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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汉光(30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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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设备板块9月26日跌2.83%,旋极信息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36.33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09-26 08:48
板块整体表现 - 计算机设备板块较上一交易日下跌2.83% [1] - 上证指数下跌0.65%至3828.11点 深证成指下跌1.76%至13209.0点 [1] - 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36.33亿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11.56亿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24.77亿元 [2] 领涨个股表现 - ST英飞拓涨幅4.83%居首 收盘价2.82元 成交额5537.65万元 [1] - 汇金股份涨幅2.91% 收盘价15.90元 成交量88.36万手 [1] - 同有科技涨幅2.53% 收盘价19.83元 成交额16.53亿元 [1] 领跌个股表现 - 旋极信息跌幅7.70%领跌 收盘价6.47元 成交量191.49万手 [2] - 依米康跌幅6.01% 收盘价16.41元 成交额5.69亿元 [2] - 浪潮信息跌幅5.34% 成交额129.55亿元 为板块成交额最高个股 [2] 资金流向特征 - 汇金股份主力净流入1.45亿元 净占比10.19% 但游资和散户均呈净流出 [3] - ST英飞拓主力净流入1255.22万元 净占比高达22.67% [3] - 新国都游资净流入3573.70万元 净占比7.12% [3]
中船汉光: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9-23 13:37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2] - 根据相关规定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2]
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23 12:0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短线交易规定 - 董事和高管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收益归公司[7] 减持计划要求 - 董事和高管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0] - 减持计划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1] 信息申报规定 - 新任董事股东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1] - 新任高管董事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1] - 现任董事和高管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1] 股份锁定规则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股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100%锁定[17]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25%计算董事和高管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8]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18] - 涉嫌违规交易,可锁定董事和高管名下股份[20]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6个月内,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20] 违规处理措施 - 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证券,董事会追究责任[22] - 公司可警告、处分违规当事人,造成损失追究赔偿[22] - 公司记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并按规定报告或披露[23] 制度生效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5]
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2025-09-23 12:02
风险处置预案 - 公司制定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2] - 董事长为负责人,财务部为实施部门[4] - 遵循统一领导、收集信息、及早预警原则[4] 风险报告与处理情形 - 建立风险报告制度并按要求披露[6] - 存款余额占比超30%或财务公司特定亏损情况需处理[9][10] 风险应对与监督 - 风险出现后董事长启动预案并制定方案[10] - 风险平息后加强监督并调整业务比例[13] - 负责人组织分析总结风险原因后果[13]
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23 12:02
信息披露时间 - 及时披露需在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公布信息[3]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3]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3]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4]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半年度报告满足特定情形时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1]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8]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23] - 证券部是信息披露事务日常工作部门,负责起草、编制报告等事务[23] 人员职责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为信息报告义务人[24] - 董事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会全体成员应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26] -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26]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方面重大事件及进展变化情况[27]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后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0][31] - 重大事件报告后经评估、审批,由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披露[31] - 互动易平台信息经证券部查看、起草,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发布[32] 其他规定 - 投资者关系活动实行预约制度,证券部负责档案管理[34]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由证券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7][38] - 公司董事等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信息公开前控制知情者范围[39] - 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指定报纸《证券时报》和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发布[43] - 公司信息可载于其他公共媒体,但时间不得早于指定媒体[43]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确保真实准确防泄漏[44]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法规部监督内控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44] - 定期报告中财报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44] - 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6]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检查制度并更正处分责任人[46]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公司报告处理情况[47]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9] - 制度与法规等不一致时以法规等规定为准[4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4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9]
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23 12:02
薪酬制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4] 薪酬发放 - 非独立董事按任职考核领薪,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6] - 高管按职务考核确定薪酬,税前金额公司代扣税[6][9] 薪酬调整 - 条件具备时对高管进行中长期激励试点[7] - 薪酬体系随公司经营情况调整[7] 薪酬管理 - 违规或离任按规定计算或调整薪酬[9]
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
2025-09-23 12:02
ESG战略 - 公司将ESG理念融入发展战略,分阶段提高治理水平[7] - 公司把新发展理念融入经营各领域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5] ESG管理架构 - 构建“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三级ESG管理架构[9] - 董事会授权战略委员会统筹ESG工作[9] - 总经理任ESG管理领导小组组长[9] - 证券部统筹ESG日常工作及报告编制[11] ESG制度执行 - 各部门及子公司建立完善ESG专项制度并执行措施[11] - 公司按要求评估ESG职责履行情况并自愿披露[1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9-23 12:02
董事提名 - 董事会及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并提案[5] - 董事会及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 - 提新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前10个工作日交资料[7]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10] - 选独董投票权为股份数乘待选独董人数乘积[11] - 选非独董投票权为股份数乘待选非独董人数乘积[11]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需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5] - 当选人数不足规定三分之二进行第二轮选举[15] - 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按票数排序[16] - 票数相同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6]
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23 12:02
关联人及交易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4][5]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8] 关联交易原则及表决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等原则[9]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4]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15]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15]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在3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比例不满0.5%的关联交易[15]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15] 特殊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16]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交易披露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达上股东会标准,需披露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为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17] 日常关联交易管理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4] - 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4]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8] - 公司与关联人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需在资金存放前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经审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风险评估报告[28]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存续期间对资金风险动态评估和监督[29]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应约定每年度各类金融业务规模[29] - 公司与关联人签超一年金融服务协议,应按规定披露预计业务情况[30]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半年审阅其财报并出具评估报告[30] 其他规定 - 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比例指期末余额占总额比例[31] - 会计师事务所每年提交财务公司关联交易专项说明并与年报同步披露[31] - 保荐人等每年对金融服务协议等情况专项核查并与年报同步披露[31]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按发生额适用制度规定[33] - 公司向关联人买资产溢价超100%且对方无承诺需说明原因等[35] - 公司交易可能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明确解决方案并提前解决[35]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37]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38]
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23 12:02
职务解除 - 董高任期届满前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解除其职务[5][6] - 审议解除董高职务提案,需出席会议表决过半数通过[7] 人员辞任 - 董高辞任提交书面报告,收到报告辞任生效并两日内披露[8] - 董事辞职致成员不足法定人数,改选前原董事仍履职[8] 离任公告 - 公司披露离任公告应说明时间、原因等情况[9] 离职手续 - 董高正式离职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10] - 未履行完承诺应提交书面说明明确事项及计划[10] 离职义务 - 董高离职后对商业秘密保密,履行同业竞争限制义务[11] - 遵守股份变动管理制度并履行相关承诺[13] 责任追究 - 离职董高违规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有权追责索赔[14] -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申请复核,不影响财产保全[14]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6] - 与后续法规或章程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1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16]