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鑫创(3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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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鑫创(300928) -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7 09: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比例并担任召集人[6]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6] - 以会计专业人士提名的独立董事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6]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独立董事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内无相关处罚记录[9] - 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代股东行使提名权[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4] 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4]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4][15] 会议相关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提前3天通知[20] - 需2/3以上成员出席,决议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1] - 连续两次未参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3]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5] - 相关记录和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26][30]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披露异议意见[19] - 关注决议执行情况,违规可要求说明披露[20]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17] - 津贴方案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和修改[33]
华安鑫创(300928) -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09:1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六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6] -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书面提交,董事长十日内召集[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书面通知,紧急可口头[10]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临时需全体董事认可[12]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董事委托出席有委托限制原则[16]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电子通信等方式[17]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1] - 现场会议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规定时限后通知[22] - 审议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担保需出席三分之二以上[24]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决议无关联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5] 利润分配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决议,先审计草案再正式报告,仅现金分红无需审计[27] 提案审议 - 提案未通过,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9]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提再次审议条件[30]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含届次、时间、地点、提案、表决等内容[32] - 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必要时报告或声明[34] 决议公告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36]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检查情况并通报[37]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8]
华安鑫创(300928) -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及回避表决制度
2025-08-27 09:17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5][6] - 公司控制或持股50%以上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6]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需审议[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审议[12] - 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须股东会批准[15] 报告与实施披露 - 总经理2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提交关联交易书面报告[12] - 关联交易经董事会批准下次定期报告披露资料[14] - 经股东会批准由总经理实施并下次定期报告披露[16] 其他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或协议超三年需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7] - 为关联人担保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需反担保[18] - 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参股公司资助需特定程序[18][19] - 董事会、股东会表决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股东按规定回避[21] - 连续十二个月内特定关联交易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6]
华安鑫创(300928) -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7 09:17
投资审议披露标准 - 投资事项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投资事项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9] 投资管理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且无市场前景、自身资金不足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20]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监事等参与监督运营决策[22]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子公司应派出董事长及经营管理人员[22] - 对外投资派出人员人选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提意见,总经理决定[22] 财务管理 - 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对外投资进行全面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24] - 公司每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4] - 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4]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监督财务状况[24] 信息披露与制度生效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6]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华安鑫创(300928) -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7 09:17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1年内董事、高管股份不得转让[3]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3]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 [8]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股票[4]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股票[4]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股份锁定 - 上市满一年,董事、高管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8]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高管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8] 减持规定 - 计划集中竞价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10] - 股份变动应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2] 违规处理 - 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3][12] - 违规减持,深交所和证监会可采取措施[15] 其他规定 - 深交所可问询,相关人员应配合[13] - 公司可规定更严股份管理并披露[14] - 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锁剩余额度内股份[1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解释修订[16][17]
华安鑫创(300928) -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08-27 09:1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听取公司重大事项汇报[2] - 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意见[2] - 加强与事务所书面沟通[2] - 协商注册会计师时间安排[3] - 督促提交审计报告[3] - 表决并提交财务报表审核[3] - 评价审计工作并决定续聘[4] - 评价并决议改聘事务所[4] 其他规定 - 内审部门提交内控评价报告[5] - 年报期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5]
华安鑫创(300928.SZ):上半年净亏损3802.09万元
格隆汇APP· 2025-08-27 09:08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4.19亿元 同比下降2.62%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802.09万元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亏损3891.93万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48元 [1] 经营业绩 -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呈现负增长态势 [1] - 扣非净利润与归母净利润亏损幅度基本一致 [1] - 每股收益为负值反映公司当期经营亏损 [1]
华安鑫创(300928)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7 08:47
公司运营与结构调整 - 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1] - 经营范围增加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1] - 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股份与股权相关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000.00万股,均为普通股[3]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股份回购与转让限制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或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的50%,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4]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6]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2]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1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25] - 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4] - 公司无重大投资等事项时,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30%[35]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8]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39] 制度修订与审议 -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9项制度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前3项需以特别决议形式表决[44][4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为新制订制度[46]
华安鑫创(300928) - 2025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7 08:47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A股,发行价38.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61亿元,净额6.76亿元,2020年12月30日到账[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57亿元,产生利息3461.52万元,2025年1 - 6月使用2844.32万元,利息12931.30元[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含净利息和理财收益)为1879.38万元[3] - 超募资金金额为12569.90万元[22] 资金管理与制度 - 公司制定并修订《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4] - 公司在多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银行和保荐机构签署监管协议[5] 资金账户变更 - 2021年2月22日,公司将兴业银行北京通州北苑支行专项账户资金变更至招行北京亦庄支行[7] 资金使用项目 - 2021年10月28日,公司用超募资金与其他方出资5000万元设立东方鑫创用于新项目[8] - 2022 - 2025年,公司多次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10] 项目投入进度 - 前装座舱全液晶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投入553.73万元,进度达100.00%[19] - 后装座舱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投入0.00万元,进度为0.00%[20] - 座舱驾驶体验提升研发中心项目投入0.00万元,进度为0.00%[2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10,000.00万元,进度达100.00%[20] - 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软硬一体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入550.00万元,进度达100.00%[20] - 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超募部分)投入6,407.42万元,进度为77.48%[20] 项目时间调整 - 前装座舱全液晶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建设期截止时间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21] - 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软硬一体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22] 资金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200.00万元,累计变更为46,680.24万元[19]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69.05%[19] - 2025年公司同意将“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软硬一体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剩余22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于“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23] - 2022年公司同意将6069.9万元超募尚未明确用途的募集资金,用于“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23] 其他资金操作 - 2021年公司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951.89万元[23] - 2024年公司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3] - 2024年12月26日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24] 重点项目情况 - “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2750.14万元,本年度实际投入2837万元,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50887.66万元,投资进度为96.47%[26] - “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预计2026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6]
华安鑫创(300928)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7 08:47
往来资金总体情况 - 2025年1月1日往来资金余额总计7573.81万元[2] - 2025年1 - 6月往来累计发生金额总计3176.72万元[2] - 2025年1 - 6月偿还累计发生金额总计2037.39万元[2] - 2025年6月30日往来资金余额总计8713.14万元[2] 各子公司往来资金情况 - 北京华安鑫创科技6月30日往来资金余额223.02万元[2] - 上海郃昕电子6月30日往来资金余额为0 [2] - 华安鑫创(香港)6月30日往来资金余额504.90万元[2] - 未来盈创科技(深圳)6月30日余额402.00万元[2] - 桂林未来鹏创软件6月30日往来资金余额289.07万元[2] - 华安鑫创(江苏)6月30日往来资金余额6960.95万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