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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1 10:17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志特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
志特新材: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1 09:58
| 证券代码:300986 |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 公告编号:2023-112 | | --- | --- | --- | | 转债代码:123186 | 转债简称:志特转债 | |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1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创意港 B 栋 4 楼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 ...
志特新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3-12-18 09:12
| 构成、会议记录等。 员 | | | --- | ---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 | | 门 |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 | | 部审计部门 |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 |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 |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 | |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 | | 题等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 |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 √ | |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 √ |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 ...
志特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05 11:12
| 证券代码:300986 |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3-111 | | --- | --- | | 转债代码:123186 | 转债简称:志特转债 |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 ...
志特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5 11:12
| 证券代码:300986 |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 公告编号:2023-109 | | --- | --- | --- | | 转债代码:123186 | 转债简称:志特转债 | |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 长高渭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章 ...
志特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5 11:12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上述 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 ...
志特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5 11:12
| 证券代码:300986 |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3-110 | | --- | --- | | 转债代码:123186 | 转债简称:志特转债 |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基于不影 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
志特新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05 11:12
章 程 2023 年 12 月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章 总则 | 2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股份 | 3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 | 第一节 股东 | 6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8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2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4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7 | | 第五章 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董事 | 22 | | 第二节 董事会 | 24 | |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9 | | 第七章 监事会 | 31 | | 第一节 监事 | 31 | | 第二节 监事会 | 31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3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3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6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6 | | 第 ...
志特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05 11:12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的维护中小股 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
志特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3-12-05 11:11
| 证券代码:300986 |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8 | | --- | --- | | 转债代码:123186 | 转债简称:志特转债 |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 过 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3 号)同意注册,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