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津荣天宇(300988)
icon
搜索文档
津荣天宇(300988) - 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2025-06-22 07:45
股东情况 - 闫学伟持有公司32415780股股份,占总股本23.11%[3] 减持计划 - 2025年7月14日至10月13日减持不超4208920股,不超总股本3%[3] -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2805947股,占2%;集合竞价减持不超1402973股,占1%[3] 减持说明 - 原因是个人资金需求,股份源于首发前及权益分派等[4] - 价格依市场及交易情况定,曾承诺遵守规定[5][6][7] 减持影响 - 实施有不确定性,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及重大影响[9]
津荣天宇(300988)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6-05 10:04
激励计划流程 - 2025年4月23日审议通过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8] - 4月27日至5月7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和职位并征求意见[19] - 5月8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19] - 5月15日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19] - 5月1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 - 6月5日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 激励计划数据 - 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6月5日,授予数量129.00万股,授予人数14人,授予价格9.23元/股[25]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首次授予分三批归属,比例30%、30%、40%[25][27] - 中层管理人员等14人获授1290000股,占拟授予总数86.58%,占草案公告日股本总额0.92%[29] - 预留部分200000股,占拟授予总数13.42%,占草案公告日股本总额0.14%[29] -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490000股,占草案公告日股本总额1.06%[29]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累计获授不超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29] -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29] 其他要点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等,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在计划存续期间确定[29][30]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内容相符,符合相关规定[30][31] - 实施激励计划对财务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32]
津荣天宇(300988)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5 10:04
会议信息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5日下午2:00召开[3] - 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30日送达全体监事[3] - 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3名[3] 激励计划 - 审议通过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4] - 确定2025年6月5日为首次授予日[5] - 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129.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
津荣天宇(300988) - 2025-036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6-05 10:04
激励计划授予信息 - 2025年6月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129.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23元/股[4] - 首次授予的129.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2%[4] -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149万股,占股本总额1.06%[16] 激励计划流程 -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相关会议审议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4][5] - 2025年4月27日至5月7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和职位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6] - 2025年5月16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 归属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个月[12] - 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12]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分三批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40%[14] 成本测算 - 采用Black—Scholes模型测算,授予日标的股价20.69元/股,有效期1 - 3年,历史波动率40.47%、33.57%、29.6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22] - 首次授予129万股预计确认激励成本1547.07万元,2025 - 2028年预计摊销费用分别为446.48万元、667.73万元、327.05万元、105.81万元[23] 其他要点 - 激励对象认购及缴纳个税资金自筹,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26] -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董、监事、大股东等[17] - 预留激励对象在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17]
津荣天宇(300988)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5 10:04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5日召开[3] - 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7名[3] 激励计划 - 审议通过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4] - 确定2025年6月5日为首次授予日[4] - 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129.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
津荣天宇(300988)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5-06-05 10:04
激励计划人员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无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1] - 不包括独立董事等特定人员[2] - 激励对象为14名[3] 激励计划授予 - 授予日为2025年6月5日[3] - 授予价格为9.23元/股[3] - 授予129.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
津荣天宇(300988)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05 10:04
激励计划时间 - 2025年4月23日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5年5月16日股东大会通过议案并授权董事会[12] - 2025年6月5日确定授予日[15] 激励计划数据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29万股[16] - 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9.23元/股[16]
津荣天宇(300988)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5-06-05 10:0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5年授予中层等14人1290000股,占拟授86.58%、股本0.92%[2] - 2025年预留200000股,占拟授13.42%、股本0.14%[2] - 2025年授予合计1490000股,占拟授100%、股本1.06%[2]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董、监事等[2] - 任雅勋等6人为激励对象[3]
津荣天宇(300988) -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孙兴文、韩凤芝、赵红)
2025-05-21 11:12
权益变动信息 - 新一致行动协议于2025年5月20日签署,有效期36个月[11][33][37] - 原一致行动协议分别于2015年1月5日、2018年3月31日签署,2025年5月11日到期[11][30] -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孙兴文、韩凤芝、赵红[11][32] - 本次权益变动前,孙兴文等四人合计持股73937460股,比例52.71%[30] - 本次权益变动后,孙兴文等三人合计持股38596680股,比例27.51%[31] 股东持股情况 - 孙兴文直接持有津荣天宇21.26%股份,韩凤芝3.85%,赵红2.41%[24][31][75] - 孙兴文持有天津市荣和科技有限公司85%股份,注册资本2000万元;持有苏州丰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40%股份,注册资本4700万元[22] - 孙兴文29821680股中有22366260股为高管限售股,赵红3375000股中有2531250股为高管限售股[42] 未来展望 - 截至报告签署日,未来12个月无增减持津荣天宇股份权益明确计划[27][76] - 暂无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和业务、董监高、章程、分红政策等重大调整计划[47][48][49][52] 权益变动影响 - 此次实际控制人变更不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日常经营等,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55] - 不涉及持股数量、股份转让交易和支付资金,不额外增加关联交易[45][57]
津荣天宇(300988)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云志)
2025-05-21 11:12
权益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不再续签,不 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化。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津荣天宇 股票代码:3009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云志 住所/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东路****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 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 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津荣天宇")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