | | 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 | | |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 无 | 不适用 | |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 | | | 况) | | | 2023 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肇民科技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俊 | 联系电话:021-23185968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金翔 | 联系电话:021-23187025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 | | ...
肇民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浩)
2024-04-09 13:31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浩) 本人在任职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忠 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 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各项议案和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现就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3年度,本人在职期间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共八次,没有 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 出席应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公司共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本人 出席股东大会三次。 2 ...
肇民科技: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09 13:31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天职业字[2024]15836 号 关 于 上 海 肇 民 新 材 料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天职业字 [ 2024]1 5836 号 目 录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1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 1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民科技")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 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9日签署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要求,肇民科技编制了后附的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 ...
肇民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09 13:31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1,333.3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64.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85,747.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524.12万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78,223.62万元。 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肇民科技")于 2024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2,000万元(含本数) ...
肇民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09 13:3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民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有关 监管部门的要求及《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 的规定,按照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设立 ...
肇民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2024-04-09 13:31
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67,768,243.68 元。公司 2023 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172,800,54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4.5 元(含税),共计派发 77,760,243 元,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69,120,216 股, 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至 241,920,756 股(最终准确数量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不送红股。 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
肇民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09 13:31
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密永华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3 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各位监事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 ...
肇民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09 13:31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 理人员组成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需有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选举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立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应由公 司独立董事担任,在委员内选举,并报 ...
肇民科技: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4-09 13:31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和《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9日 本次拟归属的34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 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 件已成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